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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住院期間,其實來探望我最多的倒是老江,他總說過意不去,反倒弄得我很過意不去。我好好地打量了他幾次,覺得他長得真是英俊,又有一米九的個兒,再加上那書卷氣,我要是女的被他撞成這樣非纏著他對我終生負責不可。老江三十四歲了,不過細皮嫩肉的,眼神又煞亮,因此乍一眼看去頂多也就大三大四,難怪那天我以為他也是美院的學生。

  我和老江聊起來均覺相見恨晚,有很多觀念不謀而合,不久就成了忘年交,我叫的那一聲「老江」也變得特別自然。

  35

  花鳥一年級有個外國學生叫迭戈·布奇,我出院回校的時候仲傑已經和布奇混得很熟了,他給布奇介紹我的時候說,這是我老大。布奇見我拄著拐杖,一手的紗布,以為我們真是混幫派的,也想加入。我呵呵一笑就進寢室去,兩秒以後我又出來了,我看著仲傑說,我不在這幾天來賊了?還是個賊團,居然偷得一根毛都沒給我留下。

  仲傑過來把手搭我肩上,說沒什麼賊團,是我把你東西搬公寓去了。

  我問哪來的公寓你自己找的?就你這路盲能找公寓我拜託你了。

  仲傑說沒,我哪能啊,是布奇的房子。他本來和另外兩個學生合租,那兩人今年沒考上回鄉下放牛去了,所以我想我和你正好補上。大飛不是讓我們準備房子嗎。

  我說操,他們放牛你也知道,別廢話了快帶我看房子去。

  開學時我決定住校也是因為家在市郊離學校遠,我媽老叫我多回去幾次看看她,我就那麼沒良心寧可花錢住公寓也死不回去,想想有點忤逆。但是,我想既然都大學生了,哪有大學生還住家裡的,餓得半死不活也得在外面撐著,這是大學生活的重要環節。於是那時候我就和仲傑在外面找公寓,可是還沒找到就被老江撞醫院去了。嚴格來說,是我撞他的,然後自己不頂事經不得撞才進去躺下了,一個字,弱!

  布奇的那房子基本上只是個房子,除了桌子和床什麼都沒有,衛生間裡也只有個臉盆架。我的東西被胡亂塞成大包小包扔在地上樣子說不出的慵懶。我說果然是賊團,把我東西劫賊窩來了。

  我拄著拐杖一邊收拾東西一邊跟布奇瞎侃。布奇和我同年,但個頭兒有一米九,和老江一樣高,我時常仰望他,而且他一臉的鬍子,一直長到與眼睛上的眉毛聯合起來,手上腳上也全是毛,像個人猿。但這人猿的性格卻和仲傑差不多很好相處,又爽快又能喝,仲傑就是和他在學校食堂拼酒的時候引為知己的。

  布奇是墨西哥人,嚴格地說是個混血兒,布奇媽是墨西哥城的,他爸則是美國新奧爾良人,有一回他爸到墨西哥賣假表時碰到他媽一見鍾情,當場就找地兒巫山雲雨了一下,最後不慎製造出了布奇。她媽後來在墨西哥嫁了人,布奇跟後爹姓。他還有個同母異父的弟弟,不過不大熟,因為十四歲之前布奇跟生父住在新奧爾良,從小在新月形的密西西比河畔長大,十四歲後才被母親領了回去,之後相處沒幾年他弟弟就出事故死了。

  布奇還告訴我,和仲傑剛認識的時候仲傑對布奇說,墨西哥不就是鬥牛士的故鄉嗎?我最討厭你們國家的就是這事兒,吃飽了撐的去往牛身上紮劍引它來撞死自己。

  布奇說,我們國家不幹這個,西班牙才鬥牛。那次仲傑面子丟大了。

  我對墨西哥的印象則是安東尼·班德拉斯的電影《三步殺人曲》,從電影裡只知道那個國家的人都不怕死似的,大街上酒吧裡胡亂殺人,還喜歡屍橫遍野地大屠殺,好像覺得血不值錢飆得到處都是。不過場面很壯闊,幾個人也挺酷。布奇給我的感覺就是會隨手殺人的。

  仲傑覺得和布奇最投緣的是吃辣,可是一段時間下來他敗給布奇了。仲傑說這個蠻夷的味覺系統好像有點障礙,大清早一起來就吃生番茄和生辣椒,那天一起床喝著龍舌蘭酒把仲傑送他的一整包小米辣吃空了。我聽了有些咋舌,我吃過小米辣,知道後勁很足,我也嘗過龍舌蘭酒,入口又辣又麻,自覺比五十度的二鍋頭還烈。我從沒想到這兩樣東西還能同時吃,大量吃,還當早飯吃,覺得布奇真是個禽獸。

  住公寓的缺點就是,小雪很難得才能來看我一次,所以我挺傷心的準備再回醫院去躺著。自從出了範子靜那件事後我在女孩子方面就變得更加被動了,琢磨著最好是坐在樹底下她們能主動沖過來撞暈在樹幹上,也就是守株待兔。可是小雪估計是只囂張的兔子,她坐著那些獵人反而會沖過去撞樹,區別只是撞暈了她也不要。仲傑去撞了好幾次鎩羽而歸,我蠢蠢欲動也想去撞,最後還是罷了。我是她小時候的老公,又是她救命恩人,怎能如此下賤。

  後來那個週末有了機會。為了慶祝我出院,花婷和苗劍從濱江過來看我,晚上一眾人約好了吃一頓,柳丁提議去新開元酒店,我說那地方太貴了換一家路邊的就行了。柳丁說,你出院我們比什麼都高興,哪會在乎那點錢。我聽了很感動,擦擦眼睛把眼睛弄紅了對他們說我好感動,真夠哥們兒。於是我轉身叫上了小雪,說仲傑請客非要我來拉你去。小雪用眼睛嫵媚了一下然後說秦沐你要我去就直說別裝蒜。我臉紅了,我說你真聰明,女孩子智商弄得太高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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