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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我都說過了,她不是──」

  「淩這麼漂亮又有趣的女孩,你難道不喜歡?」酒吧裡一個熟客插話。「你要不喜歡我可要去追了。」

  「你這把老骨頭還是省省吧!」喬治在駱仲齊開口前先糗了客人一頓。「別理他,你的小女朋友她──」

  「她不是我女朋友。」駱仲齊再度申明。

  「既然如此,你找她做什麼?」

  駱仲齊被問得答不上話來。如果回答想見她,只會讓喬治以為他們真的在交往,但不說,他懷疑喬治會告訴他她到哪去。

  喬治看著他臉上的表情是為難換過困窘,換來換去非常有趣,不過到最後還是不忍心太過為難他害羞的東方朋友。「她大概去了第三街。」

  「第三街!」駱仲齊大叫:「喬治!第三街是街頭混混聚集最多、最危險的地方!你竟然讓她一個人去──」

  「嘿嘿,我的朋友,她不是一個人去。」要是一個人他也不會答應。「她跟著雷克他們一起走的,不用擔心。」

  雷克?「雷克是誰?」

  「聖十字架樂團(St.C.)的主唱。」喬治揚起微笑要他放心。「他們可是我喬治最引以為傲的樂團,總有一天他們會揚名國際的。」

  「喬治,我擔心的不是這個,告訴我,她到第三街做什麼?」不認為自己能從淩雲的口中問出答案,與其這樣,不如問眼前的喬治。

  想到這件事,喬治就忍不住哈哈笑意:「她迷上St.C.,前一陣子天天到我這來看他們的表演──這東方女孩真是特別,被雷克那張兇惡的臉吼了好幾次還是天天到,最後連脾氣硬的雷克都束手無措、甘拜下風,之後她更得寸進尺要吉他手萊恩敦她彈吉他,樂團成員都拿她沒轍,哈哈哈……變成唯一制得住雷克他們的女孩。」St.C.的成員脾氣各有各的古怪,現在唯一的共通點是敵不過一個東方女孩。

  難怪一陣子沒有到交流會,原來是找到新的事情做。駱仲齊心中連自己都不知道的怨懟誠實在表情上湧現。

  「齊,你很在意她。」

  「朋友彼此關心是應該的。」

  「只是朋友?」

  「喬治!」他一定要提這種尷尬的話題嗎!

  「哈哈哈……」喬治拍拍他凸起、還被淩雲在第一次見面時笑稱像青蛙準備過冬的大肚皮,不欺負這個害羞的小夥子了。「雷克的樂團在第三街五十六號,你──」話還沒說完,喬治年輕的東方朋友已經消失在Sky Pub。

  這樣還不叫喜歡?真是不誠實的年輕人。

  來到第三街五十六號,駱仲齊卻撲了個空。

  應門的高大男人剛硬的一張臉飽含不歡迎的氣息,倚在門框擋住泰半視線,讓人只能感覺到他不容易妥協的氣勢。

  「你是雷克?」他以為一臉凶相的雷克應該是西方人,想不到竟然也是東方人。

  「你是誰?」雷克不答反問,看樣子他的情緒很糟。

  想想也是,被個女娃打亂所有排練行程,心情不壞也難。

  「淩雲在這裡?」她平常就和他們在一起?一想到這,即使面對比自己高大的男人,駱仲齊還是皺眉,一臉嚴肅,毫不畏懼。

  「那傢伙剛走。」總算送走大麻煩,現在又來一個麻煩。雷克不耐地耙梳黑色長髮。「滾,別煩我!」

  駱仲齊不信,透過空隙看進去,裡頭只有四個人,的確沒有她的蹤影。

  但是──四個人?喬治介紹這個樂團的時候說他們只有四個人,這表示什麼?

  表示淩雲是一個人離開的!

  「你竟然讓她一個人走!」

  搞什麼鬼?「小鬼,不要煩我,滾!」現在的小鬼是怎麼回事,不管男的女的都這麼煩人!

  「這條街一向不安穩,你竟然讓她一個女孩子走也不會送她!」

  「送她?」雷克輕嗤:「我沒趕她走就不錯了還送她。」上帝憐他,那女孩來了之後他作詞作曲的靈感短少得幾乎是零!

  「你──」激動的情緒早于理智發作,當駱仲齊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的時候,雷克這個比他高出半個頭的男人已經因為突如其來的一拳往後跌坐在地上。

  「雷克!」其他的團員趕緊上前,不是找駱仲齊算賬而是抓住雷克,免得這只暴龍妄動。

  「就算她添你許多麻煩,你也不應該讓她一個人走在這條街上!」駱仲齊不後悔自己衝動下使出的拳頭。「如果不願意送她回去,那麼之前你就不該帶她到這裡!」

  吼完,也不管雷克作何反應,駱仲齊心急如焚轉身離開。

  當務之急是找到她,老天,希望她沒事。

  喔哦……隨著眼前五個人的逼近,淩雲直覺往後退,直到後背碰到牆才知道自己沒有退路。

  雖然美國人樂觀沒心機,可不代表每個人都是。現在,她眼前五個虎視眺耽的人就是個證明。

  喬治已經警告過她St.C.住的第三街很不安穩,她也向他們保證自己能自保,現在看來──是她太高估自己了。

  「你們想做什麼?」仗著自己還算有點身手,她的情緒自然很穩定。

  只是五個人……她得想想要怎麼打才能順利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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