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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然後他換了另外一種不可思議的表情望著林翰。「聽你這麼說——你好象真的很重視你跟那個亞芽之間的感情噢!」

  「這還用說嗎?」林翰白了巫光良一眼。

  「我越來越好奇你那個『親愛的亞芽』到底是什麼模樣了。」

  聽見巫光良的問話,林翰忍不住揚起鼻頭,露出一個得意至極的微笑。

  「我向你保證,她是全天下最可愛、最貼心、最能幹的好情人!」

  最可愛貼心又能幹?「舉例一下好嗎?」

  「亞芽她燒了一手好菜,很好很好的好菜噢,我保證只要你吃過一次鐵定會愛上她——等等,你先別說話——」林翰伸手朝巫光良做出一個你不用講了的動作。「我已經知道你想說什麼了,我可以馬上告訴你答案,不要。」

  這小氣鬼!連請女友燒一頓飯請他這「啟蒙恩師」吃吃也不答應!

  望著巫光良氣結的臉,林翰傻氣的咧嘴大笑。

  「我當然不要啦,我才不想製造任何機會,讓任何男人來覬覦我的亞芽!」

  瞧他臉上這股得意勁!巫光良一臉噁心地聳了聳肩膀。

  「要我答應代你出席當然是沒問題,不過……」巫光良有但書。「你得要答應帶亞芽出來,我們三個人一塊上餐廳吃一頓飯。怎麼樣,這交換條件答不答應?」

  帶亞芽出來吃飯就帶亞芽出來吃飯,WHO怕WHO!

  「成交!」林翰一口應允。

  第六章

  「要跟你朋友一塊吃飯?好呀!」

  乍然聽到這個消息,亞芽當然覺得開心。

  林翰願意讓她跟他的朋友一道吃飯,那就表示他是真心將她容納進他的生活圈裡的——不過亞芽心裡冒出的開心只維持一整天,晚上她回到家打開衣櫃之後,另一股倉皇不安便從她心裡冒出。

  亞芽發覺自己的衣櫃裡,竟沒有一件可以撐場面的衣服。

  亞芽不只一次聽過林翰提起老巫,她也知道老巫正是和林翰合夥開公司的老朋友兼好夥伴——所以想也知道,這一次的餐會不可能會在一般的小餐館裡舉行。

  可是她滿櫃子的衣服都是T恤、牛仔褲跟白襯衫之類的衣服,平常跟林翰出門上陽明山、逛超市是綽綽有餘,但若要穿它們跟林翰一塊進餐廳吃飯,感覺的確寒酸了一點。

  打電話跟阿翰商量吧!亞芽撥了他的電話。

  「阿翰,我有一個小小的困擾。」

  「怎麼了?」

  「你不是說要帶我去跟你朋友一塊吃飯,可是我沒有比較正式的衣服耶!我衣櫃裡全是些牛仔褲、T恤,穿它們去跟你的朋友見面可以嗎?」

  穿牛仔褲、T恤進五星級餐廳,這當然不太好。

  林翰想了一下,然後做出決定——

  「我明天上班幫你問問看我的秘書,請她介紹一些品味比較好的店家,然後下班我再帶你去挑衣服,這樣就應該趕得上後天晚上的聚會。」

  聽林翰這麼安排,亞芽懸著的一顆心頓時安下了。

  第二天上班,林翰找來自己的秘書麗莎,開口問她上哪買衣服比較好。

  麗莎一聽見老闆說他「親愛的亞芽」不知道該怎麼挑衣服,她馬上說要跟著一塊去。

  林翰聽了,一雙眼睛頓時瞪得老大。

  「你要一塊去?!幹麼?當電燈泡呀!」

  「我去幫你們的忙呀!」實在很想見見亞芽的麗莎,拚了老命地慫恿老闆聽她的建議。

  「你這麼一個大男人怎麼會知道她適合穿什麼樣的衣服,或者該添什麼東西,才能將她打扮得得體完美——我相信你一定希望能把她裝扮得像朵花似的,沒錯吧!」

  麗莎說得也對!他的確不太曉得該怎麼幫亞芽挑衣眼——林翰手搓著下顎考慮半晌後,決定接受麗莎的提議,挾帶她這顆大燈泡出門。

  五點一到,林翰開車準時到達亞芽工作的咖啡館,亞芽開門上車時見到後座有人,嚇了好大一跳。

  「你好。」個性一向爽朗俐落的麗莎,一見模樣甜得跟個粉娃娃似的亞芽,馬上就覺得她會喜歡這女孩。

  林翰出聲幫她們倆做介紹。「她是我的秘書,我們都叫她麗莎,你也可以這樣叫她。」

  「麗莎,你好。」

  側坐地半轉過身,亞芽對著麗莎鞠躬四十五度。

  亞芽那恭敬的態度,再度讓麗莎幫她多加了幾分。麗莎馬上在心裡決定,就是她了,她所「認定」的老闆娘就是亞芽,至於其它的豺狼虎豹——哇哈哈!就給她閃邊去吧!

  誰叫覬覦她老闆的其它女人們,沒有一個像亞芽這麼尊重她的!

  「麗莎是來幫你挑衣服的,所以等-下到了服飾店,你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問她。」林翰一邊開車,一邊解釋他為什麼要帶麗莎一道出門。

  聽了他的話後,亞芽這才恍然大悟地點點頭。「那就先謝謝麗莎了。」

  「不客氣、不客氣。」麗莎一臉豪氣地拍拍自己飽滿的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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