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月光漫過珍珠夏 | 上頁 下頁
八十


  她把手上的珍珠鏈子取下來,放在小七的墳前。有些人,在歲月中,永遠的變成一幅美好的畫面,就如同小七給她的那些單純的曾經。

  最後,秦漫月決定去安海的那套白房子看看。

  在去 途中,路過了煙城區,那裡的路已經修好了,路牌換了 ,叫「飛月路」。

  司機說:「前幾年有個人捐了大筆錢修了這條路,所有這條路改名熬飛月路了,好像是說幾年他和他老婆。這年頭還有這種癡情的男人真是難得。」

  到了那套房子,秦漫月從包裡掏出鑰匙,這把鑰匙,是 從銀行的密碼箱裡拿出來的,拿到的那一刻,她然明白了,譚展飛或許早已經發現她來的目的,聰明的他,不可能這樣輕易地告訴她密碼,可是他仍然把她想要的給了她,他想讓她的心理,再也不會因為仇恨而感到痛苦。

  這把鑰匙,代表了「家」。這世界上有多少人都渴望有一個安定的家。在走過滄桑經歷漂泊,身心疲憊的時候,總能看到有一個人在家裡等你。

  那種溫暖,秦漫月無數次的幻想,她曾經以為譚展飛不懂,所有她就愛上了小七,她不知道,後來的譚展飛已經懂得,可是,他們再也沒有機會繼續走下去。

  譚展飛,他曾經想做秦漫月的那個人。在她累了的時候,總能在不遠處,給她安慰。這或許,這就是譚展飛用盡一生,卻因為藏的太深,因為陰錯陽差,而永遠無法給予秦漫月的,最珍貴的未來。

  從未改變陳設的房子,黑色的鋼琴,白色的瓷磚地板,檯子上煮咖啡的機器蒙上了灰,她最喜歡的小豬相框,放著的是他們第一次的合影,她從後面摟著他的脖子,他的臉上有錯愕的幸福。合影下麵的日期清清楚楚,XX年5月1日 09:10AM。

  客廳的桌子上擺著一個盒子,盒子下面是那封她曾經未寫完的信。

  她慢慢的打開盒子,陽光下,那枚她曾經在櫥窗裡看到的Chaumet Haute Def鑲鑽珍珠母貝的戒指,珠白色的光流瀉出動人而又悲傷色澤。

  燈光太暗,她走到窗戶邊,拿出口袋裡的手機,大大的螢幕上,是她和譚展飛在馬來西亞的合影,3.5英寸的螢幕下方,她打上了一行小小的字——無法說出口的,我愛你。

  譚展飛在臨跳海前說欠她的那句話,她一直都懂,因為他們之間的距離,永遠都無法說出口。

  白色的信紙上,她只寫了一個開頭。

  她寫:對不起。

  譚展飛在下面的格子,用淡灰色的鉛筆會了三個字:沒關係。

  說不出口的愛,才是她和譚展飛之間最深的疼,而正是因為愛到了極致,才能將這個字擺在心口最溫暖的位置,永遠不去啟齒。

  秦漫月摸著自己的肚子,那裡面,有一個新的生命,他是譚展飛留給她的溫暖,他受到月光的洗禮,一定會和譚展飛長的一樣好看。

  她站在窗前,把那張紙高高的擺在月光下,那六個清晰地字體下麵有一行被擦去了字印,遙遙的印記,卻不能掩蓋譚展飛書寫蒼勁的痕跡——

  嫁給我,好嗎?

  一點點微微的月光落進秦漫月的眼睛裡,像是遇到他的那個珍珠一樣的夏天,漫天的月光灑滿大地,伴隨著永遠無法消失的,淚光。

  番外:比想像中更愛你

  四月十四日,泰坦尼克號沉船的日子,你讓我從認識你的那一年開始,永遠記得這一天。

  因為,這天是你的生日。

  那時候你十六歲,靠在我懷裡像一隻小貓,抬起頭來用單純又有些挑釁的目光看著我,月光照在你的嘴角,是那樣婉轉動人,我幾乎可以看到你長大後的樣子,眉眼細長,笑容嫵媚,可以吸引無數人的目光,美好到讓我這個大你十歲的男人感到慚愧。

  第一次和你相遇,你或許只記得游泳池旁邊,而我卻一直記得那個細雨朦朧的街道,你閃著水靈靈的大眼睛,懇切地拉住我的衣角,清甜的聲音喊我,哥哥。

  而後來,你一遍一遍地喊我展飛,你在每時每刻都問我愛不愛你,我總是寵溺地抱住你說,傻孩子。我從來沒有正面回答過你這個問題。因為那時候,我不知道怎樣給你答案,從小,我的內心就是冰冷的,母親教導我不要愛任何人,我看到她的愛,如此的仇恨決絕,我的心就築起了冰牆,直到遇見你。

