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岑凱倫 > 蜜糖兒 | 上頁 下頁
七十三


  「……亞敏,你從來都不瞞我!」

  「兄弟之間,還有什麼好瞞的?」

  「你是不是在追求蜜糖?」志輝單刀直入。

  浩敏心虛,微笑:「有空和她看場電影,吃頓下午茶,也算是追求?」

  「那當然不是,就算吃飯跳舞,拖手,也算不了什麼,但我看得出你的眼神。你的眼神告訴我,你愛上了我的小妹!」

  「是呀!我愛她如親妹妹,早就向你招供啦!」治敏想不到這粗心大意的人,忽然這麼細心。

  浩敏並非存心欺騙老同學,只是蜜糖說過,志輝和仙兒的事搞了一陣子,剛好功德圓滿,不希望喜事複雜化。她和浩敏的戀情,一定要由蜜糖單方面公佈,浩敏絕對不能洩漏半句。所以,他沒有膽量承認,怕蜜糖不高興。

  「眼神不同的。不過,我希望是自己敏感,根本不是這回事。」

  「你不喜歡我做你妹夫?」

  「當然喜歡,因為,我們是好朋友;而且,我覺得只有你才配得上蜜糖。但是,很可惜,太遲了!」

  「太遲?什麼意思?」

  「蜜糖一早就有了未婚夫!」

  「什麼?」浩敏面色慘變,幸而他一直背住志輝穿衣服:「蜜糖那麼小就有未婚夫?不可能!」

  「她一出世,幾乎就已經是包家的人了,包加樂從她出生後就喜歡她;而妹妹可能和他緣定三生,也十分喜歡他。兩個人從小就手牽手,出雙入對,十足一對小情人……」

  「青梅竹馬的玩意,靠不住的!」

  「好事還在後頭,十三歲,加樂就要娶蜜糖,可惜蜜糖少不更事,但媽媽已當加樂半個女婿。我們都叫加樂甯家姑爺,包家的人更不用說,當我妹妹如珠如寶,根本就視作未過門的兒媳婦!」

  「我也聽蜜糖提過這麼一個表哥,不過後來他去了加拿大啦!」

  「他去加拿大也是為了蜜糖……」志輝就把加樂如何捨不得蜜糖,每天電話一個、情信一封;蜜糖放暑假、寒假又去加拿大陪加樂的多年事情,全部告訴浩敏。

  浩敏仿如晴天霹靂,手都停下來,振作精神說:「天各一方,感情亦會由濃轉淡;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蝴蝶』!」

  「『蝴蝶』是加樂同意的,但蜜糖答應過加樂不交男朋友!」

  「小孩子說話,作不得准。」

  「我一向和你想法一樣,以為她和加樂還未敲定,成長了應該還有一變。但是最近由她處理我和仙兒的事,我知道小妹妹終於長大了,而她和加樂的感情也成熟,不再是豆芽夢。我怕你不自覺愛上她,不想你傷心,才會勸住你!」

  浩敏的心,已經傷了,結領帶的手都發抖,只是志輝沒看見:「包加樂想必是愛上蜜糖,但並不等於蜜糖也愛上他。」

  「他們每次通電話,加樂都對蜜糖說:『I LOVE YOU!』寫信來,也是I LOVE YOU結尾!」

  「你怎會……知道?」

  「蜜糖告訴我們的嘛!加樂已大學畢業,他一領了文憑就回來,到時,你可以參加他們的訂婚舞會……」

  「志輝,」浩敏轉身,但沒有面對寧志輝:「我有事出去一下!」

  「我們差不多要去和爹爹、媽媽會合,別忘了今晚我們請客!」

  「我到時會出席,你不用等我……」

  「喂!亞敏……奇怪了,他急什麼?亞敏!喂!喂!……」

  浩敏如火牛一般,沖進寧家。

  寧家只有蜜糖一個人。

  「敏哥哥,你今晚不是有應酬嗎?」

  「你跟我到樓上來!」浩敏拖著蜜糖的手,走上樓梯。

  直到蜜糖臥室,蜜糖甩開他:「你扭痛我的手。」

  (因本書印刷有誤,遺漏正文一段,請讀者見諒!)

  「你拿了文憑才回來吧!你如今回來,也改變不了什麼!」

  「不會!你們不是貨物,沒有莊浩敏我也不會愛你,我對你沒有那份感情。莊浩敏不在,若他永遠不回來,我一世不結婚……你別傻,好了,我真要掛電話了……」

  三天之後,包加樂回來,後面還加個惠芯表姐。

  他大吵大鬧大清算,十幾年的事由頭說到尾,甯家成了他的苦水站。

  他天天來,天天吵,有時加個大姨母,連大姨母也認為蜜糖沒良心。

  於是又把甯太太牽引出來。

  苦水站成為罵戰戰場。

  惠芯表姐每天來,總之,有包加樂就有她,她不理誰是誰非,只負責安慰加樂。

  包加樂一連不斷吵了足足半個月,蜜糖由解釋、道歉到不發一言。包加樂一個人唱獨腳戲也許沒意思了,有一天,大姨母宣佈從此兩家不相往還,便挽著兒子走了,惠芯也跟著離去。

  從此,沒見過包家人的面。

  時光飛逝,又到了仲夏。

  蜜糖已不再是迷戀偶像的年紀。況且,這一兩年流行的是四大天王,看見那些小師妹,追追逐逐狂迷偶像,想起從前的自己,也感到好笑。

  暑假後,蜜糖是大學二年級學生。

  她理所當然的做了校花,追求她的「蝴蝶」,比中學時多了幾倍,但她連「大夥玩」的心情也沒有。每遇約會她的人,她總是說:「不大方便,我未婚夫不高興!」

  追求者心息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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