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岑凱倫 > 青春偶像 | 上頁 下頁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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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麼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 「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麼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怎麼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麼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麼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於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麼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裡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十點鐘,詠梅準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裡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麼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麼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於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於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麼長,文仲就這麼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麼,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麼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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