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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我拍拍胸脯向她保證:「那還用說!」

  過了幾天,她告訴我說她的同學的同事那裡多一份某交通局空白介紹信,可以用它給我開個報考證明。我留意了,但又怕以後麻煩,因為調檔要求檔案所在的單位蓋章,二者必須一致,我檔案在學校,開個交通局的證明怎麼能行?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能走這條路。可是系裡肯定不會給我開證明的呀。真他娘的!幾個晚上我都睡不著,翻來覆去地琢磨著想辦法。

  11月中旬,考研報名即將開始了。對門的人都開出了證明,我的壓力更大了。甚至有人勸我乾脆別折騰了,等著明年舒舒服服再來讀書好了。但我想複習了半年,花了時間、金錢,費了這麼大的心血,怎麼能輕易放棄呢?於是我決定到系裡看看情況,因為他們週五下午要在大會議室開會。果然,我裝作漫不經心的樣子溜進了辦公室,只有一個又醜又傻的女生在值班,我一邊用話穩住她,一邊坐在老張的位置上,用報紙擋住她的視線,輕車熟路地在右首第二格抽屜中摸出中文系的印章在幾張空白公用信箋上連著蓋了幾份,然後隨手揀起桌上的報紙一卷就飄然而去。

  11月14日,我拿著自己開的一份介紹信走進學工部辦公室,但學生工作處的那個傢伙並沒有只看我自己製造的證明,他們還翻開一個關於畢業生就業去向的小本子查看,說:「你的去向是已經考取研究生,怎麼又回來開證明?不准再報考!」

  「去年是自費,我上不起,沒有去成,所以今年重考。」我嘟噥著小聲回答,儘量顯得自己軟弱,以期得到對方的同情。

  「那好,你到對門辦公室找閻主任簽個字吧。」他把那份所謂的證明扔還給我說。

  我走進對門的「畢業分配辦公室」,看到一個相貌老醜的「惡毒婦」(魯迅先生首創,英文為「old full」)。

  「要我簽什麼字!我不管!」她抬起臃腫肥大的眼皮瞥了我一眼,乾脆俐落地回絕了我,而且擲地有聲,仿佛水泥地板都被砸出一個坑來。

  然後,她開始滔滔不絕地大聲呵斥我(其實毋寧說是在對我破口大駡),全然不顧旁邊還有其他老師和學生。我最終被她罵得毫無立身之地而卷起尾巴逃之夭夭。我回憶了一下,自忖這可能是我平生以來挨駡當中的最為兇狠、嚴厲,令我感到最恥辱和無地自容的一次——這種罵人的本事絕對不是一兩年就可以練出來的,不知道有多少人成為她練習的標靶,當然也不知道那天是不是因為她更年期綜合症爆發還是便秘第8天。

  我果然沒敢再去。

  只好走中策了。於是我給師姐的同學打電話,到省圖書館找到她們,於是我得到了一份某交通局的帶有存根和騎縫章的正式的空白介紹信。我大筆一揮,字跡莊重而不失瀟灑地寫道:「莊小魚同志系我單位職工,同意其參加2001屆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特此證明。」然後我請她們去吃火鍋,只不過花了幾十塊錢。

  走出飯館,走在這個城市的大街上,天氣已經相當寒冷了,但有一種焦躁的火焰一直在我身心裡燃燒著,使我對於寒冷不必再做任何抵抗。我上身穿一件不知是誰丟在宿舍我床鋪上被我揀起來的深藍色單夾克衫(有時是掠奪某同學的一件紅色「元邦」牛仔上衣),下身著一條「佑威」牌白色燈芯絨褲子(有時是一條右腿破了一個洞顏色發白且軟遝遝髒兮兮的牛仔褲),整個一副落難書生相。人在精神不振、心情沮喪時是不會再去注意自己的服飾和儀錶的,其實就算穿上好衣服卻沒有精氣神,仍然如僵屍一般。

  我一邊走,一邊想,前方的路是生死未蔔、希望渺茫,或者甚至就是明知無望卻只不過是在努力掙扎,如同一隻想盡力跳出熱水的青蛙。我只不過是在爭取一個心理安慰嗎?我證明給誰看?自己還是別人?上帝呀,您對我的懲罰何時才是盡頭呢!或者,您是要把您的兒子打碎了再重塑?可我真的已經承受不下去了,我已跌入了人生中最幽深的低谷了。每日的看書、買菜、做飯、聽歌,偶爾的洗衣、下棋、聊天、打牌,已經把我變成一個什麼樣子的人了?當然,還有我成年人一樣的晚上的權利——和我的女人做愛。

  某天中午,我們兩家又開始做飯了,樓道裡另外兩家租房者也開始做飯,彼此的房門大開,收音機音量擰到最大放著那些無聊的人們點播的蘇永康的《愛一個人好難》,我們幾個都隨著調子在瞎哼哼,熱菜籽油的厚重樸實的味道、烹炸幹辣椒的尖辛鋒利的味道和熟米飯誘人的芳香充斥著整個狹窄的樓道。庭院裡,房東老太太也開始在做刀削麵,刀片劃過,白亮的麵條如同一條條小魚遊進沸騰的鍋裡,而火爐的煙囪裡正冒著縷縷炊煙。那個名叫冬冬的虎頭虎腦的房東的小孫子正在庭院的紅磚地上來回地騎著他心愛的兒童彩車,不時傳來清亮而歡快的笑聲……

  這整個場面就好像一幅靜靜的油畫,被裝幀在鏡框裡;或者說這就如同夢境一樣,是真是幻,我已分不太清。我怎麼會在這裡?可我又應該在哪裡?我已經不折不扣地變成了一個匹夫了嗎?並且,可怕的是,我對自己的學識、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人際交往能力等一切發生了徹底的懷疑——我真的是一個無能的罪惡的被人厭棄的落拓者嗎?我悲哀——我真的是要過這種生活嗎?甚至和小雪躺在一個被窩裡的時候我仍然控制不住在胡思亂想。

  當做愛成為一種慣例甚至義務時,它的激情成分還有多少?愛是可以做出來的嗎?經歷了曲曲折折的過程,筋疲力盡之後終於睡在一起,這是不是愛情呢?無聊的時候在一本雜誌上做了一個愛情測驗,結果顯示我的「愛」竟然是盲目的。其實,我想事實大概也真的就是這樣。我為什麼找上她?赤裸裸地說吧,她長得還不錯,而且溫柔敦厚、端莊大方(至少表面上看起來如此),也很健康。我不得不承認,首先是「性」的吸引才讓我逐步靠近她(當時我讀大三,還是相當饑渴的),再加上我那愚蠢的不折不撓、不達目的誓不甘休的勁頭和厚顏無恥的精神(其實,在我看來,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顯得自己無能,那才是最大的恥辱),我終於得到(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佔有」)了她。而女人真的是一種奇怪的動物,她把第一次給了你之後,便要把終身託付給你了,是不是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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