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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你真的要這麼做啊?」

  午後的臺北街頭,一條林立著政府重要機關的綠蔭大道上,兩名女子形跡可疑地躲在樹旁交談著。

  「我看算了啦,旻旻。反正也不是你被捉,不是你被關,你幹麼強出頭,跑來這兒靜坐抗議呢?萬一真被警察捉去關了怎麼辦?」扯著長髮女子衣袖的,是一名留著俏麗短髮,身穿香奈兒褲裝的年輕女子。

  「不行!這是做人的道理。書是我寫的,真有問題來找我嘛!可是今天他們不捉我,卻跑去捉可憐的書店老闆和出版社,這算什麼?」額頭上綁著「抗議」布條的李梓旻,一臉氣憤地拿著預備鋪在地上的紙箱說:「我又沒有妨礙交通,不過是在新聞局大門口對面的人行道上靜坐抗議罷了,這也違反了什麼國家王法不成?」

  「可是……」看看左右,幸好周遭頗為空曠無人,她們還不至於引起多大的注目。「旻旻,你都不會覺得這樣做很丟臉喔?雖然現在人還不多,可是到了下班時間,一定會車水馬龍,每個路過的人都會看到耶!他們一定會笑的,一個女孩子家坐在這邊抗議……你不怕被人家指指點點嗎?」

  「我是在做對的事,有什麼好怕的!」

  動手把紙箱拆開來,在樹下鋪好,接著梓旻還拿出兩個大大的抗議牌,擺在紙箱前面的地上。

  「阿芷,你不用勉強陪我沒關係,要是你覺得丟臉,那就回家去吧。不過我是不會罷手的,除非社會大眾正視這個問題,否則我要一直靜坐下去!」

  「你是在開玩笑的吧?旻旻。」看著好友脫下鞋襪,真的擺出一副要「長期抗戰」下去的姿態,王芷秋露出一張苦瓜臉。

  「這種事怎麼能開玩笑呢!」嘟起嘴,梓旻舉起牌子,盤腿坐在鋪平的紙箱上。「既然我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沒能力扔雞蛋、撒冥紙抗議,那我坐在這邊總行了吧?我要為自己的創作搖旗呐喊。就算在別人眼中是件小事,可對我而言這是生死之戰!」

  啞口無言的王芷秋搔了搔頭,歎口氣,也跟著脫下鞋子。「去,把你的尊臀讓過去一點!雖然我是不知道你幹麼這麼堅持,但是朋友都說了這是『生死之戰』,那我不兩肋插刀、捨命陪君子行嗎?我可不想當見死不救、十惡不赦的大罪人,就陪你坐一會兒吧!」

  梓旻一笑。「真的不用啦!你那套香奈兒萬一被弄髒了,我還得幫你出送洗費耶!」

  「送洗費不算你的,可是晚餐一頓是跑不掉了。」

  仔細地拍乾淨自己要坐的地盤,王芷秋一邊咕噥著、一邊坐下說:「天啊,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會做這種丟臉的蠢事。以前看電視新聞的時候,老覺得那些死老百姓是頭腦壞掉,才會在街頭上抗爭,搞得街頭亂糟糟,四處塞車累死人……」

  也難怪芷秋會這麼想啦!梓旻認識她已經超過十年了,深知好友在優渥的家庭環境下,顯得有些「不問世事」。要芷秋回答各國總理的名字,還不如要她回答世界上百大精晶的品牌名稱。從大學畢業後,芷秋就在自己父親的企業中擔任秘書的

  工作,除了接接電話、打打電腦,什麼別的事都不必做,就月入十數萬。

  像芷秋這種人也跟著上街頭抗爭的話,那她口中的「死老百姓」……恐怕會氣到嘔血吧?

  「不好意思喔,我這個死老百姓就是想不開的笨蛋。」取笑著她,梓旻回道。

  芷秋翻翻白眼。「好嘛、好嘛,我收回就是。你知道我不是故意要……你是個誠實納稅的好國民,這樣總成了吧?」

  雖然家庭環境差異大,但心直口快的好友坦率認錯的性格,是她們能維持多年友誼的法寶。

  「嗯,其實我也一樣,根本沒想過這輩子會有坐在街頭抗議的一天。」仰起頭,梓旻好奇地觀望著對面那座土黃色建築物的窗戶。「不知道我們坐在這兒,裡頭那些官員會不會注意得到啊?」

  「小傻瓜,天氣這麼熱,人家關窗吹冷氣辦公,誰會發現到你在這邊抗議啊?」拿起抗議牌子據了揭。「我還是覺得你這麼做,不過是白費力氣,不會有什麼效果的。你聽我的,不如讓我拜託爸爸,找些認識的有力人士關說一下就好。」

  聞言,梓旻小臉一繃。「不可以。」

  「啊?」芷秋不解地抬高眉頭。「為什麼不行?不過是妨害風化的小案子罷了,連起訴都還沒有,很容易解決的。」

  「不是這麼簡單的。那間書店老闆還因為違反出版品分級制度,所以按照兒福法的規定,可處十萬元到五十萬元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到一年的期限。」

  芷秋一愣。「我的天啊,你到底寫了些什麼東東?我記得賣煙給青少年都沒有這麼嚴重啊!不小心讓青少年看錯一本書,就得被勒令歇業啊?慢著、慢著,那妨害風化要罰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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