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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升入高三的時候,我買了一把紅色的雨傘,在校門口的精品店裡跟老闆殺了半天價,最後以20塊錢的價格成交。

  那把傘多漂亮啊,自從買了它之後我每天都盼著下雨,這樣我就可以舉著它在灰濛濛的人群裡閃亮登場!

  盼了將近一個禮拜,終於陰天了,那天我實在太激動太激動了!

  而我一激動就容易做蠢事,我竟然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悅,用油性筆在那把傘上揮就一把"我愛顧辭遠",然後我就屁顛屁顛的撐著傘沖到雨中去了。

  連我最好的朋友蘇筠涼都覺得我蠢得令人髮指而拒絕跟我共傘,更何況是當事人顧辭遠!

  人前一直表現得很有家教的他,在那天下午搶過我的傘扔進了垃圾桶!

  這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除了覺得實在太太太丟臉了之外,還有一絲隱約的心痛。

  二十塊錢啊,鉅款啊!

  我不肯承認的是,除了因為覺得浪費了二十塊錢之外,還有一種莫大的委屈。

  就算你真的是不喜歡我,就算你真的看我很不順眼,但不管怎麼樣,我畢竟是個女生,我也有尊嚴的!你讓著我一點怎麼了?

  我是有點胡鬧,可我又沒殺人放火,你用得著這樣羞辱我嗎?

  你家是有錢,20塊錢可能根本就不放在眼裡,可我家不是啊!20塊錢是我幾天的早餐錢你知道嗎!

  我越想越難過,眼淚就像煮沸的開水一樣冒出來。

  那是顧辭遠第一次看到我哭,我沒有吵也沒有鬧,我就那麼安靜的望著他,一語不發的流眼淚,原本怒髮衝冠的他漸漸開始手忙腳亂,口齒不清:"額……那個……我是不是太過分了……額……那個……你先別哭啊……我賠一把給你……"

  我還是沒說話,停頓了一會兒,我順手操起不知道誰搞完衛生沒收起的掃把對著顧辭遠扔了過去,在他還沒來得及反應過來的時候我就飛奔著跑掉了。

  後來顧辭遠說他當時看著我倉皇的背影,覺得自己真他媽是個十惡不赦的混蛋。

  第二天早上我打開課桌抽屜的時候嚇了一跳。

  抽屜裡擺著一把黑底白碎花的雨傘,邊緣還綴著蕾絲,非常漂亮。雨傘下面壓著一張紙條,上書六個剛勁有力的大字:對不起,顧辭遠。

  看完那張紙條,我心裡那些難受減輕了許多,後來某天我陪筠涼逛百貨商店路過lapargay,意外看到那把傘的標價是華麗麗的四百差一元時,我就徹底忘記了曾經的那把讓我歡喜也讓我悲傷的小紅傘。

  筠涼對我的行為很不齒,她說在我身上就可以充分看到人類喜新厭舊的劣根性。

  哼,站著說話不腰疼,我要是高官的女兒,我也不為五斗米折腰,起碼也要七八鬥!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件事情讓顧辭遠一直覺得愧對我,但是仔細想起來,似乎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對我的態度沒有之前那麼惡劣了,當然,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對他的態度也沒有之前熱絡了。

  我,宋初微,是有自尊心的姑娘!我不是你用一把四百塊錢還不到的傘就能收買的!

  筠涼斜著眼睛看著我:"對,起碼也要一個愛馬仕的包包啊!"

  那已經是高三的尾聲,接近高考的時候了,為了全力以赴考上大學,掙脫我媽的桎梏,我也收起閒心野心花心,專心複習功課了。

  只是我們偶爾還是會在學校裡遇見對方,而他再也不像以前那樣躲著我,反而還會主動對我笑一笑,或者打聲招呼。

  但我的自尊心真的受傷了,所以每次他對我笑,我都視若無睹。

  吃完飯,我執意不讓顧辭遠送,要獨自回寢室,正僵持著,突然聽到顧辭遠打招呼:"杜尋,你怎麼來啦?"

  我回過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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