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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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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前我是直腸子,恨不得連屁都引到喉嚨口來放。那時候我就會說:"大家的意思是說你是戴著學生證的雞。"這樣的做法明顯不夠成熟理智,因為"我"也是大家裡的一員,為了說實話把屎盆子扣在自己腦門上,如果還說這是明智之舉,打死我都不相信。 但是現在如果要我回答這個問題,我會這樣說:"別人為什麼這麼叫你我不知道,但是我這麼叫你是因為你長得太清純可人了,又漂亮,像極了我高中的夢中女孩。" 這句話一語雙關:一是稱讚她長得漂亮,這樣可以討好她;二是說她具備成為我夢中女孩的條件,暗示她彼此有發展的可能。說明現在我已經成熟了,懂得用語言去討好別人,並且爭取占點便宜。如果用成熟來形容我是一種美好修辭的話,那我可以改成這樣:和以前的我相比起來,現在的我奸詐了許多。奸詐這東西,人人都可以學會,不算丟臉。當學長老張出去工作以後告訴我們,人到了社會上要麼變成傻B,要麼變成流氓。在我看來,流氓主要的工作是占別人的便宜,而傻B的任務是讓別人佔便宜,流氓的角色看起來要比傻B好一些,既然遲早都要變成流氓,還不如從現在就開始。 我和吳菲分手以後常常去別的宿舍玩電腦遊戲。雖然我自己也有電腦,但是我覺得玩別人的會好一些。黃三說,"你這個傢伙,自己有電腦捨不得用,還去別人那邊胡搞。是不是怕用得多了,影響電腦的使用壽命啊?" 我沒有回答他,因為文學的關係我允許他這麼想,只有你試圖瞭解一個人做事的目的,你才可能把他的動機看得清澈。我也可以說,"丘八這樣做是因為覺得電費太貴了,用別人的電腦不用交電費。"這也是文學的一種可能,信不信由你。當然你也可以從丘八喜歡用別人的電腦推出男人的德行--喜歡外遇,所謂"家花不如野花香",說的似乎就是這個道理。但是這個也不是重點,不值得我鄭重其事地寫。 記得有這麼一件事,在一個夏天炎熱的中午,我在樓梯口的一間宿舍玩電腦遊戲。因為天氣太熱的緣故,我脫掉了上衣,露出我強壯結實且毛茸茸的胸膛,我覺得兵痞就應該有這樣的長相,這樣才對得起陳二給我的外號。如果不是這樣,我的氣魄就要大打折扣。雖然我長得瘦小乾癟而且胸口寸草不生,但是我還是要改變事實美化我的形象。這樣才符合小說創作的特徵。 那天中午門沒有關,這樣通風一些。忽然門口傳來振聾發聵的一聲怒吼:"你們怎麼這麼流氓!"登時,鬧哄哄的宿舍鴉雀無聲。我連忙停下手中的遊戲,沖出去看流氓長什麼樣子,只看見一個女生的聳著屁股消失在樓梯轉角處。問站在門邊的同學,才知道原來我也是那個"你們"中的一個。我嚇得不敢再玩遊戲,我認為是因為我在玩遊戲,所以才變成流氓,誰知道不是。 接下來我回宿舍去照鏡子,看見裡面一個瘦小乾癟身體白皙的小男孩站得玉樹臨風,怎麼看都不像是流氓--本想找那個同學理論,給她開個輔導課程,讓她分清楚流氓和非流氓的區別--我覺得流氓的特徵不是玩遊戲,而是玩女人。 但是我們那天在宿舍的全是男生,沒有女性,男生之間也沒有互玩,所以不存在流氓一說。本來以為這個理論很充分,卻苦於沒有看清她的臉,到樓上每個女生宿舍解釋過去的話會被人當成神經病,只好作罷。 一轉念又醒悟過來:她說我們流氓不是因為我們玩遊戲,而是因為我們沒穿衣服。沒有穿衣服的就是耍流氓,似乎天經地義。按照這個邏輯,凡是去游泳池游泳的人,都是流氓。而那些跳水運動員居然敢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光明正大地耍流氓,如果不是要把他們像薩達姆一樣關禁閉,就得像布魯諾一樣燒死的鮮花廣場,不然怎麼樣也不能平民憤。(我寫到這裡的時候老薩還被關著,但是不久以後就被絞死了,他的死和我無關,我連詛咒都未曾有過。作者注。) 我們的女生真是純潔得可愛,不過男生就以流氓居多。不瞞大家說,我算一個,陳二好一些,但是也算,他和我不一樣的是,他的流氓前面還可以加上一個"小"字修飾。至於黃三,如果他不是流氓,全世界的監獄都可以改建成旅館了。 流氓有他們的共同之處,我和陳二還有黃三的共同之處就是學習成績差。我覺得那是因為我們和女生住得太近的緣故,我們的宿舍和女生宿舍就在同一座樓上,是樓上樓下的關係。就算學校管理得像監獄一樣嚴格,我還是以為無法杜絕有人變壞。樓下點著烈火,燒得樓板吱吱冒煙,而樓上放著整堆整堆的乾柴,總會有燃燒的一天。何況我們出入女生宿舍還能如入無人之境,只要你夠勇氣,不用敲門都可以。所以愛情遍地開花,至於結不結果,不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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