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一意共你行 | 上頁 下頁 |
一〇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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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平郅不含糊,一仰頭,幹了,只是感慨了一句,「邊年頭,兄弟不容易做啊!」 卷爾可不領他的情,馬上來了一句,「還是姐妹好吧,跟我們做姐妹吧!」 「管管你妹,怎麼不識真假人呢!」程平郅給了高莫一杵子,示意他主持公正。 卷爾笑得更厲害了,「撒嬌也不管用哦……」 高莫明哲保身地不說話,由著他們鬧。今天他喝得最少,不能喝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想早點兒送卷爾回去,她臉上大大的黑眼圈實在是太顯眼了。 程平郅走到卷爾旁邊,手把著她的椅子蹲下身子,「拿我開心,嗯?」 沒等卷爾有反應呢,他又問:「開心了嗎?」這句話似乎沒用中氣,是從嗓子裡面擠出來的,聽起來陰惻惻的有些瘮人。 卷爾暗想,是不是玩笑開得有點兒大了,忙拉程平郅的手,想把他拉起來解釋一下。 那邊高莫也坐不住了,考慮是不是先把程平郅送回去,酒後無德,不能由著他鬧。 可程平郅不起來,他仰著頭盯著卷爾看,然後伸手揪住她臉蛋兩側向上提,「開心就該一直這麼笑,保持住,嗯?」他說完,鬆開手又輕輕拍了拍卷爾的臉,把他的臉湊了過去,貼了貼,然後沒事人一樣回他的位置坐好,不再說話了。完全不管氣氛被他攪得有多詭異。 卷爾感覺,他離開的時候有什麼東西明明還輕觸了她的耳後。是她的錯覺嗎?她看了看端坐在對面一臉稀鬆平常的程平郅,卷爾決定相信是她的錯覺。 她這邊還略有怔忡地調整心態呢,桌上新一輪混戰又開始了。羅思繹在那兒吆喝著,「喝完離手啊,咱們憑自覺,剩一滴也得滿上重喝。你,說的就是你,把杯子倒過來看看,用不用我替你喝?」說起來似乎豪氣干雲,實際上擠對人不遺餘力。 也虧得羅思繹鼎力支持,場面才算是又恢復了熱烈。當然,熱烈的結果是她壯烈地犧牲了。唱歌的時候,她抱著卷爾哭個不停,一個勁兒地說看到她就心疼。 這麼多的人為她擔心、為她心疼,是不是一種罪過? 37、咱們分開吧 「小羅,幫我留意一下,你家附近有沒有合適的房子。」 「要買?」 「租吧。」公司早就搬到東邊了,雖然真的是在地鐵邊,但她住在西邊,每天上班幾乎要多花一小時。她一直沒搬,還是捨不得吧。不只是捨不得丁未,房東人也很好,這幾年都沒加過她的房租。她已經把這裡當做是自己的家了,很依戀。 「租,你折騰什麼。」羅思繹家這邊交通並不算便利,出門想坐地鐵,得先坐公共汽車。對於沒車的卷爾來說,上班的時間都不好掌握。 不搬怎麼辦?卷爾覺得她沒有抵抗丁未的定力。昨天她下班回家,丁未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呢。門口地上放著幾個袋子,不知道又是他去哪裡拿回來的紀念品。並不是忍得住不再找他,他就會從她生活中消失。他有他的軌跡,覺得該出現了就堂而皇之地登場。 卷爾一個人住,都是在公司餐廳吃完晚飯才回來,已經很久沒開夥了。冰箱裡面只有牛奶和優酪乳,還有兩個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蘋果。幾乎沒有什麼掙扎,卷爾就轉身出去買菜了。 缺乏規律生活的丁未,從沒見他有什麼特殊的享受。飯是能對付飽就行,衣服是有穿的就想不起來買,需要的時候,運動的、戶外的、西裝,需要什麼就隨便買件來穿。車能代步就好,他從不考慮檔次的問題。卷爾看他這個活法,心疼之餘就只剩下服氣了。他能幾年如一日地保持對工作的熱情,尤其是在壓力這麼大、這麼勞累的情況下,能不服嗎? 當然,她也懷疑丁未是骨子裡特別喜歡湊熱鬧的人,所以對現在的工作有種瘋狂的熱愛。哪裡有事發生,他都能參與,參與得這麼不辭勞苦。 卷爾想著轉著,很快就把菜買好了。她煲個菌湯,炒個青菜,切盤醬牛肉,弄得還挺豐盛。 丁未睡醒的時候,已經是深夜了。 「你爸媽什麼時候走的?」 「大半個月了……」卷爾望向正在吃飯的丁未,他對她的回答沒有什麼特別的表情,好像兩個人都僅僅是沒話找話地閒聊,內容是沒有意義的。 他不可能沒聽到,可能還是無所謂吧。他又不是除了這裡再沒有地方去,她願不願意他來,根本不在他考慮範圍之內。 她既然抵禦不了,那只有琢磨著躲開了。這不,卷爾第二天一上班,就動了搬家的心思。可是她似乎成了失道寡助的一方,向誰求助,都沒得到積極的回應。 羅思繹是覺得她折騰得沒道理,壓根兒不管;高莫還好,要卷爾搬到他的新房子那兒住。誰都知道她沒錢搬到條件更好的地兒去,她還一個人住,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下住的地方最穩妥。 卷爾知道他們的苦心,但他們卻不知道她的難處。過兩天她就得去大興參加培訓,不然也不會為這事兒四處打電話求助。因為沒人幫忙,培訓回來她就搬家是不可能的。 下班前,卷爾接到一個意外來電,不僅僅是打電話的人讓她意外,內容更是超出她的想像——程平郅打電話來讓她去住他的房子。 「幹嗎,我這點兒小錢你還惦記賺嗎?」卷爾對他的好意不是懷疑,而是完全不相信。那兒的房子即使是一個單間她也租不起。地段佳,社區管理好,房子的格局、設施更是沒得挑。 「我在你們公司樓下,下來咱們慢慢說。」 公司搬了之後,卷爾離程平郅的工作地點其實很近。她工作的大樓附設有美食城、咖啡館和商場,頂樓還有新近很受歡迎的自助餐,所以程平郅出現在這裡的頻率也是很高的,兩個人午餐時間遇到過幾次。 他們隨便尋了個街邊的咖啡廳坐好,程平郅的鑰匙就遞過來了。「地方你知道,什麼時候想搬,知會我一聲就行。」 卷爾的手指在鑰匙上蹭來蹭去,就是不肯用力把它真的勾過來。「我真的搬進去,你就打算永駐高莫那兒了?」見程平郅高深莫測地沉默,卷爾又說:「你的好意我心領了,我不能眼睜睜地看著高莫禍害你啊!」 「還知道心疼我了?」 卷爾的臉頓時紫漲起來,自從上次見面後她就很怕跟程平郅對上,很怕他的意味深長和話裡有話。開他跟高莫的玩笑,似乎也不是那麼自然了。 「你不會是覺得我喜歡你吧?」卷爾索性直來直去了,曖昧來曖昧去的只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 「沒,是我覺得我有點兒喜歡你而已。」程平郅還是那副樣子,手伸向卷爾的下巴,托住,「你要是驚訝得脫臼,我會過意不去的。」 側頭躲開他的手,「少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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