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岑凱倫 > 彩虹公主 | 上頁 下頁 |
五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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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麼聰明,學什麼都容易,我不擔心你學不會,只是你年紀太小了,不及格,還得等!」 「下一個星期你去打槍,我也不能打嗎?」 「不能!你還不能做會員!」 「嘿!欺淩弱小。」 「打槍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和你去泰國,那兒的度假聖地芭提雅,你喜歡打長槍短槍都可以。」飛機慢慢降落。 「不限年齡的嗎?」 「不限的,十歲八歲的小孩子也可以玩真槍。」 「聽了就開心……飛機停了,不能再開一會嗎?我好喜歡在天空……」 彩虹穿上柏基送給她的情侶網球運動短褲套裝——藍白上衣、白短褲,和柏基在邵家的別墅打網球。柏基的反手抽球、跳躍壓球、旋身殺球,實在十分到家,有職業水準,雖然彩虹奮力迎戰,仍然敗在柏基的手上。 「我不行啦!累死了!」彩虹雙手握著球拍,蹲在地上。 傭人替柏基接過球拍,送上毛巾,柏基拿著另一條毛巾去網的另一邊,把毛巾圍在彩虹的脖子上,然後把她扶起來。 經過一個早上的運動,彩虹頭髮濕淋淋的,汗在淌著,面頰紅撲撲,像個蜜桃。 柏基替她抹汗,忍不住在她的頰上吻了一下。 彩虹的臉,更紅了。 他們坐在花園的露天茶座上,喝冰凍的西瓜汁。 「在我所有……」柏基馬上改口:「我所見過的女孩子當中,你打網球算最好。」 「還算好?」彩虹把額上的藍白髮箍拉下,同時也把馬尾的橡皮圈解下,長發散下來:「十球輸了八球,實在慚愧。」 「你能接下我的球,已很不錯,何況還贏了兩球?你知道嗎?念大學時,我一直是校際網球賽的冠、亞軍。」柏基為她抹汗:「你的頭髮好漂亮!」 彩虹笑笑,韋航也很欣賞她的長髮:「一面倒的,你再也沒有興趣跟我打球了。」 「興趣才大呢!你是我所遇到最好的女對手。而且,你人聰明,學什麼都比別人快,我們再多打幾場,形勢會改變。」 「你對我真的那麼有信心?」 「你智商高嘛!膽子又大。我喜歡聰明人,我最討厭那些笨手笨腳的蠢材。」 「原因很簡單,你自己是聰明人啊!」 「也許吧!」他笑,他常流露出優越感:「下午我們做些什麼好呢?」 「比賽游泳,我泳技不太差,不會輸得那麼慘,甚至,我還有機會贏你。」 柏基拍拍她的蘋果臉:「其實,你也很好勝!」 柏基比彩虹大七歲,在柏基的眼中,彩虹是女朋友,也是小妹妹。 柏基占住了彩虹的時間,每天送彩虹回家,先約好第二天的見面的時間,一天連一天,彩虹的時間,就全給柏基占住了。 彩虹自從認識柏基之後,有了改變,她以前對自己的外表、衣飾,都很隨便,大部分由陸太太設計,她最多加點意見。 最近,她不斷縫新衣服,特別是晚服。 過去,她和樂賓在一起,樂賓習慣早睡早起,白天也很少出門,何況晚上?所以,彩虹隨便穿條裙子或者牛仔褲,也可以應付過去了。 韋航就更不用說,和他在一起,有三分之二的時間,他都很窮。彩虹沒理由穿件晚禮服和他坐大排檔,就算……,陸太太為她縫了那麼多漂亮衣服,隨便一件,都能登大雅之堂。 邵柏基就不同了,他是位名公子,出入的地方,都是上流社會。況且,邵柏基本身對服裝很有研究,做邵柏基的女朋友,實在一點也不能馬虎。 柏基帶她參加慈善餐舞或者是名流集會,那些太太、小姐穿的衣服起碼過萬,她屬於青春派,不必扮得太高貴太豪華,但是一千幾百的衣服,無論如何不能穿。 還有首飾,彩虹不是沒有項鍊、鐲子、戒指、別針,但除了由出生一直佩戴到現在的古玉吊墜之外,沒有一樣超過一萬,連只名牌手錶也沒有,別的就不用說了。 因此她常要借用母親的首飾。 過去她是完全不化妝的,但是,看見參加宴會的人,個個打扮漂亮,因此,她雖然不願意,但是在柏基的暗示下,她開始塗一些淺色的口紅。 她也開始擦香水,柏基品味高,她不敢擦自己的中等貨,於是又得向母親借用。 她甚至開始穿第一雙高跟鞋。 這天,她要陪邵柏基參加他的同學會每年的餐舞會,彩虹穿了件新縫的黑色晚裝,上身有一層層的紗,腰帶闊得像古代歐西女人的腰封,把她的身材襯托得很美,況且她皮膚白裡透紅,穿黑色衣服特別標緻。 她向母親借了綠鑽石項鍊。 她第一次穿上銀色三時半高跟鞋。 她一點也不矮,但是柏基高,而且柏基說女孩子穿高跟鞋,一扭一擰,搖搖生姿,特別好看。 她拿了個銀色晚裝手袋到樓下。 剛巧碰見立德回來。 他看見彩虹,呆了眼。 「你怎麼這樣看人?」彩虹被他看得渾身不自然,忍不住抗議。 「因為你怪,你看你打扮成什麼樣子?塗口紅,穿那麼高的高跟鞋,你當心摔倒了給人笑話,唔!熏死人,還搽香水。」 彩虹大眼睛一瞪:「塗口紅是犯法的嗎?我臉上又不是七彩繽紛。我已十八歲了,穿高跟鞋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啊!一天到晚穿雙平底鞋蹦蹦跳跳?我十八歲了呀,搽香水又犯了什麼法?」 「你不是一向討厭人家左抹右塗的嗎?你還說過,口紅可能有毒,怎能吃進肚裡?女孩子好看根本用不著化妝。」立德回瞪她,最近,他對彩虹十分不滿。 「你是說我不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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