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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而她力量的源泉更來自于馮教授的柔情蜜意。她愛上了他。就像小王子愛上那束玫瑰花。

  教授在她記憶中的形象被一再回憶,也被一再表揚。比如她表揚他的頭髮,四十幾歲竟然沒有要枯萎的意思,生機勃勃,雖被理了一個平頭,可是還有自來卷,頭髮很濃密;又比如她表揚他的牙齒,四十幾歲竟然沒有被煙油熏黑過一點兒,亮白如新;又比如她表揚他教授的身材,帶著無限氣派,內力令人折服。

  那個瘦而長的教授,給了她無盡美感。讓她在回來的高速公路上,沒有一刻停止過她的幸福和激動。她頓時覺得這麼久的尋找終於要結束了。也算得圓滿,叫人稱心如意。

  她想著回到F城要好好逛逛商場,要在這個冬天已經退卻的春天,打扮得體面而不失風情,才可以配他。

  天氣是暖了,不知不覺間,光著小腿穿著蘇格蘭裙的女孩子竟也奮然出現於街市。

  蕾絲邊泊了車,坐在醫院附近的一處高臺階上,抽了一支煙。給丈夫發了一條短信。回復得很快,說是沒有手術,正準備從醫院回家。他們約定一起吃午飯。

  丈夫人很好,只是不善於表達。有的人認為,不善於表達的男人更浪漫,而蕾絲邊的體會卻恰恰相反,她覺得太過溫吞也就太過忽略。

  她覺得自己美妙的情緒被他溫吞的性格浪費掉了,尤其是她的激情。

  什麼樣的女人,都需要男人寵。不管是不是真心疼愛,寵愛才是最討巧的。不是麼?

  蕾絲邊知道自己要的是婚姻中的激情,雖然「婚姻」和「激情」,這兩個詞聽起來不搭調,甚至有些互為反義的意味,可是她還是決定義無反顧。

  鼓勵她的就是那封如今時刻帶在身邊的信件,還有那些充滿美好的回憶畫面。

  坐在餐廳裡等丈夫的時候,蕾絲邊回憶了他們在一起的細枝末節。在她那裡,他不是一個熟悉的人,那種氣息很舊很舊,像兒時才會刮起的那種風,溫婉、熨貼卻不會時時都有。

  他的皮膚很白,一看就是長期在醫院工作悶出來的那種有些不真實的白。冬天愛穿風衣,是雙排扣的卡其色呢子。他很挑剔,有些潔癖。吃飯口味比較淡,喜歡喝牛奶。他的衣服都很貴,卻穿很久,好像總也不會過時。

  他的手總是很涼,單眼皮,小眼睛,鼻樑很像歐洲人的,又高又鼓。他還是很年輕的,才二十七歲。

  他們在一起時,很少親熱,即使剛剛成婚的那段日子。他們很少談論性的問題。

  兩個人遇見了,感覺合適,就決定結婚,結婚之前,彼此也沒做過多的瞭解。

  幾頓便飯,幾場電影,幾次接吻。

  能夠結婚,其實並不意外。他是注重家庭的人,希望有妻有兒,憧憬晚年美景,不再有開不完的刀,和滿身的來蘇水味道。而蕾絲邊則浪漫得一塌糊塗。結婚在她那裡只是戀愛的一種方式。既然要得到這個男人的全部需要婚姻這個方式,那結婚就是走過場的一個環節。

  男人的欲求很少,有時她會懷疑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每次撥他醫院的電話,他都確確實實是在工作。她曾經托艾成歌在醫院幫她調查過,他們那個科室裡所有的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中,有沒有可能和他勾搭上的女人。

  她的高中同學艾成歌是她丈夫的同事,又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在這樣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他是不會欺瞞她的。

  據艾成歌觀察,蕾絲邊的丈夫方什子沒有任何問題。每天有人生,有人死,忙得不亦樂乎。對待病人,他是個愛說愛笑的好大夫。有很多女病人都愛上了他,還有護士什麼的,投懷送抱的那麼多,總得有個把條件不錯的吧,可是他竟然都巋然不動。

  蕾絲邊認為男人就是由欲望組成的,她不相信有那麼清心寡欲的人。

  他們的認識是有趣的,在她看來,是極浪漫的。

  很久以前,她出過一本小說,那本小說對死亡後的魂靈的去向,做了無限多種的猜測,一一進行羅列,思維跳躍而不失條理。那本書嚴肅而有趣,可是絕對不是暢銷書。

  方什子是她的讀者,甚至參加過她舉行的惟一的一次簽名售書。那天書城門口堆滿了人,因為旁邊音響櫃檯前,同時舉行一個流行歌手的簽售活動。

  沒人光顧她這裡。她趴在桌子上,這樣的事情太讓人尷尬而無助。

  心想閑著也是閑著,不如混進去看看旁邊簽售的女歌手。聽說那廝是誰和誰的小娉,根本五音不全,憑藉不凡的床上功夫,竟也在傳媒風風火火。

  她的八卦精神無法再讓她死坐一角。她從桌子上立起身來,朝著那堆人走去。在她快成功看見那小娉時,有人從後面拍她的肩膀。回過頭一看,是艾成歌。

  艾成歌身邊帶著一個小白臉,小白臉的眼神充滿溫存,平頭、襯衫、仔褲,無懈可擊。

  艾成歌介紹說這是方什子,你的忠實讀者,也是我的同事,高級醫師啊,和我一個年紀,卻比我強出幾個世界……艾成歌是一話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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