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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卡帝雅珠寶公司──臺灣分公司代表丁爾強

  她好奇地問他:「你為什麼常跑我們飯店?你有客戶住在這裡嗎?」

  「……不……不是的,我是代替我堂哥來參加工商年會的。」

  「哦!難怪那天我會在十四樓看到你。」

  提到那天的事,丁爾強的臉馬上紅了。

  王平注意到他的窘態,就轉移話題:「丁先生,羅玲已經決定要見你了。」

  「……真……真的!太感激你了!」他馬上打開公事箱拿出十兩重的金塊擺在桌上,推到王平面前說:「這是十兩重的金塊,請你收下。」

  哇!他真的帶來了!王平望著黃澄澄的金塊,心中交戰著──

  到底該不該接受……最後良心戰勝!這種不義之財,還是不要收的好。

  王平對丁爾強搖搖頭:「我不能收你的金子的。」

  「為……為……為什麼?」他不懂。莫非是她改變主意,想要卡帝雅的珠寶?

  「不為什麼,只因為羅玲是我媽,她叫我不能收你的錢,因為你是她的忠實讀者。」王平簡單地解釋她的理由。

  「你……你是羅玲的女兒?」丁爾強仔細打量王平,試著想像他仰慕已久的大作家的容貌。

  「你看我沒用,我長得像爸爸。」王平對他急切的動作感到無趣。

  丁爾強心想她長得這麼有女人味,怎麼可能像她爸爸。「那我什麼時候可以跟羅玲見面?」

  「我媽請你這個禮拜天到我家來吃晚飯。」不等他反應,她又說:「你有沒有紙筆,我告訴你我家的地址跟電話。」

  他如夢初醒,急速地從公事箱裡取出記事本來,正襟危坐地說:「我……我預備好了,請說。」

  王平把地址電話告訴丁爾強以後,就想離開了;一動身,又被丁爾強給留住了。

  「王……小姐,禮拜天我需要帶什麼東西過去嗎?」

  她怎麼曉得他要帶什麼?「我媽的書吧!如果你要她簽名的話。」

  「不……不……是這個,我是指我需要預備一道菜還是甜點嗎?」

  王平怪異地看著他半晌,才說:「不必呀!你只要帶你自己來就足夠了。我們要請你吃飯,你忘了嗎?」

  丁爾強看得出來,王平覺得他的問題很奇怪。他慎重地向王平解釋:「這是歐美的習慣,到朋友家吃飯時,一定要帶點吃的喝的。我在歐洲住了十幾年,所以習慣了他們的生活習慣。」

  原來他是在歐洲長大的,難怪說起話來怪裡怪氣的。

  「我們現在是在臺灣,你沒聽過「入境隨俗」這句話嗎?」不待丁爾強回答,王平已經走了。

  丁爾強望著她漸走漸遠的背影。「她真是奇怪的女孩……羅玲也跟她一樣嗎?」

  在他的想像裡,羅玲一定是一位溫柔婉約的女士,總是用敏感詩意的眼神來看待俗世,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浪漫還是浪漫,就像她書中所描寫的女主角一般。

  他等不及禮拜天了!

  當天下午丁爾強在工作室裡工作時,接到了丁傑中的電話。

  「爾強,禮拜天晚上你有沒有空?」

  「大哥,有什麼事嗎?」

  「嗯──秀秀請我們過去吃晚飯。」古秀秀是丁傑中從小一起長大的鄰居,丁傑中被他父親送出國念書以後,兩人就失去了聯絡,一直到他再度回臺灣工作,偶然遇見了她,才又有了來往。古秀秀知道他跟丁爾強兩個單身漢從不開夥,所以常常請他們過去吃飯。

  「我正在趕兩個設計稿,大哥你自己去吧!」丁爾強找了個藉口婉拒。

  「這不太好吧?秀秀是請我們兩個人一起去,我看還是打電話告訴她,我們不能去好了。」

  「她不會介意的,你們兩個是青梅竹馬,我只是『第三者』,少了我她才高興呢!」丁爾強跟古秀秀雖然不是很熟,但他看得出來古秀秀對他大哥有好感,這次正好幫他們製造機會。

  「你胡說什麼,我跟她只是鄰居。」丁傑中澀聲道。古秀秀跟爾強在一起的時候總是笑得特別開心,不像平常對他的態度。丁傑中明知她是為了爾強才請他們吃晚飯的,他還是接受她的邀請,只因為不願放棄跟她相處的機會。

  「你真的不能去?」丁傑中不願放棄。

  「嗯,除了趕稿以外,我還跟朋友約好去她家吃飯。」

  「不能改天嗎?」

  「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這是難得的機會。」

  「那我就不勉強你了。只好打電話推掉秀秀的約了。」

  「大哥,你自己去就好,不要再打電話給秀秀了,她是一片好意,我們怎麼可以兩個都不去?」

  「可是──」

  「別可是了,你別告訴我,像你這種有健美先生體魄的大男人,會怕秀秀那樣的小女人!」丁爾強的腦海裡出現──身材嬌小的秀秀揮著皮鞭騎在魁梧的丁傑中身上,任意地驅使他前進後退──他差點爆笑出聲。

  「你不要對我用激將法,我本來就怕她。你別看她個子小,小的時候可是凶巴巴的母老虎,我家附近的男孩子沒有一個沒被她修理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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