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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冷燕霓眨眨眼,「你不是說不會嫉妒嗎?」

  「那是因為我不想成為很小氣的男人。我曉得你和你前夫已經是過去式,可每回看見你們相處融洽的好像沒有人能介入時,我真的很嫉妒,你們認識比我早,共同擁有安安,我很擔心哪一天你會再次愛上他。」他只是個普通男人,脾氣再好也有個限度。

  原來如此啊……她大大松了口氣,隨即走上前擁抱他。

  「唐寅,我真的很愛你。」解釋再多都沒有用,還不如一句戀人之間最重要的話。

  「我知道。」他抱緊她。「對不起,是我太莽撞。」不只罹患相思病,現在連懷疑、嫉妒也佔據他的心頭,所有愛情的病症統統找上他。「你有多愛我?」

  「很愛很愛啊。」

  「願意嫁給我嗎?」交往之前他答應不會逼她結婚,可若要徹底根治他這個不治之症,就必須要用特效藥,而這個特效藥就是結婚。

  冷燕霓回以一臉呆愣,就在唐寅以為她想拒絕時,她突然開口問:「你想知道當時我在想什麼事情想到出神嗎?」

  「什麼事?」

  「結婚。唐寅,我想跟你結婚,又有點不想結婚。」瞥見他露出受傷的表情,她趕忙解釋,「不是因為你,是因為瀚禮的緣故……等等,千萬別亂想,我不想結婚絕對不是他帶給我傷害很大的那種爛理由,我純粹只是覺得很麻煩,挑婚紗、拍婚紗照、宴客桌數、宴客名單、蜜月旅行、喜餅、新房佈置,還有雙方家長的事情,那些真的很累人。」有了一次恐怖經驗,她才不想再結第二次婚。

  不過如果對象是唐寅,她非常樂意再來一次。

  「我爸媽已經去世了。」

  「那個不占最重要的部分好嗎?」她的重點是一堆雜七雜八的事情讓她很痛苦。「而且我不是壞女人,如果你爸媽仍在世,我也會好好孝順他們。」想當初她和瀚禮要離婚,她的公婆可是非常捨不得呢。

  「我們可以公證結婚就好。」他對隆重盛大的婚禮也沒興趣,只要兩人在一起就已足夠。

  冷燕霓搖搖頭,「那是因為你還沒認識我爸媽才會這麼說,他們兩個啊,好像非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女兒已經結婚了似的,姊姊的婚禮還好,我的婚禮剛好他們四位長輩都有志一同,所以十分鋪張。」結果最累的人是她。

  「那也是因為他們很重視你,不管什麼婚禮我都不在乎,只要你願意嫁給我就好,你願意嗎?」

  「嫁給你喔……」明知唐寅等答案等得心急如焚,偏偏她故意整他,眼睛眨呀眨地凝視著他,滿臉無辜。「可是……」光是這兩個宇就不知殺死唐寅多少腦細胞。「剛才我答應安安說要先跟你求婚的,你現在求了,我要怎麼跟他交代?」

  唐寅一聽,積在胸口的壓力頓時消散無蹤。「你啊,真是把我克得死死了。」

  「哪有,是你克死我吧?我被鎖在門外,某人居然不懂得憐香惜玉。」害她傷心的整夜沒睡。

  「我不是讓你去找關愛收留你嗎?」怕她不過去,他還拜讬大哥幫忙,後來大哥回電說搞定了,他才放心。

  她戳了戳他的胸膛,「有誠意的話應該是你要收留我吧?小愛是我鄰居,你才是我男朋友耶!」

  「那時候已經很晚了,我又喝了酒,要是讓你們坐計程車過來我不放心,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你讬付給鄰居。」他方能高枕無憂。

  「沒良心的傢伙。」就因為他喝酒,她才會一直想東想西,想到腦袋差點爆炸,最後索性收拾行李帶著兒子回老家療傷。

  「好好,我發誓下次不管是哪裡,都一定親自去接你好嗎?」唐寅哄道。

  這還差不多。冷燕霓滿意的點點頭。

  「唐寅,你覺得我夠愛你嗎?」

  「你已經很愛我了,不管誰說什麼,我都這麼認定。」

  「我明明很愛你,卻因為一點芝麻小事而造成你的難受,所以我也要跟你說一聲對不起。」以往面對感情她很坦率,這次卻小心過頭差點釀成大禍。

  「我只要你留在我身邊就夠了。」他摟摟她、摸摸她,再親親她。

  「真的嗎?那你喜歡我的腳底按摩嗎?」

  這問題,能不能拒絕回答?

  坐在門邊,兩人相依相偎,甜甜蜜蜜的,直到房子的兩位主人終於返家。

  冷家爸媽互看一眼,他們吃完肉圓又到處逛了逛才回來,豈料一回到家就看見女兒靠在一個陌生男人身上,兩人都睡著了。

  現在是什麼情形啊?

  外頭下雨了,浙瀝嘩啦。

  這時候日式房屋有個好處,可以坐在屋簷下的走廊欣賞外頭的雨景,盛夏午後的雨來得又急又快,走的時候也毫不遲疑,仿佛一眨眼,剛才的大雨如夢一場。

  洗淨了天空,讓氣溫下降幾度,這場雨來的正是時候。

  既然冷燕霓和唐寅已經和好,不急著趕回臺北,決定多留幾天陪陪長輩,順便介紹她未來的丈夫給父母認識,冷家爸媽顯然對唐寅這個未來二女婿十分滿意,不時露出笑臉。

  安安在走廊上跟兩隻狗狗玩新玩具,三明治和飯團對於毛茸茸的玩具很感興趣,最後變成安安跟它們在搶玩具;枕在唐寅腿上是冷燕霓的權利,她也非常善用這項權利,有枕頭不用,就是喜歡貼著他的身體;唐寅則是拿著一本偵探小說閱讀,無論到哪去,他都書不離手。

  三個人各有各的消遣。

  倏地,唐寅發現蓋在她身上的是一件男人的外套,而且有些眼熟。

  「燕霓,這外套好像是……我的。」又多看幾眼,發現的確是他的沒錯。

  「是啊,上次你蓋在我身上,一直沒機會還你,看在我保管這麼久的份上,理所當然變成我的。」

  「這件有點舊,我還有別件。」這件衣服陪著他度過許多歲月,所以他一直捨不得丟。

  「不用了,我就是喜歡這件,上頭有很重的食物香氣。」本以為是自己洗得不夠乾淨,在連續洗了三遍後發現味道還在,還是她喜歡的食物香氣,就更捨不得還給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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