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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賀修遠抬頭愣愣地望著桶口,當發現何夕已經不在的時候,眼神有些渙散,笑容由於臉部肌肉的麻木而變得牽強。他覺得坐在鐵皮底上很冷,試圖移動卻力不從心地撐不起身子。血液從早已殷紅一片的背脊順著鐵壁流淌下來,混入汙油,溶成深褐色。他低頭看了眼,覺得好髒。

  剛才竟然就在這麼骯髒的地方,他感到了至高無上的幸福,有這麼一刻何夕的一切思念和整個心靈都在想他,他還以為終於可以獨佔她了,呵呵……好累,視線越來越昏暗,他擔心會看不到何夕回來找他的樣子,想揉揉眼睛但抬不起手。苦笑,果然就像往常一樣,他的手一無是處,想抓的東西抓不牢,要放的東西放不開。

  ——你這混蛋!!!你去死!——

  好啊,他這就去死了,何夕,你不要後悔噢,不可以後悔,要像他一樣從來不後悔……

  他面帶微笑卻又仿佛很累地舒了一口氣,緩緩地,合上了眼睛,握著手機的手抽搐了一下便慢慢展開。

  他做了一個夢,夢見他心愛的女孩靠在另外一個人的懷裡,坐在A大的草坪上曬太陽。陽光燦爛,但沒有溫暖,周邊的樹木沙沙作響,然他感受不到風。四周有煙草的味道……他最討厭的煙草味道……於是他哭了……

  給我一雙手對你倚賴,給我一雙眼看你離開。就像蝴蝶飛不過滄海沒有誰忍心責怪。給我一刹那對你寵愛,給我一輩子送你離開……

  黑暗中,響亮的一記。「啪。」

  他突然感到有人一巴掌甩在他臉上,死了不是不會有知覺了嗎?為什麼他的臉頰現在火辣辣地痛?

  「快睜開眼睛!!」

  「啪!」

  又是一掌,賀修遠吃痛,要是他現在的手能動,他一定要保護自己的臉。因為這張臉,何夕才會喜歡他,因為這張臉啊……別打他的臉,其他隨便什麼地方都好……

  「給我醒來!」

  「啪」又一下。

  聲音帶著哭腔:「你答應我只要我說一句我愛你你就撐十分鐘的,不要耍賴!」

  這個聲音……他認識……他知道的……不要哭啊,他不是想弄哭她的,不要哭……

  賀修遠終於在第三掌落下來之後努力睜開眼睛。光線一下子湧進瞳孔,他不舒服地眯著,什麼也看不清,白茫茫一片。忽然有個東西撞到他胸口,還哭得稀裡嘩啦。雖然被壓得喘不過氣,但這熟悉的味道卻讓他渾身一震——這裡是天堂嗎?他想笑,卻發現連抽動嘴角的力氣也沒有,身體好像被16個輪子的卡車壓過,疼痛不已。

  有一隻溫暖的輕柔的手撫上他的額頭,聲音卻硬邦邦:「燒退了。」頓了一下,「何夕,壓到他氧氣管了,再不起來他就死了。」

  慢慢地視野逐漸清晰起來,他終於看清了撲在他身上號啕大哭的何夕,以及周圍忙碌的醫生護士,還有在他頭上俯視他的程子莫——不想看到他,誰讓他擅自進入他的天堂的?快滾,不要看到這個人。

  何夕摸著眼淚捧住賀修遠的臉,確定他的目光開始有了神志,終於破涕而笑,起身對著程子莫說:「你看我說的吧,他不會死,這麼要面子的人。只要有人打他的臉,他就算死了也會詐屍起來的。」

  ——神啊,還是讓他死了吧……

  §第三十三章 尾聲

  齊飛的博客1

  「毀滅和平庸誰更可怕?

  第一種回答:毀滅可怕,因為他結束了一切,甚至結束了平庸。

  第二種回答:平庸可怕,因為毀滅只殺死你一次,平庸卻殺死你無數次。

  我同意後一種說法,但還要補充一點,毀滅後一切從0開始,自會有新的氣象孕育而生。平庸,一切歸於0,不再前進,不再後退。

  我們所做的事情,可能在歸零,但是明天就會有新生。」

  這段話,被我用在評選的視頻上。結局想必大家都已經清楚,這次的贏家賀修遠是個聰明的人,他說過何夕站在哪邊哪邊就會贏,事實亦如此。何夕代表的是中立的力量和一般學生的想法,如果連她都能說服,那麼說服所有人只是時間問題。特別是她背後站著的是頭文字W。

  齊飛的博客2

  學聯的主席竟然不是賀修遠,而是一個叫楊帆的人物。不過現在賀修遠剛從加護病房搬到普通病房,好像也沒有機會做主席了。聽說他父母都沒有來,真是人生慘澹,差點死掉的時候也只有他們家的律師出現了幾次。何夕倒是總是在陪他,等他清醒的時候,會和他說笑,甚至削蘋果給他。不過通常情況下她是連自己的肉皮一起削掉的,看得他一驚一乍發誓絕不收別人送的蘋果。最搞笑的是阿莫第一次和何夕一起去探望他,據說阿莫是給他用鹽水瓶砸得逃出來的……

  說出來可能沒有什麼人相信,這兩個死對頭,是高中的校友,據說以前關係很好的樣子。我覺得,這可能就是像何夕和她那個姓水的朋友那樣的關係吧。男人的友情是很複雜的,有時候不可理喻,請各位看我博客的女生注意。

  齊飛的博客3

  聽說朱仁傑向鐘懿求婚了。場面非常混亂,因為汪洋也來了,帶了一罐頭泡在福馬林裡的眼珠當裝飾品要送給他們做紀念。姚芊芊當場昏死過去,何夕要不是有阿莫扶著,也能一頭栽下去。

  比較不像話的是賀修遠那小子,竟然坐著輪椅跑出來,非要插一腳,給半迷糊狀態的何夕灌迷魂藥,說什麼他要用健康的身體向她求婚云云……我個人向來很崇拜阿莫的耐力,這種情況下要是我,早就一拳叫他回去多住幾天加護病房了。

  齊飛的博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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