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岑凱倫 > 喲!女孩子 | 上頁 下頁
二十七


  「放開我,我不要補習。」

  「你和我在一起,並不是利用我替你補習。」

  「林Sir,我想回家,媽媽在等我。」翠姿不明白自己為何如此害怕林明新。

  也許,她好不容易才忘記他。也許,往事令她不堪回首。

  「我想和你談談,可以嗎?」

  「有什麼事?」

  「我們去餐廳邊吃晚飯邊談。」他苦笑,「我由昨天下午到現在沒有吃過東西。」

  翠姿不想問他為何二三十小時沒吃東西,她只望儘快和他分手。

  「有什麼話,在這兒說吧媽媽在家裡等我吃晚飯呢。」

  「港大入學試考得好嗎?」

  「不好!」翠姿搖一下頭,「自從……我的功課……我的成績已打回原形。」

  「都是我不好,我要負全部責任。」

  「那是我沒有好好努力,我不怪誰。考不到大學沒什麼關係,我已經找到一份工作。」

  「什麼工作?」林明新非常關心她。

  「你有話,還是請你先說吧!」

  「我……」林明新垂下頭,「我做了一件很糊塗的事,你可不可以原諒我?」

  「我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哪談得上原諒?」

  「有關蔡珍納的事,我被她誘惑,中了她的奸計,她為了對付你,不惜犧牲自己破壞我們。」

  「那也沒關係,你喜歡她就行!」

  「但我並不喜歡她,我喜歡你,我一開始就喜歡你。」林明新抬起頭,用滿布紅筋的眼睛望住她,「你送給我的風鈴,我還掛在房間裡。」

  翠姿搖搖頭:「我的朋友去找過你,她們已把我的感情、蔡珍納的為人告訴你。但是,你說對蔡珍納負有責任,不能離開她,你甚至連課也不上。」

  「我被她瞞騙了,最聰明的人也會做傻事,何況我根本不聰明,否則我不會犯錯。」林明新握著拳頭打自己的頭,「原諒我,給我一次機會!」

  「你到底想怎樣?」

  他把手停下來,嘴角有一絲笑意:「由今天開始,我們重新交朋友,翠姿,我現在已經不是你的老師!」

  「但是,我還小,我的好朋友都沒有交男朋友,我想……」翠姿心神不定,「遲些再說吧!」

  「你快十八了吧!十八歲交男朋友不算太早。而且你的朋友都很贊成我們交朋友。」

  「那是過去了的事,自從她們上次和你見面,她們已不再喜歡你。」

  「那是因為蔡珍納!」林明新點一下頭,「你跟她們商量一下,你自己也考慮一下,我明天再來吧。」

  「不!後天!」

  「後天見!」他深深看了翠姿一眼。翠姿按鈴,不久便進了大廈。林明新還在那兒,呆呆地站著不動。

  翠姿回學校,雖然全部考試已經完畢,學校也沒有什麼新課程,但學校還沒有放假,因此大家每天都回學校走走。比如翠姿,放假前學校有個音樂會,她是詩歌班的人,她要回去練習唱歌。

  宜珍也要參加七月初的幾項校內運動比賽。

  茱莉和秋如替學校編校刊。

  不過學校生活已經很輕鬆,沒有壓力,大家也很愉快。

  翠姿正在煩惱如何向茱莉她們提及林明新的事。那是一年多前的事,從何說起?

  突然蔡珍納迎面走過來,翠姿想避開她。可是,她已沖到翠姿的面前。

  「朱翠姿,你做了什麼虧心事?看見我像看見上帝一樣,跑都來不及。」

  「我做過什麼事根本與你無關!」被蔡珍納稱為四小鬼的,並不好欺負。

  「說不定有關呢!」她嘿嘿冷笑,樣子囂張又可惡,「林明新有沒有去找你?」

  「他不是你男朋友?」

  「男朋友?他配?一板一眼,像豬。他自作多情,想來追求我,逼我嫁給他,真是做夢。」

  「你這麼說好像他一廂情願。但是,我看見你等他放學,拉著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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