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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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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點點頭,拍了拍旁邊手下的肩膀,說:「你們的心意我領了。可這次我手頭的錢不夠了,不能帶大家去。日後事情搞定了,我會來找各位。」 大家沉默不語。這天晚上,大家喝了分手酒,之後黑皮把六個手下送上了火車。第二天,黑皮南下去找黑三齊。 王謙的案子被上訴至自治區高級法院後,張、許律師又根據劉新亮的敘述寫了補充材料上交自治區高級法院。而與此同時該案也開始在社會上有了一定影響,毫無疑問龍飛和吳母各方奔走的確起了效果。兩個月後,自治區高院撤銷××盟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發回重審。在得到重審消息的這天,姚蘭感覺自己看到了希望。 一個月後,法庭重新開始審理此案。這天早晨八時,法院內外聚集了許多聞訊趕來的民眾。原被告親屬上午七時就在法院大門內守候。法院內隨處可見全副武裝的武警和法警,這一切都暗示著這起案件非同尋常。 參加旁聽的有三十多人,旁聽者旗幟鮮明地分成兩派,分坐左右兩邊,左邊是姚蘭和披頭的支持者,而右邊是被害家屬、親友,期間也有幾個當地報社記者。 八點半宣佈庭審正式開始。八點三十五分王謙被帶進法庭,姚蘭第三次在法庭上見到王謙,發現王謙與以前有了很大不同,與她在看守所隔著玻璃窗看到的差別很大。此時的王謙更憔悴,消瘦,目光中充滿憂鬱,有一種聽天由命的感覺。 八點五十分檢察官開始宣讀起訴書,起訴書表明在一九××年八月七日淩晨四時,被告人為了阻止煤礦救援因井下透水而被困的礦工,手持利斧先破壞了煤礦與外界的通訊電纜,然後到煤礦車庫破壞車輛,在被告人正在實施其破壞行為時,煤礦保安發現了他,於是立刻上前阻止其破壞活動。在阻止被告其行為時,被告手持利斧砍傷兩人,砍死一人。被告的行為在主觀上有實施犯罪的動機,客觀上造成一死兩傷的後果,實屬手段殘忍,窮凶極惡……檢察官宣讀起訴書用了五分鐘。 接下來許律師宣讀答辯狀。許律師在答辯中闡述了新的觀點,主要針對犯罪動機而言,其中一個重要的改變是關於王謙殺人之前的事件發生經過。在這一點上,辯方完全否認了控方關於王謙因阻止救人而破壞煤礦設施殺人的情節,在許律師的闡述中重點談到煤礦主要承包人張敬文曾經被判刑入監的事實,認為控方表述的王謙殺人在動機上有不合理成分,需要法庭認真考慮該方面的問題,同時,許律師又提出一個關於王謙殺人的新的動機說,即王謙是因受迫而殺人,是在被張敬文的保安追逐之下情急殺人,從這方面講王謙不是故意殺人,而是過失殺人,屬防衛過當。 關於這一情節的變故審判長要求辯方的證人到庭質詢。隨即劉新亮被帶到法庭上對辯方的陳述做了證明。 此時法庭上起了喧嘩,受害人家屬在法庭上大鬧起來,對劉新亮大肆謾駡。審判長於是立即宣佈將其帶離法庭,家屬拒不離開,最後是被法警拖了出去。 在庭審過程中,披頭一直保持鎮定平和的神態,無論在控方指控他不曾做過的事情,還是辯方澄清事實,或者劉新亮為他做證時都是如此。但有那麼一陣當他看著劉新亮,對自己的朋友終於出來為他證明清白讓他感到欣慰,眼角曾一度湧出淚水,但他強忍住沒有讓淚水流下來。 關於辯方提出的新的情節,控方立即予以反駁。其主要觀點很明確,辯方的證人本身就是本次案件的參與者,其供詞作為辯方的證據不具有說服力。