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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不需要答覆!」她不置可否。

  「王詠梅,對我友善點,行嗎?」他眼中隱有笑意。「每次見到你不是垂著頭就是氣鼓鼓的,我以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說。

  「誰說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謊言,我不是葉愛琳!」她回瞪他。

  「又來了,葉愛琳和我很有關係?」他小聲叫起來。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視看他修長的、滿有藝術味道的手指,這樣一雙手,該天生是詩班指揮吧!

  「你什麼時候發現詩班有一個對你有敵意的人?」她抬起頭,問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漁場裡,」他回億著。「你避開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問。

  「除非你否認我們是朋友!」他認真地。

  「我們是朋友嗎?文先生,」她說。

  「文仲!」他糾正她。「不管你怎麼想,我覺得是朋友!」

  「你這個人,你要天下人都當你是朋友才開心?」她忍不住說:「朋友是什麼?見面打招呼例開嘴笑一笑,虛偽地嗨一聲,走開了就忘記你?」

  「那麼大火氣,」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靈來溝通的人,不是見面打招呼,也不是例開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愛琳——」

  「你不和我!」她漲紅了臉,堅定地說:「對我來說,你只是詩班指揮,一個——比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們不是——你說的那種朋友,不是!」

  「詠梅——」他感興趣地望若她,這麼火爆的女孩子實在少見,火爆表示什麼?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斷了他們的談話,他們都低下頭像是很專心地吃著。

  詠梅很難堪,在他面前總沉不佳氣,以前那麼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麼渴望接近他,現在目的達到了,反而變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沒有緣吧!

  「下星期真不來教堂了?」他拿著叉子。

  「我記得這麼說過了!」她裝得冷漠,心裡好懊惱,怎麼會弄得這麼糟?不去教堂——不是等於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點點頭,又開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誰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個文仲!

  木詠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練習唱詩的時間快到了!

  她矛盾又煩躁,她自己說過不再去的,說得那麼斬釘截鐵,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這自築的臺階。

  她很不客氣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約,這個男孩子一定生氣了,她不在乎他生氣!

  她睡不安穩地移動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絕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請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沒有這種關係!

  她愈來愈覺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雖然餐廳情調好、音樂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無言以對地坐著,算什麼?

  她很後悔,會有什麼閒話嗎?

  文仲那天說有話要告訴她,但是他始終沒有說,他只是故意找個藉口而已!

  文仲,很可惡!

  他可是和葉愛琳約好了來捉弄她的?

  幸好她決定不再去那間教堂,否則一定給人看笑話!

  莫名其妙去喜歡一個陌生的、全然不瞭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練習的時間已開始,文仲可發現她不在?

  也許不會,文仲指揮唱聖詩時從來不看她,連視線都不掠過她臉上,他怎麼可能發現?

  葉愛琳一定知道,詠梅就坐在她旁邊,不是嗎?她心裡一定暗暗高興,去了眼中釘、去了情敵!

  天!怎麼又想起情敵這這兩個字?文仲對她簡直沒有半絲「情」可言,說什麼情敵?

  她隨手在床頭架上抽出一本書,是本看了許多次的散文學,是臺灣的張曉風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張曉風一定是個基督徒,而且是個十分虔誠的基督徒。曉風文采生動、思想深刻、感情真摯,她喜歡張曉風的作品。

  她還看過一本曉風的《哭牆》,不過,她偏愛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這本書裡收集的文章都是曉風在大學裡那一段日子寫的,令她覺得親切。也許這一本是曉風第一本集子,她覺得特別精彩。

  總之,她每看一次,總感動一次,也似乎更瞭解曉風一點,她隱隱覺得,曉風已是個朋友!

  她在想,在臺灣讀大學一定比在香港幸運,曉風文章裡的好環境、好友情,還有那些注重思想啟發的教授們,,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嚮往那種生活、那種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適合那些生活。還有文仲,他也該是臺灣大學裡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個學生——

  挨!怎麼又想起文仲?他們詩班練習該結束了吧?說句實話,詩班裡多一個詠梅和少一個詠梅並不重要,她不像葉愛琳走台柱啊!

  教堂裡唱詩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詞!

  她放下曉風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後安安靜靜地睡覺。明天一早找一間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門又在響,她停止換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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