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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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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約到佳人出來,中間卻殺出個程咬金來,藉醉擺爛,破壞他的約會。 「姜先生,我今天和你出來吃飯,就是想直接告訴你,我跟你是絕不可能有任何交集。光這一個我就頭痛了,我更不可能分神在你身上,請你別再對我糾纏不清。」蕭蔓莉把今天的重點帶到,心裡則在埋怨薑凱,沒事做什麼拿酒喂歐志傑。 賴在她身上的歐志傑突然眯著泛紅的雙眼,像是終於憶起薑凱的身分——他的情敵。 「我警告你,別想打蔓莉的主意,她是我的,永遠都只是我一個人的,你給我離有夫之婦遠一點!」宣告完,他滿足的把臉埋進蕭蔓莉的頸間,舒服的休息。 霸道的宣示令席間一片寂靜,許多人都認為自己的耳朵有問題。 蕭蔓莉氣死也惱死了,瞧瞧他在說些什麼,真該讓他醉死算了。 「這話說錯了吧?男未婚,女未嫁,我追求蕭小姐有何不對?」 薑凱滿面怒氣,正欲掙回面子,不料對方一改弱態,高大身軀強行擁住蕭蔓莉,歐志傑以擁有者的姿態抬起俊顏冷睨著一天到晚追著蔓莉胞、惹他心煩的男人。 「我沒說錯,蔓莉本來就是我的……」 「歐志傑!」蕭蔓莉想制止他的醉話。 酒醉的他把蕭蔓莉的警告聲音當作放屁,像頭蠻牛似的什麼都不顧,俊容揚起得意又可惡的笑容,直視薑凱;「蔓莉是我的妻子,我們結婚五年了,所以你一點機會也沒有,哪邊涼快你就哪邊去吧!」 語畢,他挑起懷中生起氣來仍舊美得不像話的嬌容,重重的吻住她,把她的叫駡聲吞入口中,想送給在場觀眾最完美震撼的收場。 結果給收場的卻是蕭蔓莉,她的十根指頭狠狠巴開俊男的臉,抿抿發麻的唇瓣,氣急敗壞朝他吼去,「不是!我才不是你的妻子,我們已經離婚了!」 第四章 是什麼樣的因緣,讓兩個南轅北轍個性的人會搭在同一條線上? 歐志傑國三那一年,他們所住的公寓搬進了新住戶。 「阿傑,樓下那戶人家風評不大好,太太喜歡賭博,先生又有犯罪前科,就連他們的女兒,聽說也是混幫派的,進出過警察局好幾次,你以後出門要小心點,儘量不要跟那些人接觸。」家中有個品學兼優的獨子,做母親的自然很擔心。 「媽,你放心啦!哥這麼聰明,才不會自找麻煩去招惹人家。」小歐志傑兩歲的妹妹倒是很放心自己的兄長。 默默吃飯的歐志傑只是微笑點頭,他一心只在如何安排課業複習,才能讓自己順利通過第一次模擬考,哪有時間去注意樓下的新鄰居。 只不過說不注意,老天就偏偏讓他不想注意都難。 夜深了,他坐在書桌前,打開書包,拿出準備溫習的課本,此時卻傳來樓下陣陣的爭吵聲。 這已經是這個禮拜的第七次了。 「警告你多少次,少跟那些不乾不淨的人往來,那群人成天在公寓鬼鬼祟祟,誰知道在打什麼主意?還有看看你這副德行,打架、蹺課、鬧事,你老子沒個榜樣,你也跟著學壞是不是?跟你媽一個樣,天生的狐狸精又愛惹事,當初真不該心軟養大你,讓你勾引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回來!」 尖酸嘲諷令歐志傑的劍眉不禁深鎖起來,他雖是無意,卻常聽見樓下的爭吵聲,也許是旁聽者,讓他對那個無緣見面的小太妹,從一開始的沒感覺,到後來忍不住帶有一點點的同情心。 她不是樓下太太的親生女兒,很有可能是那種老公外遇對象的小孩。 只是他這個旁聽者似乎沒有什麼身分去理會別人的家務事,聽媽媽的話,少理會比較好。 就這樣,他跟被稱為小太妹的女生,樓上、樓下相處半年了,從未有過交集;一直到這一天,他因為教導朋友數學所以晚歸,在回家必經的小巷前,他停住腳步。 一輛重型機車吐著黑煙,噗噗響的擋在小巷口,也擋住他的去路。 「小王哥,人家這禮拜也蹺課陪你好幾天,幫你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怎麼說,你也該幫幫我度過下禮拜,起碼多給點餐食費吧!」打扮清涼的少女撫弄著一頭挑染成許多顏色的頭髮,嗲聲嗲氣的靠在機車騎士身旁,小手上前一探,想討賞。 「怎麼沒有?剛剛給你的五百元夠用啦!」 「那只能啃幾個麵包耶!」少女嘟嘴,嫌棄人家小氣。 「若嫌小氣,你就該先表現大方呀!」騎士笑得流裡流氣,手更是朝修長的腿上摸了一把。 少女驚呼,故意做出嬌羞樣,人卻防備的住後一退。「小王哥,你怎麼這麼討厭啦!居然偷襲我!」 「你看!摸你一下都不肯,要我怎麼大方得起來?」小美女總是惹得人心癢難耐,卻又碰不得。 把一切看進眼底的歐志傑不禁濃眉緊蹙,女孩太過漂亮,年紀這麼小就利用自己的美貌向男人要錢,將來長大還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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