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明娣 > 天生絕配鬧翻天 >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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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王家男人的威名,那可真的是與眾不同,這件事說來話長──話說王平的爺爺王鈞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東村的姑娘林秋桂之後,就註定了王家後代男人與眾不同的命運。 王鈞跟林秋桂成親之後才知道自己娶的妻子是一位思想前進,超越當時社會風氣一大截的女性。她要求男女平等,女人不能做的事,男人也不能做;反之男人能做的,沒有道理規定女人不能做。 在舊式時代男尊女卑的家庭中成長的王鈞,初時也不能接受,結果小倆口鬧翻了,要不是婚後不久林秋桂就懷孕了,他們一定是離婚收場。後來林秋桂一氣之下跑回娘家去了。 按照當時的觀念「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出門的女兒搬回娘家住是不受歡迎的,王鈞篤定以為他的岳父林遠志會先把妻子罵一頓再送回王家;果然林秋桂回娘家不久,他的岳父就來了,王鈞正得意自己猜想正確,想不到他岳父一看見他,劈頭就狠狠地罵他一頓。他岳父還主動要求離婚,說是提防以後王鈞這個混球再欺負自己的寶貝女兒。 王鈞聽了岳父的提議後傻了眼了,怎麼會有這樣的岳父呢? 這都怪王鈞結婚時沒有打聽清楚,在東村他岳父林遠志寵女兒是出了名的。 林遠志早年喪妻,膝下只有林秋桂這麼一個女兒,多少長輩勸他再娶,都被林遠志拒絕了,他說誰也不能取代他愛妻的地位,或許就是因為他深愛已過世的妻子,所以對長得跟母親非當神似的林秋桂疼愛得不得了,只要林秋桂開口,絕對是有求必應。 林秋桂並沒有因為父親的溺愛就變得驕縱蠻橫,只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她,實在不願遵循傳統社會加諸於女性的不合理要求,她不想爬到男人頭上,她只是要求男女平等,只要她的丈夫王鈞贊同她、支持她,她也會報以同樣的支持與贊同。可惜王鈞不能瞭解,他擔心親友的恥笑,他擔心小小的讓步會讓妻子變得更加強悍,他擔心主權淪落……但他也不願意跟他的妻子離婚。王鈞告訴自己這只是因為她懷著王家的骨肉。 兩口子就在雙方的僵持下,一天一天的過去了,直到林秋桂分挽── 王鈞接到了岳父的通知,匆匆趕到東村林家,看到筋疲力竭、憔悴失色的林秋桂,因為難產而正在痛苦嘶喊時,他才發現自己在乎她的程度,當時他只顧著表達悔意,求取妻子的原諒,竟脫口說出──以後所有的事都聽她的──這句話,林秋桂忍著痛,再確定一次不是她聽錯了,就在王鈞再次保證下,王浩──王平的爸爸──出生了。 以後的日子,王鈞真的遵守諾言,對林秋桂的話言聽計從。王浩也在父親的身教、母親的言教之下,養成了男女平權,以及如果男女發生爭執以女人說的話為准的觀念,他也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徹底地執行了這項準則──王浩從不跟羅玲炒架,因為女人最後都是對的。 不用說,有了王浩的示範演出之後,王平和王安當然是「女權至上」、「男人能,女人也能」這些信條的忠實擁護者。 「媽、大姊,你們不要笑了!我剛說的沒錯呀,我們王家的男人本來就是不把女人放在眼裡的。」王安嚷著。 「安安,你怎麼這樣說?給奶奶聽到了非把你趕出家門不可。」王浩聽了兒子的話以後,緊張得不得了。 羅玲跟王平聽了他們父子的話更是笑個不停。 「爸,我話還沒說完,你緊張什麼嘛?」王安笑著繼續說:「我們王家的男人向來不把女人放在眼裡,因為我們把女人放在心裡、捧在手裡。」 王安的話得到了羅玲跟王平的鼓掌,她們早就曉得王安是開玩笑的了,只有王浩個性老實一時反應不過來怎麼兒子的話前後差這麼多? 羅玲勉強止住笑,對王浩說:「安安是故意開玩笑的,你別當真。」羅玲知道她老公的思考方式跟常人不一樣,普通的笑話在他腦中轉了幾圈之後就變成了奇妙難解的謎題。這也是王浩所寫的推理小說受讀者歡迎的原因,因為他的思考邏輯完全超乎常人。 王平伸伸腰站起來,摟著還在為王安前後矛盾的話傷腦筋的王浩說:「爸,你別再想了,快告訴我,你寫到哪裡了?兇手出現了嗎?」她故意提起他正在寫的稿子來使他分心。 果然達到了效果。王浩臉上馬上出現了興奮的神情說:「兇手快出現了,再過幾天就能完稿了。」說完話,他別具深意地瞄了太太一眼。 羅玲一看他的神情,馬上抬高下巴說:「你不要得意得太早,我的小說也快近尾聲了,肯定比你早一天完成。」 王浩聽了,立刻站了起來,就他的書房走去,嘴裡念著:「我得加油,我不要再煮飯了。」 王平和王安笑得合不攏嘴。「媽,你跟爸又打賭了?」王安問。 王平替羅玲回答說:「他們現在每個月都賭一次,輸的都是爸。」 「可憐的老爸!」王安搖著頭半開玩笑地說。 「你應該說可憐的老姊!爸做飯的速度你是領教過了,有的時候我實在等不及,只好自力救濟──吃泡面,你知道嗎?」王平不滿地說,好歹她也算得上是半個受害者。 由於王家提倡男女平等,因此羅玲跟王浩結婚以後兩人一直是平均分擔家事。但兩人都不喜歡料理三餐,於是就有了一個奇怪的賭約──以兩人每個月固定的寫作速度為賭,輸的人就得負責做一個月的飯。第一次王浩不幸輸了,他安慰自己還有下次可以扳回一城,沒想到第二個月他又輸了,第三個月他也輸了。他終於瞭解「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句話背後的意義──「壤的開始是失敗的一半」。 其實王浩之所以會輸得這麼慘,他做飯的方法得負一半的責任。 他是學科學的,因此他按照食譜做飯時,完全按照書上所寫的介量、步驟、溫度跟時間,多一公克、少一公克;多一分鐘、少一分鐘;都是不能忍受的錯誤。所以他做一頓飯至少要花三個小時的時間,你說他怎麼有時間專心寫作?當然永遠是他太太先完成。 王浩也曾想過取消這個賭約,無奈老婆大人堅持繼續,所以王浩一連煮了十六年的飯,直到王安上了中學接手負責煮飯以後,他才得到免刑。 後來王安到台中念大學以後,就由王平跟父母輪流,只是大家都懶,常常藉故開溜,因此家裡一直是有一頓沒一頓的,羅玲受不了這樣,就又邀王浩打賭,王浩爽快地答應了,因為他想一雪前恥,只是歷史又重演了──他又輸了! 王平知道她爸為了挽回頹勢,日夜加緊趕工,希望能勝過媽媽。但看他們雙方的神情,似乎媽媽比較有把握,看來老爸又要煮一個月的飯了! 「媽,你真的快寫完了嗎?」她問。 「沒錯,這是上一本小說『破碎的事』的續集,所以寫得比較順手。」羅玲壓低聲音說:「其實,我剛剛已經寫完了;我不告訴你爸,是怕他太早失望。」 「老媽,你真壞,欺負爸!」王安替父親抱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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