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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是嗎,」我聳聳肩,傻笑道:「我以為我是一個沒有個性的人。」

  「不是沒有個性,只是個性不鮮明。」齊浩拍拍我的肩膀,「因為你那篇小說裡,主角實在太吸引人,所以無可避免地令喜歡這小說的人也渴望作者是一個如此完美的女人。可惜你不但不是,還南轅北轍。你令人失望,並不是你的錯。」

  「是你們期望太高?」

  「可以這麼說。你貼在嘉年華上的《顛覆》,是方客俠在三更半夜打包發給我的。不瞞你說,我倆還為作者的性別打了一賭,他說是男的,我說憑我閱人無數的功力,這鐵定是個美眉。不過我自己也沒把握,心想賭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齊浩把吃完的鐵籤子擲回桶裡,拽了點髒兮兮的衛生紙擦著手繼續說:「可這個搗麝老不出現,我們都有點沉不住氣。我這麼跟你說吧,方客俠他是因為你的小說對你感興趣,我是因為這個賭對你感興趣。」

  我點點頭,有點明白過來,「就是說這個搗麝是長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醜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個母的就行?」

  齊浩爽快地說:「對!」

  我真想踢他。

  「這頓你請。」

  「我請就我請,老闆,多少錢?」

  齊浩付了錢,追上我。

  「打遊戲去不?」

  「不去,我對那玩意不感興趣。」

  「那你自己回學校,我去玩會兒。」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個人沿著馬路慢慢地走著,回味他的話。

  我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

  個性?不激烈,不突出,什麼都可以容忍,動不動就滿足現狀,不思進取——可是卻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夢想漂亮到有足夠的回頭率,也深深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質。

  離回學校的時間還早,我找個路邊涼亭坐下來,打開方客俠還我的牛皮紙袋,抽出裡面的小說讀。

  信手翻看,心裡想:我寫得真有這麼差?

  雖說一心喜愛寫作,從8歲起就沒變過,但我對自己已經寫成的東西全然沒有感覺,就好像只是為了體會寫作過程的快感,對於文章本身的品質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評價自己寫的東西究竟是好是壞,我只有一頭霧水。

  明明是自己寫的小說,我卻只有陌生的感覺。

  這並不是偶然,我在寫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憶症,剛寫完的東西,隔幾天再看就毫無印象,甚至會發出「我寫過嗎」的疑問來。

  讓方客俠看得如癡如醉的《顛覆》,我一樣沒什麼印象,更談不上評價好壞。

  我把書和牛皮袋子一古腦扔進書包裡,想掏手機出來看一眼幾點了。

  但是摸來摸去,渾身口袋都摸遍了,就是不見棱角分明的手機。

  我像身上長了蝨子一樣亂抖亂搔,路人無不側目。

  不會丟了吧……可是翻幾遍都是同樣結果,我也不得不相信這個殘酷的事實。手機這種東西丟在路邊難道還會等著我回去認領嗎?自認倒楣吧,丟就丟了。

  這麼一想,我便無所謂地背上書包,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樣地往學校走。

  走到校門口的時候和齊浩碰了個正著。

  他奇怪地看著我,「怎麼才到?」

  「路上玩了一會兒。」

  「路上有什麼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幾眼,「對了,我發資訊給你,讓你給我請假你怎麼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來上課。」

  「黴就一個字,剛發現手機丟了。」

  齊浩疑惑地看著我,「騙人。」

  「騙你幹嗎,你要搜身嗎?」我自顧自地拔腿往裡走。

  齊浩將信將疑地追上我,「怎麼一點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見?真丟了?」

  「是丟了呀!」我不耐煩地說,「反正也找不回來,不就一手機嗎,值得為它死去活來?」

  「喝,豁達!」齊浩笑,「這話誰都會說,但是能做到的,我還真沒見過有哪號神仙,除非他錢多。」他笑看我幾眼,「像你這樣窮得連衣服都幾個禮拜不換的,明顯是真豁達。」

  我反唇相譏:「你不也幾個禮拜不換衣服?」

  「那不一樣,我是男生呀,而且我這衣服褲子都是好幾百呢,當然得穿夠本才行。倒是女人這種生物,居然能幾個禮拜不換衣服那也算少見了。周月年你承認不?」

  「少見也不代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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