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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眼鏡宋的宿舍……真的可以稱之為宿舍嗎?說是書齋還差不多。一張四尺來寬的床上有一半堆的都是書,床後有個大書架,高度已經幾乎擦到梁上。書架前有個精緻的小書梯,書梯頂做成了一把小木椅,光滑泛亮的顏色,顯示出屋子的主人常常坐在上面翻閱書籍。靠窗的位置是一張紅木雕花書桌,自然也是堆滿了書。這張桌子和桌邊相配的椅子倒很有意思,雕花精美不說,桌面桌角上竟然有了古物被玩賞久了才有的包漿。

  窗與書桌間還有兩尺不到的距離,放了一張和書桌看起來風格差不多的小榻。此刻,我就斜倚在這小榻上,可憐巴巴地扒著窗棱望著外面。

  剛才進院,我光顧看著小貓了,都沒注意到院子裡的情形,這會仔細看來,竟是個很雅致的小院。窗角下種了許多星星草,草間或疏或密地開著叢叢白色的玫瑰,極清淡的顏色,和院門處那株鮮紫的三角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卻並不讓人覺得突兀,只覺如喝了山中老茶般,濃烈後有清雅,微澀後還有淡淡的回甘。

  院中央是一片翠綠的葡萄架,五月的葡萄葉新鮮柔嫩,捲曲著向天空伸出的莖幹猶如少女美麗而柔軟的手。架邊的石臺上放著許多竹匾,匾裡晾著許多黑黑的草藥。架下砌了一個小小的藥爐,紫銅爐身看起來也很有些年份。眼鏡宋從另一間側屋裡取了幾味藥,把其中的一些放在藥罐子里加水煎煮,另一些則放在石臺上的藥舂裡研磨起來。看他煎藥磨藥的樣子極其嫺熟,倒有點老中醫的架勢了。

  青青和小貓玩了會,便跟在眼鏡宋身邊問這問那,說是幫忙打下手,其實是礙手礙腳才對。估計她表舅舅也嫌她煩,讓她到裡屋來陪我。她不肯,摸著小貓的頭說要做飯。

  嗯,葉青青做飯的水準我是領教過的,保證吃完不拉!也只能保證到這個地步了,至於吃的過程中反胃暈厥之類的,她概不負責。

  眼鏡宋來為我敷藥時,青青還在廚房裡煮飯。她說,她要做一桌讓我們口水流得比閩江還湍急的佳餚來!

  我要是相信她,我就不是和她相識九年的周采采!

  話說回來,眼鏡宋真是一位很好的醫生,他極輕巧地為我敷藥,和他侄女的粗手粗腳比起來好太多了!好吧,看在他沒把我弄疼的分上,以後不叫他眼鏡宋了,就叫宋醫生,「宋藍天」醫生。他胸前的牌上用好看的宋體寫著這三個字。

  敷好藥,待了一小會兒,宋藍天又端了一碗聞起來就很苦的藥走了進來。

  「宋醫生,我外敷就好了,不喝藥行嗎?」我苦兮兮地哀求。

  「這皰疹並非外傷,而是內毒作怪,若不喝藥,很難痊癒。」宋藍天有些為難地看著我,過了一會,他像是想起了什麼似的,眼睛一亮,笑道,「前兩天同事結婚發了兩盒巧克力,用它來下藥就不會苦了。」說著,他走到書桌邊,從一堆書中找出一盒吉百利的喜糖巧克力。沒辦法,這藥看來是非喝不可了。我硬著頭皮,接過藥碗。

  「采采,我……」宋藍天忽然欲言又止。

  「嗚?」我嘴裡含著苦藥皺眉咕嚕著。

  「采采,你是那天在機場幫我的人嗎?」宋藍天的表情忽然認真起來。(眼鏡兄啥時候不認真過?)

  咕—我一大口藥沒有噴出來,全咽了下去。眼鏡啊,你怎麼還在這事上打轉呢?就當沒發生過忘了不就好了?我就是你侄女的好朋友周采采,何必管是不是那天在機楊的人呢?望著宋藍天在透明鏡片後如水般清澈的眼睛,我沒辦法撒謊,也無處逃避。

  「是。那天我們坐的是同一架飛機,同一輛大巴。其實,我沒幫你什麼,你不用放在心上。」

  宋藍天忽然笑了,很舒心的那種,笑意溫柔。

  他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小的白玉掛墜,說:「那麼,這個一定是你的。」

  一隻白玉小蜘蛛趴在一隻白玉小腳上,瓏玲可愛又有些奇特的造型。那是我爸在新疆和田為我買的「知足者長樂」啊!我一直都是掛在小三耳朵上的,什麼時候不見的?我怎麼不知道呢?

  好吧,這事又再次證明我是個粗心大意的烏龍精。

  訕訕地接過掛墜,我紅著臉反復跟他道謝,他只笑著說:「原來你一直都沒發現少了這墜子,待發現時,它又已回到你身邊,這也是福緣。」呵呵,宋醫生,我承認你說的話很中聽,我只有用行動來報答你。我一仰脖子,一口氣把滿滿一碗藥都給解決了,那豪氣,絕不亞於在草原上縱馬飛馳的好漢!

  宋藍天把剝好的巧克力送到我嘴邊,望著我,淡淡地笑著,鏡片後的眼神如蔚藍晴空般寬廣明澈。

  7.

·白日夢般的生活·

  宋藍天的藥真的很靈。傍晚回到三千水時,我的燒已經退了,左臂上的疹子也不那麼疼了。至於青青做的那頓飯,不提也罷!

  宋藍天為了不讓我的病情火上澆油,特意去醫院的食堂為我打了份飯,而他自己,則只有被青青無情地荼毒了可憐的胃。

  「采采,你明天不要去上班了,好好休息吧!」青青在床邊整理著行李。

  「不行,這兩天正忙,我不去會影響大家進度的。」我仰躺在床上拼命地搖著頭,「青青,我想吃西瓜!」為了轉移她的注意力,我指了指檯子上剛買回來的西瓜。

  「好,我馬上去切!」生病以後,青青對我也算是有求必應。

  接下來的日子,我倆儼然過起了小夫妻似的生活。青青每天都會比我早起半小時,用小電爐為我加熱頭天晚上從她表舅舅那裡取回來的藥,另外還要衝調一杯蜂蜜水放在邊上涼著。待藥熱了,便叫我起床,伺候我穿好衣,吃完藥,背上我的筆記本送我去公司。

  我倆走得很早,因為要在外面吃早飯。拌面是我們共同的最愛,後來她回了南京還常常在電話裡和我嚷嚷著說想吃F市的花生醬拌面。我呢,也小浪漫了一回,在沒告訴她的情況下,打包了一大份生的拌面,把佐料倒在礦泉水瓶子裡給她帶了回去。至於她感動地抱著我不鬆手,那些都是後話,暫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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