另外,辯方所聲稱的煤礦承包人張敬文曾經被判刑入監的事實此次不能作為被告人解脫罪名的依據,與本案的最直接證據——案件並沒有直接關聯,四名保安的證詞,以及被告人的供述都說明被告人的確實施了其暴力行為,而該行為直接導致了一名被害人的死亡和兩名被害人受傷,針對這點最明顯不過的事實,辯方是無法推翻的。就犯罪動機而言,被告人毫無疑問是首先實施了對煤礦設施的破壞行為,這一點從被告人供述和證人證言,以及在現場勘察的情況看都得到證明,毫無疑問,被告人的確實施了這種慘無人道的暴力,並導致了嚴重的後果,其罪行是不可饒恕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容置疑。 控方的陳述非常有條理,論據清楚。法庭上的每個人都能從控方自信的表情以及辯方窘迫的神態上分辨出重力的天平在倒向哪一邊。 姚蘭是做檢察官出身的,她不可能沒意識到目前法庭的形勢。她渾身冷汗直冒,她沒有想到在二審準備如此充分,動用了那麼多關係的情況下,依然沒有能阻止控方在關鍵問題上的讓步,可以說一步也沒有退讓。這讓姚蘭有一種天塌下來的感覺。 「王謙!王謙!」姚蘭眼前模糊,她一遍遍叫自己心上人的名字,心如刀絞。她感覺自己似乎已經不能再支撐下去,身體搖搖欲墜。 在庭審快結束的時候,審判長問披頭:「被告人,你還有什麼話要陳述嗎?」 披頭沉默了片刻,然後用平淡的語氣說:「關於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想做過多的辯解。我知道,我那一刻的行為的確讓一個生命離開了這個世界。就這一點來說,我的確不可原諒,在這裡我向被害者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對不起你們!我的過失讓你們失去了一個親人。儘管我不想傷害任何一個人,儘管我自認為骨子裡還有那麼一點做人的良心,但犯罪事實是不容我否定的,我犯了罪就理該受罰。這段時間,我在看守所裡常常問自己,常常看自己的手,看自己這雙曾經扼殺過一個生命的手,我就感覺自己是多麼可憎。生命,這個我從來沒有認真思考過的東西,而在當我意識到快要離我遠去的時候才突然感覺到它的可貴。小時候,我見人殺狗殺貓,那種感覺很好,感覺是一種樂趣。每當血從動物脖子裡冒出來的時候,我就熱血沸騰,好像注射了興奮劑一樣。那時候,我還沒有接受正統的道德教育,還不知道人的暴力原來就是與生俱來的,還不知道我骨子裡嗜血的天性原來是打我娘胎裡就帶出來的。所以,當一隻從窩裡掏出來的小麻雀在我手裡被捏死,一條小魚被我從水池裡撈出來放在太陽下暴曬的時候,我並沒有從大人的眼光中看到責難,而是麻木甚至贊許,現在想來我的父母當時對我的放縱是多麼可怕,他們從來沒有想到我是在剝奪某個生命,而這個生命或許正在激情澎湃地享受自然賦予它的自由呢。所以,生命、自由、享受主宰自己肉體和精神的快樂都是任何力量不可剝奪的,無論它多麼渺小,多麼不具有合理合法的存在價值,但在永恆的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在這裡我要對一個人說,儘管過去艱苦的歲月曾讓我迷失,讓我憎恨這個世界,可當你的琴聲穿過我的心靈,把我迷失的眼睛照亮的時候,我知道我永遠不會再被其他的東西吸引了,除了你給我的力量,從你給我這個力量開始,我就有了新的生活目標,追尋與你的平等,如果我將要面對的未來是穿過死亡站到上帝的面前,但願在那一時刻,我達到了我的願望,和你平等了——」 「和你平等了,對!那時我們將是平等了——」法庭上突然響起一個由弱至強的聲音,那聲音飽含淚水、痛苦、絕望和瘋狂,從一個柔弱、疲病交加、淒慘絕望的女子喉嚨裡發出來,她那眼睛裡所含的已經不是淚水,而是血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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