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岑凱倫 > 還你前生債 | 上頁 下頁
二十二


  最近他已經擁有自己的私人時間。

  但相片怎會登出來?

  第一,他最怕拍照。
  第二,他最討厭搞宣傳。
  第三,竟然把相片刊登在娛樂週刊上。

  實在怒不可遏,把週刊扔在桌上。

  「依芙,馬上替我Call王美美,一直Call到她為止,豈有此理……」

  王美美複Call倒是複得很快,聲音高幾度。

  「東尼,找我找得那麼急,有什麼事嗎?」

  「週刊你看過沒有?」

  「哪一本?」

  「別裝蒜。」

  「好多本嘛!」

  「有你的那一本,還有我。」

  「啊!看過了,你上鏡好俊呢!」

  「我說過多少次?你喜歡見報出風頭,那是你的事,但千萬別讓那些記者來纏我,更不可拍照,這件事你怎樣解釋?」

  「他們是偷拍的,拍了我也不知道。別生氣,對不起。」

  「他們不是偷拍的,是你事先安排。」

  「哎!你怎會這樣說?我不會做你不喜歡的事,冤枉啊!」

  「除了相片還有文章,你接受人家訪問,還說不知道?」

  「我是當紅舞蹈藝員,他們當然喜歡訪問我。但他們沒有告訴我,拍了我們的照片,真的,你相信我……」

  「情濃似火,心心相印……」東尼翻開週刊念著:「做夢,誰跟你心心相印,以後你亂放消息,我對你不客氣。」

  「我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他們亂寫。東尼,不要生氣,全都是我的錯,我在這裡向你道歉。」

  「我是生意人,腳踏實地,不搞宣傳。我不要我的相片再登在什麼八卦娛樂週刊上。」

  「可以,一定!我答應你,絕不讓他們再拍照,拍了也拆菲林。」

  「我對你已經完全不信任,而且,我懷疑你一直利用我做宣傳。為了不再被你利用,我們絕交。從今之後,你別再來煩我。」

  「東尼,我對你是真心的,你不要氣成這樣子。其實,只不過是登內頁,又不是登封面,對你影響不大。」

  「登封面?你以為自己是大明星,你有這個條件嗎?呸。」東尼火冒了頭,他本來脾氣就不好,他扔掉電話。

  不久電話鈴又響,他知道是王美美死命求補救,他一氣,把電話一手推倒在地上。

  「依芙,以後所有王美美的電話或她本人,全部給我推。我不要再見這個人,直線電話替我換一部,連電話號碼也給我改了。」

  蘇鈴、華茜、君王三個人一起吃午餐。

  最近,蘇鈴、朱公子、華茜、池軍四個人經常一起吃飯、看戲、上的士高……結伴同游,平時和君王面見面時間,便減少了些。

  「要不要為你介紹個男朋友?陳公子、李警司……」

  「別來這一套,追求我的男人還不夠多?我只希望好好演戲。」

  「最近你的成績不錯,很有表現。」

  「哪比得上你,有個有錢又疼你的男朋友,事業發展又好。」

  「朱公子真的很疼她。她無論去哪兒,朱公子都隨侍左右,做柴可夫接送就不用說了,還替她拿衣報,提手袋。去看戲啊!她脫下大衣往朱公子懷裡一塞,朱公子把大衣拿起來,折好,然後四平八穩地放在自己膝上,還用手按著,當珍寶似的。」

  「你呢!池軍對你不是千依百順?」

  「一般啦!否則我才不理他。」

  「蘇鈴還有沒有發脾氣?」

  「有,一不高興就把朱公子罵個狗血淋頭,有時候還動手打人。發脾氣擲東西,經常有。」

  「嘩!你那麼凶?有沒有擲穿他的頭?」

  「沒有,他閃得快!不過,有一次花瓶在他發上飛過,好險。」

  「一定撿些便宜貨才飛,比如廉價小花瓶、廉價香水樽,或者九十樓扔下撞穿了地還無損的石頭陳設裝飾品。」

  「你以為!我氣起來,火遮眼,管它石頭、古董,照樣摔,以後我還會挑他送的飛。」

  「君王可能扔扔枕頭算了。」

  「我?」君王指住鼻,誇張地瞪大眼睛:「我不會那麼惡,我對男朋友,小鳥依人的靠著他,一副可憐可愛小女人的乖模樣。」

  「你去死!」蘇鈴和華茜同時笑著說。

  君王自己也忍不住,但仍能忍,大概是演技越來越進步。

  「對呀!有時候我也會生氣,不發火人家當我病貓怎辦?我也會扔東西的:比如破絲襪、爛粉撲、穿了孔的T恤……」

  「神經啦,你替他按摩?」

  「你既然心疼下不得手,就別扔了,費氣力。」

  「我是心疼呀!扔古董?那豈非要我命?就算扔枕頭,破了還得買。反正那些破東西始終要扔進垃圾箱,那就先利用唬唬他,別浪費呀。」

  「死人!真虧你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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