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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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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適合戀愛的季節 哈哈,我又來嘍,先親親捧春澄書寶寶的眾位書友們,瞅瞅瞅。 哈哈,禮多人不怪啦。 拜科技發達之賜,我從網路上認識了一票朋友,把她們加入我的MS之好友名單中。 春澄從她們那裡得知許多好笑的事,想當然耳,我也必須貢獻一些生活趣事娛樂她們才行。春澄在對話中發現,不管年齡大小、已婚或未婚的女性同胞們,每個 都很渴望愛情喔。(偶當然也素啊,心底呐喊。) 曾經在某本書看過「女人,是愛情的奴隸,註定要為愛而死」這句話,那時正處於叛逆時期的我,當下的反應是嗤之以鼻。 女人就一定要為愛而死?賣笑死人好咽。 戀愛後,我的心因愛柔軟、被愛征服,從此不敢再輕視那句話的威力。 在上次戀愛結束後,我陸陸續續對某些人產生好感,但卻未曾走到交往階段。 原因不明,我也百思不解呢。 也正因如此,讓我陷入極度渴望愛情的境地。 三不五時就對著天空無聲呐喊—— 神啊,請聽我願,賞給我一個看得順眼的優男吧! 過完農曆年後,老天爺大概是聽到我的心願,不甘不願地賞賜一朵桃花過來。 然而這株桃花只冒出一咪咪、一咪咪的嫩芽就翹掉了……嚴格來說,是還沒死啦,但應該也離死期不遠了。 原因之一是對方很忙,經常忙到像古時候的大禹。借問一下正捧著書的你,這樣忙碌的人,該怎麼跟他談情說愛呢?還沒開始愛,春澄就被愧疚淹沒了。為什麼?吼,人家都忙成這樣了,我當然不好意思硬要插進他的生活行程中嘛! 其實,我根本懷疑對方早已金屋藏嬌,只是那位介紹我們認識的人不了罷了。哈,希望那位介紹的朋友沒看到這篇序。 原因之二是對方住得很遠,不在臺灣。唉,時差害死我的桃花。 原因之三是兩個人的溝通出現了問題,人家有個害羞、說不出口的隱疾…… 總之,這株桃花應該是死定了,咽彩我曾經期待來場異國戀情,嗚。 (旁人怒曰:英文爛到爆的人,還肖想外國俊男,去死好了!) 春澄眼眶漸紅,噘起小嘴,一副小可憐樣。 (旁人:都一把年紀了,還敢裝可憐?五秒內不把它收起來的話,別怪我動手 把它毀屍滅跡!) 驚死郎喔、驚死郎喔……只見某女縮嘴捧頰的哀爸叫母后,趕緊拔腿奔離這個有暴力傾向的友人。 不管怎樣,人家還是想要戀愛啦。 (旁人:哩嘛拜託,肖想談戀愛還把頭毛減成五分頭,就算有男人眼睛脫窗去煞到你,也會伯別人誤會他是同性戀好不,世俗的眼光有時比上帝還有影響力。) 提到頭毛,就像踩中貓的尾巴,逃走的春澄又跑回來,暴吼回去,「哪有五分頭啦,還很長好咩。」吼完,心虛盜汗。 (旁人以小指掏耳,彈掉耳垢:明明可以分次剪的,哪有人為了省錢就一次剪光?你喔,可以榮登全天下最樞門的人,醜死應該。) 才不是,是我現在想留短髮嘛。某女嘴硬下承認自己小氣。 (旁人:隨便你怎麼說啦,等你把頭髮留長後再說。) 彷佛再多廢言一句,旁人小姐就會當場氣極斃命似的,她甩甩手,走人。 望著她的背影,春澄好氣(泣)餒。 如果,滾到地上哭爹喊娘就能求到一個好男人的話,那我不介意在眾人面前大滾特滾,縱使形象全無也在所不惜! 為了愛情,就算要我表演吞劍跳火圈,我還是會去做的。 給我愛情,其餘免談! 我只要單單純純的愛情,就像ウルフルズ樂團這首「バンザイ好きで良かつ匯た~」。 耶喜歡你真好就這樣永遠永遠到死都開心 萬歲認識你真好就這樣永遠永遠啦啦啦你和我 我總是耍無聊故意尋你開心每當想起我就難為情 甚至要笑出來的那每一天就那樣度過了一眨眼就過了 會有超超超幸福的心情是在回家路上想起你的時候 探頭探腦晃進便利商店還要忍著回憶時的笑意 我不想遜掉就像不會變老那般 不想擺出虛偽的笑所以Baby到我身邊吧 看見美女就回頭 真是好色我的腦袋就是如此 但說來說去最能抓住我心的女人 還是只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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