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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7.我的親愛的媽媽的愛

  我沒有再回我自己的那個家,Jamfer說我可以一直在這裡住到我想回家為止。直到幾天後我接到鏈的電話,我想大概是小皮告訴他我在Jamfer家裡的吧。電話裡他非常生氣,說從來不知道我姚小布是個會離家出走的孬種!我對著電話說,得,我就那鳥樣,別理我了,我好得很,你管好你自己吧!鏈怒氣衝衝地掛了電話,我仿佛聽見什麼東西破裂的聲音。我對Jamfer說我有種感覺,我身邊的東西在一件件的破掉,我站在他們面前目睹這一切,卻制止不了,滿地的碎片刺得我眼睛生疼,然後我習慣性的閉上眼不再去看他們。再後來收到了鏈

  發給我的手機短信,上面寫著「姚小布,你現在學會逃避了」,我按下了Delete。

  Jamfer說其實第一眼看到我的時候就覺得我眉頭的顏色很深很深,顏色越深代表肩負的東西越重,他說如果不想辦法減少自己的壓力,遲早有一天我會爆發,到那時候可能真的什麼都碎掉了。我怔怔地看著眼前這個男人,好看得沒有胭脂氣的臉,還有黑色的軟軟的頭髮,我想他或許是個天使吧,來救我的天使。於是我和天使同居了,我們開始一起出沒在附近這一帶,這裡幾乎沒人認識我們,在鄰居眼裡我們只是一對新婚小夫妻。

  日子過得很快,這些天裡我去電信局幫我的手機辦了停機,斷絕和一切人的來往,也從信用卡裡取出了我沒有用過的稿費,大概是六千七百多塊,我皺著眉頭說怎麼才這麼點!Jamfer說沒關係,他有錢,他完全可以養我。換了是平時我肯定動氣了,我會對著他大叫我和你睡又不是看中你的錢!但是很奇怪的,我並沒有這麼說,我只是覺得很溫暖,有個男人對我說,小布,你可以用我的東西,包括我的錢。我心裡一陣歡喜。

  就這樣過了一段平靜的日子,我天天和Jamfer黏在一起,變得特別淑女,幾乎都沒用過不雅的字眼,我開始塗口紅,開始穿很女人味的衣服,我還跑去染了一頭秋葉黃色的頭髮,挑染了一縷一縷的金色,Jamfer說我越來越漂亮越來越會打扮自己了,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開始覺得Anya的美也不過如此。

  一天,我在房裡睡午覺,聽見門口有人在說話,我睡眼地跑出去一看,是我媽。才一個月沒見,就好像隔了幾個年代一樣,臉色蒼白而憔悴,我心裡一緊,眼淚又差點流出來,我狠狠捏著自己的手說,姚小布你他媽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婆娘了!

  我媽看到我,似乎是愣了一下,然後我聽見她輕輕地叫我的名字,她說,小布,小布,我們娘倆兒好好談談好嗎?

  我點點頭,似乎我正需要給自己一個理由,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必須說服自己忘記這件不愉快的事,我對自己說只要是我媽說的我都信。

  我在我媽身邊坐下,她摸著我的頭說,其實,小布你真的誤會我了,Jamfer已經把什麼事都告訴我了,我知道你沒有回家的原因,就像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你一樣,但是有些問題我們還是要開誠佈公地解決的,你說對嗎?

  我看著我媽略顯蒼老的臉,點點頭,然後安安靜靜地聽著。

  一開始Jamfer坐在我另一邊,緊緊地拉著我的手,我媽朝他看看,然後Jamfer站起來離開房間,出門前他轉身對我微笑,他說小布好好和你媽談吧,我就在外面。我看了他一眼,他輕輕關上房門,紳士得一蹋糊塗。

  小布,你是不是一直很想知道那個男人的身份?我媽的語氣變得很溫柔很溫柔。

  我說嗯。

  我媽說那個男人其實才是我的親生父親,是她以前深深愛過的男人。我不可思議地看著眼前這個鬢角開始斑白的女人,搖了搖頭,我說我不信。

  我沒有希望你能接受這個事實,我只是希望你聽我說完,然後再做決定,可以嗎?我媽幾乎用請求的語氣說了這番話,我只能點頭答應,事實上我也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其實也沒有什麼很複雜的事情,我和他認識在和你爸爸結婚的三年之前。小布你還記得《音樂之聲》這部電影嗎?我和他的身份懸殊得就像電影裡那樣,當時他只不過是幫我們公司送商務套餐的。他第一次來的時候很緊張,因為我們公司在當時的上海灘算得上很高檔了,我看到他走進我辦公室的時候小心翼翼,生怕踩髒地板的樣子覺得特滑稽,就嘲笑了他兩句,也不知哪句話刺到了他,他立刻跟我爭論起來。我記得很清楚,他穿著一件上面沾著些黃色油漬的外套,說到氣憤的時候臉漲得通紅,但是他始終很有禮貌,我和他之間進行的就像是一場辯論。說著說著我們的話題居然串到了市場前景上去了,他娓娓到來,分析了當今市場經濟的動態,和我分析出來的結論居然相差無幾,我不由得對他刮目相看。聊了一會兒後,我又發現他的英語也相當的流暢,幾乎擁有同步翻譯的水準,我想一個區區送外賣的人如此有才能,簡直是太埋沒人才了。後來,他每次來送套餐總會跟我聊會,甚至我在公司董事會上大膽提議了他的建議,居然博得了滿堂彩。

  說到這裡媽媽露出很幸福很欣賞的微笑,仿佛那個男人就在她面前一樣,我像聽一個灰王子的故事一樣,依舊靜靜地撐著下巴聽她講。

  見他的次數越來越多,我們彼此瞭解了之後,我提議他辭去外賣店的工作,來我們公司幫忙。他聽了之後婉言謝絕了我,他說他是個英語講師,他喜歡他的職業,之所以去飯店打工送外賣,完全是因為生活太過貧困所迫。我當時看著他的背影就覺得他特高大,我想我大概對他蠻有好感的吧,這種感覺也就是你們所說的喜歡。後來他不送外賣時也會來公司找我,我的同事和下屬都非常喜歡他骨子裡的那股樸素勁兒,說他很老實,絕對會是個稱職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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