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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難怪鄭于安當日曾經說我:「古板老氣的,哪個男人會喜歡假正經?」

  我再甩甩頭,已經離開,何必再記得他的人,他的話?一年前鄭于安在本市人氣鼎盛的夜總會被數名黑衣男子毆打,造成顱骨骨折。醒來之後據說人不再是以前那個。而他的太太早在毆打事件發生前已經同他分居。當年的同學王某馬上打電話來報喜,「凱辰,報應呢。」

  我淡淡說:「是麼?」

  她待人一向如一團火焰,貼上身去妥帖萬分。可是我不記得我們曾經這麼親密,只記得我的消息之少一直讓她引以為恨。對於一些人來說,能夠不停地向甲說乙,向乙說丙,向丙講丁已經是畢生事業。我若口風不緊,說了一句半句,那才真是萬劫不復。

  沒想到我口風緊,亦招來評論如下:

  「裝模作樣。」

  「是,好心關懷她,她倒一副我多事的樣子。」

  「就是,對人何嘗有一點真心。」

  「鄭于安離開她,一定就是為了這個。」

  「誰知道是不是她甩了人家?這樣的女人,沒心沒肺。」

  「總之鄭于安看透了她,離開她真是萬幸。」

  話輾轉傳到我耳中——這個城市這麼小,這個圈子這麼小,有什麼話最後我不知道——我就是一笑,然後吩咐安妮:「下次再有王某的電話來,只說我不在。」

  這個城市雖然小,這個圈子雖然小,想成心把一個人關在外頭我還做得到。等到時候久了,人人自然明白她不是我的新聞發佈人,那也就罷了。只可惜這中間要等很久。

  我坐在那裡想了很久,很多的事情紛至遝來。我以為我已經遺忘,可是他們實際上還是固執地在那裡,仿佛久已等待這一刻。這間事務所我已經做了很久,久得幾乎記不得除了這裡我還知道什麼,知道哪裡。這樣的狠狠一擊讓我茫然不知所措。

  再坐一會,忽然仿佛聽見有敲門聲,我叫:「請進。」

  居然是常大律師。

  我微笑著站起來,常大律師也微笑著走過來,隨手把門關上。

  我想想,不得不承認他這麼做才是最恰當的。

  我們站了一會兒,然後我說:「對不起。」

  常大律師笑笑,「凱辰,你還年輕,這樣的事情就是所謂的茶杯風波了。經歷多了也就明白這其實並沒有什麼。」

  我低頭,「總是我為人處世少了歷練,連累事務所。」

  常大律師歎氣,「是她?」

  我點頭,「我仔細想了想,應該沒錯。」

  是安妮。安妮臨走的話和這紙條裡的如出一轍,更何況從時機到我平日的細節習慣,都只有安妮才瞭若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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