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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然後我就迷糊了,我真的感覺自己好像沒有吻過她。然後她說:"現在吻我。"

  我對著那張臉不知道要往哪裡下嘴,我感覺和狗啃刺蝟沒什麼區別。因為吳菲的臉上了粉,嘴上有口紅,對我來說,和女生在一起,最好是不要留下任何證據,就好比一條魚吃鉤上的餌,最好能吃上,但是不要被鉤住,被鉤住就不好玩了。如果我偷腥留下了證據回去一定要接受宿舍支部的拷問。這事本身並無所謂什麼丟臉,就是覺得很沒有意思。談戀愛也是這樣,談過戀愛分手的最好不要被別人知道,因為被別人知道你的感情有前科,你就會變得沒有前途。要不,你就得前科累累,至少也要是個"慣犯",這樣可以把自己弄成情聖的模樣。據說,很多女人喜歡跟談過多次戀愛的人戀愛,因為他浪漫而解風情。可惜的是我沒這麼風光。

  因此吳菲就很生氣:"叫你吻我有這麼困難嗎?"然後就掙開我轉身就走。但是我居然沒有沖上去解釋。說明那時候我不會取悅別人,如果是現在,她臉上就算塗了大便我也會先鎮定地吻下去再說,而不是擔心會不會弄髒自己的嘴,就算弄髒了也等晚上回去再清理。

  就算我沒有吻下去,我也會追上去,向她解釋:"我沒有吻你是因為你每一個地方都美豔不可方物,以至於我不知道吻你哪兒才能夠表達我對你的愛。"這樣的解釋通常吳菲會感到滿意,就算她知道我在說謊,我只是為了敷衍她才這麼說,但是她還是會開心。甜言蜜語雖然不可靠,但是人人都愛聽。如果有一個人整天跟我說"我愛你",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會很高興。

  因為我是含蓄派的緣故,我就是沒有這麼說,所以後來我就變成單身了。吳菲在那天晚上給我打電話:"丘八,我想了好久,發現你其實不適合我。雖然我很喜歡你,但我們還是分手吧?"

  我還來不及說"不要"電話就斷了。

  那天晚上我捏著黃三送我的避孕套哭笑不得,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它。那天晚上我很難過,大家都睡著了我還沒有睡,因為我睡不著。我數完了1000只綿羊又數完了1000只黃牛接著開始數黑狗,數到520的時候我決定起床做一些事。

  我起來先到下鋪黃三的枕頭邊放了一隻他自己穿過的襪子。據我所知,那雙襪子他已經穿五天了,這五天裡他穿這雙襪子打了兩次球。我拈它起來的時候感覺沉甸甸的,比普通的要重一些,腳掌那邊硬邦邦的,好像膠水凝固了一樣--我放襪子在他旁邊不僅僅是因為他欠錢不還,還因為他送給我避孕套,我因為它而居心叵測,結果變成了單身漢。我以為這是給他應受的懲罰。

  黃三雖然在夢中,居然也還知道香臭,抽了幾下鼻子,把臉轉到另一邊去。我把襪子也拎到那一邊,他又皺著眉把臉轉這邊來。玩了幾回就覺得索然無味,便把襪子從他臉上撥到床底下。其實這麼玩就好像我們用方言罵洋鬼子,那些鬼佬通常聽不懂我們說什麼,只要我們臉上還掛著笑,保管他還要跟你說"謝謝"。

  當然我是不提倡這麼做的,因為我曾經看過一個故事:

  有一個缺德鬼去給一個聾子拜年,進去笑眯眯地說:"祝你今年破財,早死。"還一邊打躬作揖的。那聾子也笑眯眯地跟著打躬作揖,口中連連回答:"你也一樣,你也一樣。"那個缺德鬼就傻了眼了。

  這個故事是說,人不能包藏禍心,如果不夠厚道,就要遭報應--也可以這麼說,人可以包藏禍心,可是不能付諸行動,否則就要遭報應。

  這一個晚上,唯一的收穫就是讓我想起了這個笑話。我想到這個笑話的時候忍不住笑了起來,但是我自己都能感覺到自己的笑容像一朵浪花一樣,還沒有來得及定型,就沒了,混在黑暗裡找也找不著。

  我忽然想,如果我今天用繩子把黃三勒死,或者是用別的什麼辦法把他整死的話,說不定誰也不知道是我幹的。但是我沒有這麼做,所以說,丘八雖然壞,但是天良尚存,還沒有達到殺人那樣的惡劣,即使我真的很想殺掉他。和馬加爵殺同學的動機比起來,我的動機明顯要充分一些,因此也顯得比較合理。

  剩下的時間,我一個人坐在陽臺上發呆,手裡還抓著我存心不良的證據。我呆呆地坐著,看著空蕩蕩的天空,那裡一顆星星也沒有,也沒有月亮,就像我一樣一無所有。只有城市的徹夜不滅的燈光對著天空發出暗淡的光,城市上方的天空因此顯出一層淡黃色的光澤,仿佛是一個將醒未醒的夢。但是那些夢都不是天空的,也不屬於我。晦明之間的夜色和身邊的靜謐讓我厭倦,我用手托著腮發呆,然後抱著膝蓋發呆,還閉著眼睛發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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