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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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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不透其中的原因,只能輕輕地將她推回床上坐好,再度把此次談話的重點提出來。 「因為丁先生出國去了,有關威脅信的一些問題只能問你了,你就坐在原地別動來動去,免得橫生意外,我會儘量長話短說的。」冷漠道。 「我說過了,關於那封信的事,我一點也不知道。」丁秋柔悶悶地答,因為離開了冷漠身邊而產生了些許失落感,臉上也跟著出現了可憐兮兮的表情,雖然她自己並不知情。 然而,冷漠看見了。她若有所失的寂寞神情憾動了他向來冷硬的心,令他既驚愕又忿怒,接著,一貫的面無表情取代了所有的情緒。 「既然你不知道那封信的存在,那麼,就說說你近來的生活狀況吧!只要有一丁點不尋常,都要說出來,瞭解嗎?」冷漠明白自己的語氣不佳,也知道他這麼說話讓人家白了臉,卻紅了眼眶。他心裡也不好受,但是沒辦法,一定得這樣!他怎能對她心軟?她是撒旦王指名的首要逃犯,而他是奉命來追捕她的啊! 第四章 梵軒走在喧嚷的街上,好奇地看著一塊塊五顏十色的招牌,儘管對有些名稱不甚瞭解,他還是興致勃勃地體會著人界的熱鬧。 這個世界真是不可思議,既吵鬧又很愉快似的。路上的人,或兩個、或三個結伴而行——有的說話、有的聆聽;也有三、四個一塊兒開口的,嘈雜得有如一水池的鴨子在叫。不管是做什麼事,他們的步調都很快,這和冥界的寂靜、單調,簡直是天壤之別。 很不錯的感覺啊!梵軒心裡想。雖然四處都是高高的房子,一輛輛叫做車子的東西來來往往,喇叭聲此起彼落,空氣也不怎麼好。但是,走在路上的女孩子都穿著美麗的衣裳,經過他身旁時會紅著臉偷看他;如果他也看向她們,她們的臉就變得更紅,低下或撇開頭閃避他的目光——那樣子很有趣,也很可愛、很討人喜歡。 梵軒走過一條又一條的街,跟著其他人上天橋、過地下道,學人家紅燈停、綠燈行,毫不疲倦地瀏覽人界——對他而言——新奇而陌生的一切。 天漸漸黑了。他往前走著,依然不覺得厭倦,肚子卻發出咕嚕的叫聲。是啊!冥使也會餓的,一樣得吃東西才能填飽肚子,梵軒於是放緩腳步,開始注意哪兒有可以填飽肚子的食物。 他不是沒想過施展法術回飯店去,但是他所在的位置是個非常熱鬧的地方,整條街都有賣東西的小販,來往的行人更是多到了擁擠的程度;一旦他在眾目睽睽下突然消失無蹤,恐怕會引發一陣混亂,冷漠先前警告過他要特別小心的。 於是,在人群中穿梭觀察了好半晌,梵軒決定入境隨俗,就和一般人一樣,在眾多的小販中挑選一家來解決他的晚餐問題。÷仔煎?魷魚羹?台南意面?彰化肉圓?臭豆腐?這麼多名稱怪異的東西,都是可以吃的嗎?梵軒邊看邊皺眉,無法決定該挑哪一種做他的晚餐。 正在猶豫之際,一位長髮披肩的女孩攫取了他的注意力。這女子穿著露出一小塊腹部肌膚的短上衣和牛仔褲,正坐在某攤位上專注地吃著東西。她很快地吃完一份,並要老闆再給她另一份,而桌上還有一個空的碗;從那纖細的身材還真看不出她有這麼大的食量! 然而,真正吸引梵軒注意的是她的表情。當她的長髮偶爾被撥至腦後,標緻的臉龐透露出無限的滿足。 嗯,她正在吃的那東西一定很不錯,梵軒這麼想。能讓一個小姐一碗接一碗吃個不停,而且神情是那麼滿意;也許,他也該試試那看起來不怎麼顯眼的東西,瞧它是不是真那麼好吃。 於是,他擠過幾個人,來到那攤子前,在那女孩旁邊坐下,並告訴老闆: 「我要和這位小姐相同的東西。」其實這攤子賣的是蚵仔麵線,除了這個也沒別的了。 賣麵線的老闆笑著點頭,旁邊的女子則微微偏過頭,以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便繼續吃她的東西而不再理會他,這反倒令他感覺些許訝異。 她似乎和人界其他的女孩子不同,見了他既不會臉紅也沒有笑容——說起來,她是今天唯一對他不理不睬的女孩子了,雖然有點莫名其妙,但梵軒確實感覺受到了傷害。 幸而那感覺並未持久,香噴噴的麵線一上桌,梵軒便忘了身旁的女子轉而攻擊他的食物。一開始,熱騰騰又黏呼呼的東西燙著了他的舌頭,接著他就聰明了點,學著那女子先把湯匙裡的麵線吹涼些再往嘴裡送,然後,便一口接一口停不下來了。 啊!好吃!好吃!真是少見的美味食物!如果這兒其它東西都像這個這麼棒,他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學得冷漠的所有技巧,以求能成為冥王手下第一追獵者;那麼,這些美食就可以與他常相左右了。 梵軒愈想愈開心,三、兩口便解決了眼前的麵線,然後舉手要老闆再給他一碗。 何芊芹看了那奇怪的男人一眼,站起來,擠過人群,離開了賣蚵仔麵線的攤子。什麼嘛!吃東西就吃東西,邊吃邊笑得像個白疑一樣,看得她倒足了胃口,只吃了四碗就坐不住了。 那傢伙還真不是普通的怪。外表嘛,是自以為很帥的那型,卻穿著名牌服飾到夜市來吃小攤子,還傻裡傻氣說什麼「我要和這位小姐一樣的東西」,老闆賣的不就是蚵仔麵線嗎?他是頭殼壞去,還是怎麼回事? 她厭惡地搖搖頭走人,誰知才離開攤子不過一公尺遠,就聽見後頭傳來賣麵線老闆的聲音。 「哎呀!年輕人,伯伯做的是小本生意,只不過六十塊零錢,你又何必硬是不給,非得跟我過不去呢?」老闆操著濃厚的外省口音說。 聽起來像是有人白吃不給錢哪!何芊芹佇足,遲疑了片刻,才旋身往回走。 回到攤位前一瞧,哈!不是那個呆子是誰?他渾身上下的衣物加起來起碼超過兩萬元,居然會到夜市小攤子吃霸王餐?看來,他是真傻了! 何芊芹參與了圍觀人群,站在一旁看著老闆和那傻子拉拉扯扯。傻子說要把外套給老闆抵六十元,老闆也許是不識貨,搖頭不肯,並說他有心刁難。兩個人就那麼僵在那兒,唯沒有肢體衝突,卻有進退兩難的味道。 時間緩緩流逝,看熱鬧的群眾逐漸散去,老闆繼續做他的生意,傻子又不能離開,只得楞楞地站在一旁,看在何芊芹眼裡,感覺有點可憐。 看起來,他實在不像吃東西不給錢的小混混,說是那種有錢人家的傻少爺還可能些。這麼多看熱鬧的人就沒一個肯伸出援手,她就當是日行一善,拿出六十元把這事兒給解決了吧! 於是,她走向前,看都不看那傻子一眼,便由牛仔褲口袋裡掏出一把零錢,數了六十元放在攤子上。 「伯伯,這裡是六十元,你拿去,讓他走吧!」 老闆聞言,一臉驚訝。 「小姐,你要替這白吃白喝的傢伙付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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