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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狂歡的人是可恥的

  你在某個時辰,張開嘴巴,笑。

  無聲的笑,一條弧線,柔軟和堅硬。

  帶著明亮的色彩刺入你火焰一樣的瞳孔。

  愛的語言之後的語言,接吻時卡在喉嚨裡的那一聲呢喃。

  她們在那裡歌唱,月亮是圓的,和你的嘴唇一樣豐滿。

  可我把它咬了一個缺口,很多花朵逃了出來。

  一朵兩朵三朵。

  紅色藍色綠色。

  那麼多顏色,多像快樂,多像快樂。

  還有那溫暖的黃色,多麼幸福。

  在我的記憶裡,我曾經到過一個沒有名字的小城。那裡的人都習慣於行走,站在空落的街頭,都有著張很乖的臉。

  而我記得的所有的聲音,就是在夢中,一雙堅硬的紅色高跟鞋踩在那條幽深小巷潮濕的石板路上發出的空空的聲音,而在聆聽這種聲音的我有一張模糊的臉和蒼白的嘴唇,如那巷頭拐角處的彎月。那聲音像紅顏色一樣融入我的血液裡。

  2005年,福州。地下酒吧,搖滾派對現場。

  我剛結束一場所謂的作者見面會,回答一些現場安排的托兒們無關痛癢乃至藉以抬高自己的問題,簽名,贈書,合影,麻掉了的笑容。出了門後,大家都作鳥獸散。我一個人站在陌生的街頭,是的,陌生,因為我在這個看似繁華的都市里生存了三年,而不是生活。我有點疲憊了,我甚至不知道我該如何走入那些在華燈下如魚得水的人群。

  我承認,那個時候我有點不知所措,我猶豫不決,我惶惶不安,我不知道該抬起自己的左腳還是右腳,那個夏天的晚上,我忘記了該如何行走。

  然後我收到了週末發來的短信,問我要不要過去,現場正Hight呢。

  那個時刻我感覺他挽救了一個很想自殺的有為青年。

  週末是個電臺音樂節目的主持人,微胖,笑起來兩個酒窩,小平頭,帶著一副黑框眼鏡,一個看上去很溫順的人,就好像他全身的匡威那樣讓人覺得樸實近人。

  認識他還是在昨天,邀我和他一起做有關80後的節目,進了那個電臺,才發現中國什麼行業都不缺人,我是說,那一個大大的辦公室裡擠滿了這麼多壓擠著嗓門說話的人,讓我想起專門生產假冒名鞋的車間。

  後來的錄音是在他自己的房間裡完成的,他請我喝他調的血液一樣稠密鮮豔的飲料,他說是從我唯一那篇描寫同性戀的小說裡得到的靈感。他說本來以為我也是個青春唯美的孩子,想不到看完我的所以小說後發現原來我還是個殘酷的人。

  我笑,喏,乾杯,殘酷的青春。他的房間很陰暗,掛滿了各種樂隊的海報,一隻破舊的空調發出嘈雜的噪音,像無數關在黑箱子裡的人在那裡爭辯著什麼,可以聽到水滴下來的聲音,又像是攙雜在那群人當中的一個縮在角落裡的老乞丐的喃喃自語,有一雙渾濁卻逼人的眼睛。

  我開始把自己置身在某個小說的場景之中,一個很歌特的殺人現場。而週末一口標準的普通話讓我覺得我們好遙遠,仿佛我們在對著錄音筆反復講述的是不同的事,誰也抓不住誰,都處在對彼此絕望的邊緣。幸好我們的身邊還有老丘,我一個學服裝設計的同學,花襯衫,山羊鬍子,沉默到了極點,在旁邊看著過期的雜誌,偶爾抬頭對著我們笑。讓我們不至於飄離太遠。

  後來週末陪著我們走很遠的路去坐回學校的公車,他希望明天能和他一起去參加一個搖滾派對,當時我並沒有答應,因為我是個從來不能確定自己心情的人。

  這次搖滾派對是他聯繫的活動,也正因為這個活動,電臺同意把他主持的那個音樂節目推到半夜繼續做下去試試,本來的那個時間段已經20萬賣給了一個性病醫院做廣告。

  乾杯,我和週末咽著大紮啤。酒吧很小,演藝台前擠滿了吃飽喝足的狂熱的人民。

  已經是第三個樂隊的第四首歌了,唱的是張楚的《孤獨的人是可恥的》,我終於明白什麼叫做狂歡是一群人的孤單了。

  畢竟是做音樂節目的,週末認識的人還真是不少,這讓我站在他的身邊顯得太過於沉默寡言,於是我乾脆離開他,自己找了一個位置坐下來,背靠著高高的沙發,不時有幾個爆炸頭,鼻釘肚臍環,露股溝穿黑紅雙色絲綢及膝網襪玩視覺系搖滾風的小孩扭著屁股從我眼前擠過。

  某一個時刻,我突然轉頭,我乾燥無比的嘴唇差點碰上兩片豔紅豐潤的嘴唇,我聽到自己的喉嚨裡傳出來的空洞的聲音。一下子靠得太近了,我只能看到一絲光在她黑色的瞳孔裡一閃即逝,她繼續面無表情的轉過頭去。

  她跟我背靠背坐著。

  樂隊一個接一個,高潮一次接一次,搖頭,呐喊,口哨,偷襲,尖叫,撞擊,中指……,我卻覺得平靜無比,所有的喧囂都化成啤酒被我一口一口地吞咽下去。是的,我不是一個搖滾迷,我只是需要這樣的現場讓自己平靜下來,我不否認我不懂搖滾,儘管我也聽平克·佛洛依德,聽涅磐,聽林肯公園,瞧,其他英文名字的樂隊我都記不住,我不懂英文。

  最後一個稱為玫瑰大炮樂隊的出場掀起了全場的尖叫,男歌手站在人群裡甩掉衣服,露出一身的排骨,彎著身子握著麥克風像握著自己的生殖器,嗓子裡一聲吼叫低沉轉而尖銳,他幾乎是被人們拋上了演藝台,我一直聽不清他在唱的是什麼歌,但是我驚訝於他喉嚨裡竟然能發出的那一陣一陣的沉悶的呻吟,有十幾個男男女女搭著肩膀站成一排,開始跟著他的節奏瘋狂地彎腰點頭,像海浪一樣,一潮壓過一潮。

  一曲過後,全場都安靜了下來,他開始喘息,用手撩起自己濕淋淋的長髮,他長的很清秀,有兩個很靦腆的酒窩,他說,"我們的樂隊可以沒有我,但是絕對不能沒有……"

  "末未,末未……"他還沒有說完,大家就開始喊出她的名字。

  他微笑著從人群裡牽過一個女子的手。她微微笑著,站在那裡,一句話也不說,就開始低低地唱了起來,她的聲音不大,卻很有穿透力,像陣陣來自天籟的謠唱,又像是刀片劃過刀片刮傷人的神經。

  從她的深處散發出一種獨特的氣質,她身材高挑、苗條,頭髮像海草一樣披掛下來輕輕地招搖,高鼻樑、深陷的眼,皮膚白而細膩,化妝淡雅,服裝前衛時尚,但又繼承了古典的、很有韻味的美,身上透出一股聖潔典雅的氣質,決沒有暴發戶那種俗氣和賣弄風騷的邪氣,在看她時,能產生既賞心悅目、又無比仰慕的審美感受。

  這是我當時能給她的所有的好的評價。

  然後我看到了她與我對視的眼神,我發現她就是剛才和我背對著坐著的女子,她那迷惑的堅毅的眼神,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魔力和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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