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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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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嗎?」雷鈞一點都不覺得。「中午你在電話裡開口要求420萬,我不也馬上提領給你了,你如今要還我,是不是也應該依例辦理?」 「我沒辦法。」康蘋突然覺得好笑,她竟然為了一筆不屬於她的負債傷腦筋?! 「我只能先還你十萬,剩餘的錢我之後再按月……」 「我拒絕。」雷鈞打斷康蘋。「要嘛就是現在,不然,就法院見。」 這根本——不可能!康蘋怒紅了臉。 「還有另外一個替代方案。」雷鈞將肘撐在桌上,然後目光調向柯崇恩。「不過要先麻煩柯律師回避一下。」 「為什麼崇恩不能留下?」康蘋神情戒備。 「沒有為什麼,只是他留下,我就不說。」答案很簡單。 康蘋和柯崇恩互看對方一眼,最後柯崇恩拍拍康蘋肩膀,無聲地走出辦公室。 確定聽見房門關起後,康蘋立刻轉頭怒瞪雷鈞。「什麼替代方案?」其實她心裡想說的是「有屁快放」! 「給我一天時間,我就取消你這一百萬的債務。」 「你要我為了那莫須有的一百萬,賠掉我的清白?!」康蘋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 他以為他有錢,就可以胡作非為?人的價值,是可以用金錢去衡量的嗎? 看康蘋表情,雷鈞一下就知道她誤會了!同時他也在心裡玩味這兩個字—— 『清白』,康蘋說的是他想的那個嗎?這麼說,她還是個處女? 雷鈞看著康蘋,突然露出曖昧的笑。「我雷鈞就算膽子再大,也不敢在律師面前提什麼『性交易』,我指的一天,是你正常上班時間。而陪的地點,絕對不包括任何一張床。」 經他解釋,康蘋才發現是自己想歪了,她臉頰唰地緋紅。瞧見雷鈞興味的表情,康蘋連忙將視線移到旁邊去。 「如何?」雷鈞問。 「你說的是真的?」康蘋狐疑地問。「就我上班時間,下班時間一到,我就可以馬上走人?」 雷鈞頭一點。「沒錯。」 「好。」康蘋想了一下然後回答,不過基於前車之鑒,康蘋要求雷鈞白紙黑字寫下承諾。 看著她謹慎的模樣,雷鈞啞然失笑。「都依你。」棒棒棒,所謂前車之鑒,她一下就學起來了! 「我明天一早會把合約擬好請人送過來——」剛說到這,雷鈞突然朝她搖手指頭。 「你拿來的我才簽。」 這傢伙——康蘋惱怒地瞪了雷鈞一眼。眼見他一副不肯妥協的模樣,康蘋牙一咬。好,就由她拿來。 「可是你得先答應我,絕對不可以碰我,不可以對我做任何我不願意的舉動。」 「比方?」雷鈞眉一挑。 康蘋臉一紅,還需要她比方?抿著嘴倔強幾秒鐘,她勉為其難說出:「吻我或抱我!」 「我接受。」雷鈞豪爽地答。 見他爽快,反而讓康蘋感覺不妥。不行,還是得白紙黑字,感覺才有保障。 只見她驀地從公事包裡掏出筆記本,唰唰唰快速地寫了幾行字。 「你得先簽這個約。」 雷鈞接過,將上頭條款簡單看過一遍。當他提筆準備簽名的同時,他突然覺得眼前情況有些可笑。康蘋是他聘來的代表律師,而她進入『霆朝』所起草的第一份合約,竟然是用來規範他這個執行長不得中越矩? 雷鈞也乾脆,大筆一揮立刻簽好名字,還蓋上印章。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只要把握機會纏住康蘋,他還怕將來沒有一親芳澤的機會? 康蘋低頭檢查了下,然後點點頭。「那我明天擬好之後,會先傳真讓你過目, 你讀過之後確定沒問題,我再排空過來簽約。」 雷鈞欣然同意。 「蘋蘋姊,下午霆朝的特助打電話來,說請你回來之後,回電給霆朝的執行長。」 中午過後,康蘋尾隨所長出席法院開庭,所長發言答辯,由她擔任記錄的工作。結束回到事務所,已接近下班時間。一剛進門,就接到行政助理小莓的提醒。 「謝了,我回座馬上回電。」雖是這麼說,但康蘋可沒照著去做。用腳趾頭想都知道雷鈞找她幹麼。 他急著知道,哼,小姐她可還不急著回答他呢! 康蘋先去茶水間幫自己泡了杯熱茶,上了個廁所,然後才慢條斯理地回到座位,這時候時針已接近六點,直到這時她才甘願拿起電話,撥給雷鈞。 「康律師,你終於打電話來了!」 特助一聽是她,連忙將電話轉進執行長室。電話那頭的雷鈞一接起電話,劈頭就責備她讓他等那麼久。 「我剛才發現,你沒留下你的手機號碼。」 雷鈞不提,康蘋還真忘了她也有這科技產品。「我的手機前陣子摔到,壞了,前幾天剛拿去修理。」 「修什麼?」雷鈞驚訝道:「那種消耗品,再買一支就有了。」 「可是那支手機我才用沒多久……」 是因為康蘋很少用手機。在接下『霆朝』代理律師一職之前,她不過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除了充當所長跟其他合夥律師的答辯記錄員之外,其餘時間,她都只負責做一些收集、整理資料之類的雜事。手機是她進事務所之後買的,一整年,它響起的次數,大概還不到十次。 「你都沒考慮到會有什麼突發狀況?沒手機沒扣機,你到時要我們上哪找你?」雷鈞義正辭嚴。 「對不起,這事真的是我疏忽了,」康蘋道歉。「我這兩天馬上去通訊行另辦一支。」 「算了。」雷鈞要她回電,目的不在於追問她手機號碼,手機只是無法聯絡到她時的產物。他真正的目的,是想問她什麼時候才肯過來簽約? 「我合約已經看了,也都接受,你什麼時候有空過來我這?」不趕緊將康蘋擺平,雷鈞晚上實在難以安睡。 雖然已有心理準備,但猛地聽雷鈞這麼問她,康蘋的心還是控制不住地猛跳了兩下。 今天星期三,之後兩天她都已經排定要去當記錄員,回來都晚了——康蘋想了一下然後答:「最近這幾天我比較忙,如果可以的話,下禮拜?」 「開什麼玩笑,簽個約要我等到下禮拜,不行!」雷鈞冷然拒絕。「要就現在,如果你不方便過來,我不介意由我過去。」 「你不可以過來!」康蘋一聽,急忙拒絕。他來辦公室,萬一被其他人發現怎麼辦?「我過去,可是你得等我,我還有事情,不能馬上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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