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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向公司請了長假,準備要去……現在也還沒想到。去剛果好了,不過像我這麼浮華的人,最後還是會跑到紐約去吧。希望我的存款還夠我過一陣子的貴婦生活。

  要是我過不下去了,你會來救我嗎?

  應該不會吧。

  因為你有很多自己的事要做,我也不能老巴望著你來救我。

  這是你一直嘗試要告訴我的?

  我是不是真的太不認真了,所以都沒有把你的話聽進去?

  希望我去紐約之後,會因為要認真聽英文而學會專心聽別人講話。

  要是有一天我真的學會了,你也會真的再笑著給我一個擁抱,再無條件地寵溺我嗎?

  不會了吧。我們都很清楚,一切早就不一樣了。

  但還是謝謝你給了我一段人生中很美麗的時光,我知道你已經用盡力氣了。

  更謝謝你甚至到了最後都讓我有一個希望——我們現在的分手是為了將來在一起而作的準備。

  不過那終究只是一句安慰的話。

  也許是十一月出發,所以當務之急要去買件厚外套。紐約的冬天可是會下雪不停的呢!

  所以今年無法陪你享用可愛小女生進貢的各色聖誕節巧克力、糖果、餅乾了,雖然我每次都邊吃邊詛咒那些小女生會考不上大學!

  而且說不定這一輩子,我們都不會再有一起吃巧克力的機會。

  應該可以怪我不懂得珍惜吧?(又是一句老臺詞!)

  (連用兩句老調調,能不能當作我已經開始成長的證明?)

  下一次,要是你收到一片紐約寄來的雪花,應該會知道那是我吧?

  署名還是那一朵荷花,是傅奕謙在沒什麼錢的大學時代送給了荷的生日禮物,是在某間破爛的小文具店買到的一個橡皮章,上面刻的就是一朵綻開的荷花。

  丁荷把那個圖章當成寶貝,瘋狂地在所有東西上都蓋上那個章,甚至一度把它當作正式的簽名。

  後來實在是被太多教授抗議,因為他們實在不曉得這個學生在考卷或報告上的姓名欄蓋了一朵小花是什麼意思。

  丁荷只好心不甘情不願地恢復原來的簽名,但很多非正式的場合裡,她還是堅持要用這個圖章代替簽名。

  傅奕謙把信重新折好放回信封裡,並且倒出裡面的鑰匙。上面的鑰匙圈還在,那是他們用了很久很久的、丁荷在沒什麼錢的大學時代用幸運帶編成的一對鑰匙圈。

  用了好多年,真的又舊又髒了。每次拿出來都讓看到的朋友覺得很突兀,可是他們也從沒想過要換新的。

  說不定,真的該換個新的了。

  這種有歷史意義的古物,只適合安靜地被擺在博物館裡,讓人們在記憶中緬懷它曾帶來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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