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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真的好奇怪!他到底怎麼了?

  看得出她的詫異,藍牧威苦笑著說:「我知道過去我不是個好丈夫,但以前是以前,難道現在離了婚,我們就不能成為好朋友嗎?畢竟難得有緣再碰面呀!」

  「確實是不必彼此怨恨。」她也不是那麼小心眼,認為離了婚就必須像仇人一樣。

  其實她並未恨他,她知道他喜愛自由、討厭被人束縛,更則況當初他幾乎是在被半脅迫的狀況下才答應結婚的,他的厭惡與反感,她也不是不能理解。

  「那就好。」藍牧威笑眯了深邃的雙眼。「再說,你沒發現一件事吧?」

  「什麼事?」

  「你今天穿著白襯衫。」他指指她略貼身、突顯出玲瓏曲線的典雅白襯衫。

  「那又怎樣?」穿這樣不能搭公車嗎?她納悶地低頭瞧著自己。

  「你還是想不到?這麼薄的白色衣物若是淋了雨,你說會如何?」

  藍牧威大喝幹醋,如果他沒出現,她不就要穿著淋濕的半透明襯衫回家?可以想見,公車上的男人會有多麼高興。

  「噢!」天晴倏然瞭解,她倒沒想到這一點。

  「上車吧!我保證連一根手指頭也不會碰到你,行嗎?」

  「是——嗎?」天晴低下頭,瞪著那只依然緊抓著她纖臂的大手。

  藍牧威收回了自己抓著她的手掌。「我保證。走吧!」

  他將傘撐到她頭上,小心地護著她走入雨中。

  天晴不再推卻,或許不是夫妻,反而能夠是好朋友。只不過——

  呵,有點心酸就是了!

  藍牧威規矩地開車載她回家,果真沒再隨意碰觸她,不過一路上他的話幾乎沒停過,好像要把分離這八年來她的生活點滴全問清楚似的。

  「你怎麼沒開車上班呢?開車不是比較方便又安全?還是你不會開車?」

  「我會。」她回答道:「在美國念書時我會開車上下課,但是回到臺灣之後,我就不敢開了。」

  「臺灣的車的確多了些,而且大家的車品都不怎麼好,不管騎車或開車的人都橫衝直撞,像在飆車玩命。」這點剛回國定居的藍牧威也深有感觸。

  「對啊!有回我還當場看到車禍,有個機車騎士和別人相撞,跌倒打滑沖到我面前,尤其他又沒戴安全帽,鮮血流了滿面,把我嚇死了,從此以後更覺得還是搭公車就好。」想起那騎士像是摔破的西瓜腦袋,她還心有餘悸。

  「不開也好,以後要出門來找我,我送你去就好了,交通這麼亂,自己開車太危險了,停車位也不好找。」

  天晴陡然沉默了。要她找他當司機?以什麼名義?前妻嗎?

  太可笑了,而且好諷刺。

  在她還是他的妻子時,他連出門上課都沒載過她一次,現在離了婚,變成毫無關係的兩個人,他才殷勤地表示可以接送她。

  果然,他對朋友比妻子好!這是她從很久以前就知道的。

  「你說什麼?」

  「你再說一次!」

  五張同樣震驚、難以置信的面孔,一齊瞪向正悠閒品酒的沉穩男子。

  「你們沒聽錯。」男子喝完最後一口酒,才緩緩地道:「我正打算追回我的前妻。」

  「你要和她複合?」歐陽琛差點被嘴裡那口酒噎死,而苗天佑則險些打破他正在擦拭的典藏水晶酒杯。

  「沒錯!打從聽到她仍未婚的那天,我便下了這樣的決定。」

  想起那張白兔般慌張震驚的可愛面孔,他眼中便浮現一抹溫情。

  他溫柔的模樣讓五位好友全看呆了,這樣的藍牧威是他們不曾見過的。

  年輕時的他,是意氣風發、傲然睥睨世界的,後來被雙親逼迫結婚,變得憤怒且狂暴,而離婚之後,他則浪蕩荒唐,夜夜醉臥不同女人懷中。

  他們都認為,那是被放出籠的鳥兒欣喜若狂所致。然而不過半年,他又突然和那些女人斷絕往來,整個人像泄了氣的氣球,消沉萎靡。雖然後來逐漸恢復正常,但卻又開始像個修道士般不近女色,著實讓人捉摸不清他心底真正的想法。

  「我愛她!直到離開她半年之後,我才知道,原來自己那麼愛她……」

  他從沒想過,自己會在那種情況下結婚!

  當時他才二十一歲——他居然在二十一歲那年,成了一個心機狡猞的女人的丈夫,而那個女人才剛滿十九歲而已。

  兩個人平均起來只有二十歲,對他而言還是太年輕了,簡直像在辦家家酒,想想實在太可笑了!

  回憶起那天那場荒謬的婚禮,他還印象深刻,因為那是他生平僅見最糟糕的婚禮!

  氣派莊嚴的紐約聖派崔克大教堂裡,出席婚禮的人寥寥可數,在雙方家長都刻意低調的情況下,除了新人幾位較要好的朋友之外,沒有其他親友觀禮。

  婚禮過程,新郎從頭到尾都臭著臉,神父很有禮貌地擠出微笑,為這對顯然不怎麼恩愛的新人證婚。

  當神父請兩位新人交換戒指時,藍牧威抓起天晴嫩白的小手,不情不願地為她戴戒指,粗魯地刮痛了她。當神父宣佈他可以吻新娘時,他甚至假裝沒聽見,讓天晴閉著眼等待了好久。

  無論四周的氣氛如何窘迫尷尬,她都頑固地閉著眼,堅持不肯睜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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