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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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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亮娟簡直快昏倒,「孟媽媽!打從我兩歲會走路起,您到我媽那兒提過幾萬次親了!換個詞兒吧!亮媛比我漂亮,以後您改成要她當兒媳婦,我媽說不定一口答應,您馬上就可以找孟剛回來結婚。」 「孟剛拿亮媛當親妹妹看待,你又不是不曉得。」 「我和亮媛有什麼兩樣?」 「差別可大了!孟剛凡事都問你的意見,他服你,光憑這點,他對你就特別不一樣。」孟媽媽說得煞有其事,「聰明的女人,想抓住男人的心,靠的不是美色,而是腦子,除了你,世上還有誰管得住孟剛那匹野馬?」 「您說的是十幾年前小孩子辦家家酒的事,我和孟剛都已經長大,各有各的想法和作風,我不想被他影響,相信他也不願受我控制,我才不要管他的事呢!更何況,打從他自動退學,離開學校去當兵,我們就沒有再見過面,他現在圓是扁,我一點概念也沒有,您老是把我和他湊成一對,根本行不通的。」 孟媽媽還想再說些什麼,可是亮媛已經推門而入,扯著嗓門喊亮娟,她已經準備妥當,等著亮娟回去當大廚炒菜,爸媽要求早點開飯。 「我先回家了!孟媽媽,您也早點吃飯,晚上有牌局吧?」亮娟站起身來。「先祝你旗開得勝,一家贏三家,明天再讓我吃紅,可別忘記了!」 「好!不會忘了你的,就你一張嘴最甜了。」孟媽媽笑著送她往外走。「教人不喜歡你都難。」 「留步!留步!又不是大官,別送了。」亮娟把她往回推。「明天我再來看您,記得別熬太晚,身體要緊。」 「全聽你的,晚上只打八圈,成了吧?」 亮娟回頭甜蜜一笑,很快回家開始忙碌了。她就是對所有人都一樣關懷又體貼,難怪老人家們都衷心喜歡她、疼愛她。 每個月十號,是亮娟領薪的日子,雖然她在嘉德蘭那種貴族氣息濃厚的學園擔任主任教師,薪資並不低,但是她非常顧家,給爸爸、媽媽各一筆月費,再加上房租,薪水就去了一半。就像所有努力工作、腳踏實地的樸素女性,她只在換季折扣的時候買衣服,平時花錢還得記賬,想盡一切辦法多存些錢。 即使為了吃頓晚餐該用多少而斤斤計較,亮娟還是編出買書的預算,她酷愛讀書,尤其偏愛英美名家的散文、小說。圖書館能提供的讀物有限,滿足不了她的需求,通常她得透過書店,向香港或新加坡的經銷商購書,這是很花錢的,但她寧願省吃儉用,也不肯放棄讀原文書的嗜好,她認為很值得。 當她從大學時代就時常光顧的書店裡,抱著剛買的新書走出來,幾乎是整座城市最滿足、最快樂的人。傍晚的風拂著她濃密的髮絲,一想到今晚可以擁著新書、不顧一切的看個過癮,亮娟幾乎興奮得想唱歌,只是礙於街上有人,只得用吹口哨代替。 亮娟吹的是「快樂頌」,從小到大,她和眷村裡的孩子們最常合唱或合奏的一支曲子。她吹得抑揚頓挫、韻味十足,腳步也跟著輕快的曲調快步前進,一個人在人行道上,閒適又快意的走著,完全沒有察覺身後有位高大的男性身影,從半路上加入她的行列,保持與她三、四步的距離,不快也不慢的跟著她。 那位男士相當年輕,體格高大結實,穿著淡青色休閒襯衫,米白長褲,一雙咖啡色帆布鞋,肩上隨意搭著一件素白的薄風衣,臉孔俊逸,濃眉下的雙眼藏不住笑意,整個人有種春風得意的風流神氣,家極了雜誌上的泳裝模特兒給人的印象,仿佛天生就是適合享樂的人。 走過一段路之後,這個俊逸男士雙手插入口袋,開始吹口哨,同樣的「快樂頌」,同樣的抑揚頓挫,韻味十足,而且技巧高明的與亮娟的口哨聲形成二部重奏。 亮娟猛然停住,這口哨聲……她與兒時玩伴最常玩的花樣,怎麼會有人……她轉過身,找尋著口哨的來源,站在她身後的男士對著她笑,那口牙、那上揚的嘴角……她認出來了,眼睛張得好大:「孟剛?!」 「有!」 下一刻,她已經被攔腰抱起,在原地轉了一大圈,懷裡的新書被甩到紅磚路上,發出一陣劈啪聲,就像替她傳遞驚喜又興奮的心情。 「快放我下來,有人在看了!」亮娟雖然開心,卻也忍不住抱怨:「小心別踩到我的書。」 「除非你親我一下。」孟剛笑得既純真又邪氣,仿佛是個刻意使壞的小男生,「不然我就這麼抱著你,一直抱到天亮。」 「想得美!」亮娟毫不猶豫,狠狠用手指關節敲他腦門一記,果然有效,孟剛立刻齜牙咧嘴,禁不起痛,手自然鬆開,忙不迭的揉著頭。 「你這個臭妞妞,好狠的心哪!一照面就賞我這麼大個爆栗子,很痛的,知不知道?」 「活該!誰教你活得不耐煩,你這個臭毛頭。」 「不許你喊我毛頭。」孟剛裝出氣衝衝的樣子,但眼底溢滿笑意。 「才不許你喊我妞妞,幾百年都沒人敢這麼喊了。」 孟剛終於笑出聲,笑容燦爛如初升的春陽。他彎下腰拾起掉落的書,隨意瞄了下封面,大驚小怪的嚷:「嘖嘖!好有學問呀!原文書耶!」 「你管。」亮娟一把搶回來。「這是我的自由。」 「幹嘛用功成這個樣子?以前的教授不會頒給你好學獎狀的。」孟剛斜著眼看她。「是不是交了個老學究當男朋友?」 「你猜呢?」亮娟迎視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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