  你說你愛我,你說我也要愛你,可是你這麼小,小到我不能確定我們的將來,小到在最開始我以為這是一個玩笑,直到你認真的向我宣佈,你要做我的女朋友,你不許我不要你,我的心,才第一次有了慌亂而心動的感覺。

  這是一個二十六歲的男人生平第一次的心動,你聽了一定會覺得好笑吧。

  我們剛剛在一起時,我常常思考我們的關係和未來,許多的不確定,讓我對我們倉促的愛保持沉默,我每次沉默,你就生氣,我不知道怎麼哄你,只好淡淡地看著你,有時候你過來抱我,那樣用力的擁抱,整個人縮在我的臂彎,溫柔得能把我整顆心的融化了,我知道你需要一個疼你的人,能給你父親般的疼愛,如愛人般的寵愛,我希望我是那個人,我希望我做的夠好,可是我又害怕這是你孩子氣的衝動。有時候,我甚至會嘲笑自己的矛盾和面對你時內心的手足無措,這或許就是愛上一個人最初的心情,讓我不知所以,卻又越陷越深。

  我們在一起的這一年,我知道你不愛吃早餐,喜歡把自己泡在水裡,你喜歡呆呆地坐在鋼琴前面,生氣了就叉著腰,眼睛眯起來,嘟著嘴。如果我不哄你,你就假裝大哭,比賽輸了,還耍賴,你放學之後回去酒吧喝酒,那裡的人都認識你,你喝醉了,他們就打電話給我。你就是這樣一個叛逆,桀驁不馴,天真活潑的小女孩。也就是這樣一個小女孩,佔據了我的生命,讓我的生活從此有了靈魂,那個靈魂就是你。

  我用了一年時間才肯定我自己的心,我決定要和你走完後半生,我希望等你長大,再打一點兒,我能給予你全世界最好的一切,我要你做我的新娘,你會把我前半生的陰霾都消除,我從來沒有那樣堅定過一件事。

  或許就是這樣,我一直以為你和我一樣堅定這個信念,所以我急於奔忙在外面的工作,香港,澳門,美國,加拿大,我漸漸地忽略和你的相處,在你每一次找我的時候只是安撫性的拍拍你的頭,我看到你眼底我失落,但是我以為你會懂得我的努力。是我高估了一個十六歲小女孩的思想,你愛幻想,你並不喜歡現實,所以你遇到了任夏航。就在那個野炊完的中午,在轟隆隆的大橋上,我看到他蹲下來幫你穿鞋,你臉上有驚訝的表情,可是你看到我的車,笑容燦爛地跑向我,我問你,他是誰?你斜著腦袋古靈精怪地問我,你吃醋了嗎?我笑著說,怎麼可能?你有點兒失落,打開車窗探出頭去。是我太過自信,我從未想過你會離開我。

  可是你就是在我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和我提出了分手,我記得你和我分手那天,出奇的冷靜和篤定,像是想了許久才下定的決心,你的手臂上還留著那個我名字的刺青,你轉身的瞬間,我覺得全世界都轟然塌陷,我所以的努力都失去了意義,我的內心充斥著背叛和憤怒。

  我做出了人生中最錯誤的決定,聽信了麗莎長達一年之久的預謀,搞垮了你父親的公司,我知道從那天開始,我們就再沒有了轉圜的餘地,我看到你躺在浴缸裡,像你每次不開心的時候把自己淹沒在水池和海裡,目光沉靜而安然,我恨我自己一直不懂你要的是什麼。離開你去機場那天,我從錢包裡翻出你和我的照片,你摟著我的脖子,笑得燦爛,我卻只能靜靜地看著你離去。

  我用了兩年的時間來離開你,拼命地工作,拼命地賺錢,我養成了收集很多藥的習慣,我學會了做豐富的早餐,我還學會刻飛鷹的刺青,我愛上了潛水,似乎曾經和你有關的一切,我都會去做。每當我獨自一個人回到房子裡,總能想起我們在安海的那套住所,那是我買的第一套房子,只要黑白兩色,我煮咖啡,你跳舞,連陽光都羡慕我們的幸福。每次想到你的時候,我的內心是疼痛的,如同母親死的時候一樣,這種感覺翻天覆地地出現在我的夢裡,使我無法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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