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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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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烈是個好人……」她偏著頭,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正妹,不接受對方就發給人家一張『好人卡』,需要人家時就搞一下曖昧,難怪很多臺灣男人都抱怨現在的女人太難討好了!」蘇淇娥數落道。 「我……」她為難地咬住下唇。 她愛了鐘尚諾七年,從來都沒有萌生過放棄愛他的念頭,就算是四年前他決定遠行,提出分手,她還是默默地守候在他的身後,希望他一轉身就能看見自己。可是,歐陽烈的出現卻衝擊著她的心牆,逐漸動搖她的信念,軟化她的意識,讓她不由自主地偎向他的身邊,尋求快樂與踏實感。 「算了!你的感情世界從認識鐘尚諾的那一刻趄,就是一筆爛賬了。」蘇淇娥無奈地擺擺手,想了想,修正道:「不對,你上輩子一定是放高利貸的,因為逼死了他,所以這輩子才得做牛做馬地償還!」 薇光俯下臉,苦笑,沉默地附議蘇淇娥的論點。她的愛情確實是一筆爛賬,而她的心就像木柵那棟老公寓一樣,殘破、敗壞、傷痕累累,這些傷全都是鐘尚諾留給她的。 難道,愛情一定都得是苦痛伴著憂傷嗎? 月色融融,臺北市的夜空亮得看不見一顆星星,倒是整個盆地都浸在繁華璀璨的燈海中。 從歐陽烈的寓所打開落地窗,恰好可以看見臺北市的新地標,101大樓像座巨大的燈柱,矗立在水泥叢林裡。 為了慶祝歐陽烈所設計的作品入選為「雅巢居」雜誌評選的年度美學設計大賞,丁薇光特地斥資買了一套西裝送他,希望他能又帥又有型地出席頒獎典禮。 「阿烈,快點來試穿看看!」薇光打開精緻的手提袋,拿出一套白色的西裝。 「我才不想參加什麼鳥宴會!那種既要賣臉、又要賣笑的場合,我沒興趣。」歐陽烈不愧是學設計的,言談之間流露出藝術家的孤傲氣息。 「那是免費宣傳知名度的最好時機,放棄多可惜啊!」薇光說服道。 「我對虛名沒興趣。」他逕自將臉埋入財經雜誌裡,隔絕她的聒噪。 「阿烈,我幫你想好了造型,連衣服都準備好了耶……」她軟軟地哀求道: 「而且我答應過小伍,絕對會讓你出席宴會的,你不去,豈不是讓我很沒面子嗎?」 他不悅地抿緊唇。 薇光祭出纏功,踮起受傷的腳丫子,一拐一拐地走到他的身邊,挽住他結實的手臂,撒嬌著。 「拜託啦!歐大設計師,帶我這個鄉下土包子去開開眼界嘛!人家好想看看上流社會所舉辦的宴會……」她像個小孩般,搖晃著他的手臂,漾出一抹無邪的笑容。 「歐陽。」他冷冷地糾正。 他姓歐陽,單名烈。是複姓! 「宇宙無敵超級有才華、帥到令人頭皮發麻、酷到掉渣的『歐陽』設計師,小的衷心地懇求你出席『雅巢居』所舉辦的宴會,領那座你看不入眼、但別人都羡慕到死的獎座好不好?」她軟聲軟調地央求著。 撒嬌,果然是軟化男人最好的武器。連歐陽烈都抵擋不了這既溫柔、又狡猾的攻勢,為了討好她而棄守了自我的原則。 「嗯。」他酷酷地允諾。 「那來試穿一下這套西裝!」她將西裝遞給他。 「不要!」他別過臉,拒絕再妥協。「我才不要讓那鬼東西勒住脖子!」 「你不想要打領帶喔?可是我認為你穿上整套白色西裝,一定會像極了白馬王子,酷斃了耶!」薇光為了達到目的,繼續灌著迷湯。總不能讓歐陽烈穿著一身破牛仔衣去赴宴吧? 「我是室內設計師,不是白馬王子!而且我穿全身白色的衣服,看起來會太壯。」他很堅持自己的穿衣風格。 她撫著下顎,美眸直勾勾地打量著他魁偉的身材。他長得挺有型的,雖然不適合走俊美路線,但是只要稍微改變一下髮型和穿著,就頗有當白馬王子的本錢。 「那就走隨興酷帥路線怎麼樣呢?就維持你現在的白色T恤和牛仔褲,再加上這件白色西裝外套好了。」 在她的哄勸之下,歐陽烈百般不情願地站起身,套上了白色的西裝外套。 他一身輕便隨興的牛仔褲,搭配上白色的手工西裝,合宜的剪裁襯托出他頑長英挺的身材,帥氣中帶著幾分獷悍,彰顯出強烈的個人特色。 「又酷又有型,挺適合你的!」她眼底流露出激賞的光芒。 「這樣可以了吧?」試穿完畢,他脫下西裝,放在沙發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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