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佟 > 掛名情人 | 上頁 下頁
三十一


  「隊長,他是誰?」等了好一陣子,若荷終於可以知道對方的來歷。

  「夏奕淮的阿姨──許彩綾。」

  「許彩綾?」若荷曾經疑神疑鬼的懷疑過她有問題,可是並沒有想到她是兇手啊!

  重重的點了點頭,洪隊長這才解釋道:「今早,夏靖淮的情人──楚文欣的妹妹楚王婕,拿著兩個一模一樣的鑽石胸針來局裡,一個是楚文欣被殺之前的半個月,楚文欣將它摻放在珠實盒裡轉送給她妹妹的珠寶之一;另一個是楚文欣被殺的時候,我們在命案現場拾獲的物品,當時經夏靖淮的確認,證實是楚文欣所有,所以我們將它視為楚文欣的遺物處理,由夏靖淮代為領走。

  「而在這同時,楚玉婕因為對夏靖淮有所不諒解,因此,她始終拒絕跟夏靖淮派去找她的人接觸,直到前天,她因為無法忍受他們一天到晚的騷擾,在跟對方談過話之後,才由對方的手中取回當初被我們誤判為遺物的別針。為了保存楚文欣留給她的紀念品,楚王婕從銀行的保險箱取回了珠寶盒,這才發現,裡頭竟有一個一模一樣的別針。」

  停了一下,洪隊長接著又說道:「據楚玉婕的說法,即使再怎麼喜歡的東西,楚文欣也不會買兩個一模一樣的東西,而這兩個別針,恰巧是夏氏集團設計的鑽飾之一,所以,在我們跟夏氏珠寶聯絡過,經夏靖淮的確定,夏靖淮在帶楚文欣去買珠寶的時候碰到了許彩綾,並且買下了相同的鑽石別針。這個款式只生產三件,一只是一位外國人來台的時候買走的,其它兩隻,自然是楚文欣和許彩綾所有。」

  洋洋灑灑的說了那麼一大串,聽得若荷實在消化不良,不過,倒是讓她一清二楚,雖然奕淮和許彩綾相處得並不融洽,但是她相信,奕淮要是知道兇手是他阿姨,心裡一定也很難過。

  「隊長,照你這麼說,兇手應該就是許彩綾,那麼,我們應該可以把她帶回局裡問話啊!」

  「不行!」搖搖頭,洪隊長分析道:「第一,我們無法明確的指出她殺人的動機,這只是我們的推測而已;第二,案發之後,我們也到過『園心山莊』,『園心山莊』的每一個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明,所以我們不可以因為一隻別針,就認定許彩綾是殺人兇手;更何況,真要以一隻別針來指控許彩綾是兇手,許彩綾也可以謊稱別針早就追失,甚至反過誣告是被某人偷走的,我們也拿她莫可奈何。」

  「隊長,這麼說來,我們現在必須掌握不利於她的證據,才能指控許彩綾是兇手哦!」

  洪隊長滿意的流露出今天的第一個笑容,想不到這小妮子還點得通哦!不錯,愈來愈有進步。

  「若荷,這也就是我急著Call你回來的原因。」揮著手中那兩封信,洪隊長接著又說:「從這兩封信可以看得出來,她已經對你的存在感到非常的不高興,而且,若真的照著她在第二封信上所表示的,這些天她一定會再度採取行動。」

  「隊長,那我應該怎麼做?」

  「你繼續留在夏家,一面旁敲側擊,找出許彩綾可能的行兇動機,一面等著她進一步的行動,最好能夠當場逮到她行兇,讓她百口莫辯。當然,我這邊也會調查,看看夏靖淮和夏尹淮的情人在生前有沒有跟許彩綾來往過,也許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隊長,我知道該怎麼做了。」若荷一副自信滿滿的模樣。

  「很好!不過你自己要小心一點,這兩天,我會加派人手在附近保護你。」

  「隊長,不用了,人多陌生人出現在那附近,反而會引起她的注意,讓她更加謹慎。我會照顧我自己,有什麼狀況,我會馬上跟你聯絡。」

  「也好,那你就多保重了。」

  頭一回,若荷覺得自己真的像一個打擊罪犯的好警察,可是,只要想到許彩綾是奕淮的阿姨,她心裡就難過,但願奕淮別太傷心才好!

  身為警察,她早該感覺到身後有一股不安的騷動,可是,當她有反應的時候,已經太慢了!刀子先是狠狠的劃過她的右肩,在她響應的轉過身來的同時,再度刺進她的肚子。

  帶著開始氾濫的痛楚,若荷使盡所有的力量,趁著持刀者專心想殺她的時候,揮向他蒙著面的臉孔,該死!她全身已經開始虛脫了,瞳孔裡泛著一陣又一陣的黑影,不行,離「園心山莊」的自動鐵門只有十幾步之遙,她得患辦法救救自己,要不然,奕淮會怪她沒乖乖在家裡等他回來。

  然而,天不從人願,十幾步的路程,此時對漸近暈厥的若荷,就像登天之路──難也!而這同時,對於若荷的還擊甚感驚訝的持刀者也回過神來,追上若荷,接著又往她的左肩畫上一刀。

  「救命啊!殺人啊!救命啊!殺人啊!」千鈞一髮之際,林凱呼天搶地的叫喊,此時傳進持刀者的耳中。

  心裡一驚,持刀者連忙沖離了現場,消失在黑夜之中。

  沖到若荷的身旁,林凱迅速的抱起快陷入昏迷的若荷。

  「小若,你撐著點,我馬上送你去醫院。」

  「奕……淮……奕……淮……」漸入黑暗之中,若荷嘴裡卻呢喃的呼喚著奕淮的名字。

  還沒開口問若荷她和夏奕淮之間的事情是真的還是假的,林凱已經從若荷毫無意識的嘴裡,聽到他一心想知道的答案,若荷的身上流著血,而他心裡卻滴著血,儘管男兒有淚不輕彈,但此時,眼淚卻滑下了他的臉龐。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