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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


  「那鑰匙你這裡還有嗎?」

  「不知道,你到我的抽屜看看,我記得扔在裡面好久沒用了。」

  披頭拉開桌子抽屜,找到鑰匙取出來,放在眼前凝視一陣,似乎在回憶過去。

  「我去看看,明天我會來接你。好好躺著吧,我走了,不用起來。」

  披頭離開冬瓜的家後徑直穿過鋼廠家屬院走進廠區,他站在熟悉的廠房門前,這裡曾留下他太多的記憶,讓他痛苦、歡樂難以忘懷的記憶,這些記憶此時又如海潮一般在他心中洶湧澎湃。

  他在門口站了一會兒,然後推門進去,他穿過熟悉的車間,走到門口。他在門口屏氣聽了聽,感覺裡面沒有任何動靜。他推推門,門鎖著。他從口袋裡掏出鑰匙,插入鑰匙孔,輕輕一轉,門開了,裡面黑乎乎一片,一股久無人居的塵土氣息撲面而來,他伸手把燈打開,燈亮了,經過這麼多年燈依然能亮,他覺得很奇怪。他慢慢走進去,房子裡積滿了灰塵,但他驚訝得發現他那些東西還在,竟然都是被整整齊齊的擺放,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條。他想不明白會是誰來打掃他的房間,按他的推斷,冬瓜和黑皮是絕對做不出這種事情的。

  「五年了——」披頭站在房間裡感慨著,他覺得這裡的一切都是那麼親切,就像昨天一樣。他用手抹了抹書架上的灰塵,隨即抽出一本書翻了翻,那是他以前買的,現在已經落滿了灰塵。後來他的目光停在了一本書上,立刻心中似乎被什麼刺了一下,感覺隱隱作痛,他把書抽出來。

  「大衛·科波菲爾——大衛·科波菲爾——」披頭喃喃地說,「我的老朋友,沒想到你竟然還在。」披頭翻開書,在扉頁上,他看到了自己寫過的一行字:我要永遠珍藏它。但令他驚奇的是在那行字下面竟還有幾行字:王謙,我要走了,去遙遠的南方。我不知道你什麼時候回來,我曾經把這本書保存了三年,苦苦等待你三年,好把這本書還給你,然後向你傾訴我對你的思念。但從今天開始,我決定與過去告別,不再愛你,我把我從你這裡拿走的東西還給你,包括我對你的愛和恨都全部還給你。從此以後我們將會是陌路人,也許有一天當你老的時候回到這裡,看到我的留言,那就請你記住,你曾冷酷地傷害了一顆愛你的心,那心上的傷口將永不會癒合,一直到死。

  披頭呆呆地看著那讓他熟悉不過的字體,那娟秀、柔弱的筆劃,在這一刻,他真想放聲大哭。姚蘭!姚蘭!這個名字重新從他的嘴裡喊了出來,過去所發生的一幕幕景象在眼前如昨天一樣清晰。他與姚蘭的初次相見,並肩行走,以及與她在一起聽課的點點滴滴的心痛感受都重新翻卷在腦海裡。那離別的情景,姚蘭對他傾訴愛情時的眼淚,那痛苦憂傷的目光都讓他業已沉寂、死水一般的情感世界重新注入了活水。披頭自從五年前離開後一直生活在一種單調麻木的生活中,他感覺自己像死人一樣沒有激情。在這五年中間,他從來未曾對哪個異性動過情,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這樣,似乎在他身上有一個咒,是那離別時刻姚蘭的愛給他的咒,讓他無論何時當遇到向他示愛的女孩子的時候,都不能衝動起來的咒,似乎他所有的激情都已經被姚蘭的咒帶走了。

  最近以來,披頭有一種思念,那從心底升騰而起的思念變得越來越強烈,他以前不能確定這是怎麼了,這種思念讓他不可遏制自己,他一直想弄明白這是為什麼,自己鋼鐵一樣冷漠的心如何會如此躁動不安。而此時,在他看到姚蘭留言的時刻他突然明白了,徹底明白煩擾他內心的東西是什麼,他終於意識到自己其實一直在欺騙自己,他從來也沒有忘卻對這個女孩的特殊情感,那如火焰一般熱烈,如冰山一般寒冷,如大海一般洶湧的感覺。在他的生命中從來不曾有過的特殊情感,對姚蘭的感激、報恩甚至是如親人般的感覺都讓他不能忘懷。在此刻,另一種更讓他不能止住的情緒就是對姚蘭的感情,穿越一切世俗和教義規則的愛穿透了他的身體,打擊他的肌肉和骨髓,讓他戰慄不止。

  五年之後,我現在和你平等了嗎?披頭這樣問自己。他得不到真實的答案,在他心裡那個女孩一如以前一樣高高在上,讓他仰視,無法企及。他並沒有因為自己目前的處境而提升在這個女孩面前的自信,在他眼裡,姚蘭猶如一杯清純的白水一樣的淨潔,這種淨潔讓他無法把自認為自己那黑色的爪子伸向那個甜美、高貴沾滿果蜜的幸福之中。

  她去了南方,披頭想,看來姚蘭已經不在這裡了,這樣也好,至少我不會因為她的存在而躊躇顧慮,至少自己能放開手腳好好搞清楚到底誰在追討我,也許真如冬瓜說得那樣公安局在找我,把我當殺人犯。好了,不去想那麼多了,還是去找黑皮,也許從他那裡可以得到更多的答案。

  披頭把《大衛·科波菲爾》揣在懷裡,離開房間,鎖好門,然後走到大街上。他攔了輛計程車,告訴司機去夜市。

  十點的夜市燈火通明,十分熱鬧。披頭在人群中走著,他挨個找尋。偌大夜市裡的攤位各具特色,賣炒麵的、米飯小炒的、拉麵的、羊雜碎的、烤羊肉的、燒餅的,當然也有披頭要找的賣燒雞的攤位。披頭轉過幾個攤位後,他看到了自己昔日的朋友,他朋友的樣子比以前蒼老一些,但還是讓披頭一眼認出,那黑黑的臉孔依然沒變。

  他在遠處站著看了一陣,用熱烈的目光看著。他朋友的一舉一動都讓他感覺熟悉親切。黑皮身邊站著個瘦瘦小小的女子,和黑皮一起忙碌著,顯然她是黑皮的妻子了。

  這小子竟然結婚了,披頭樂滋滋地想著,為自己的兄弟竟然也會走這條尋常人家走的路而納悶兒,同時又覺得好笑。看來不錯,黑皮找了個好太太。

  披頭看了很久,他交叉著胳膊就這樣看著,他想看看朋友是否能認出他來。的確黑皮有那麼幾次看了他幾眼。黑皮感覺對面不遠處的那個男人似乎很面熟,但他卻一時想不起是誰,他一邊給顧客包裝著食物,心裡一邊嘀咕著這個專注看他的人是誰。終於他在渾身上下的一陣戰慄中呆住了。

  黑皮放下手中的刀,把兩手在圍裙上抹了幾下,解下圍裙,離開攤子慢慢走過來,站在披頭的面前,用質詢的眼光看披頭的反應。

  「看什麼?你這小子!」披頭把黑皮的脖子一攬就把朋友抱在了懷裡,他在朋友耳邊輕聲說,「我回來了!」

  黑皮緊緊把朋友抱住,眼淚幾乎流了下來。他激動的喉嚨已經哽咽了。

  「別激動!不要讓人看出我是誰來。」披頭小聲對朋友說。黑皮點點頭,他明白披頭的意思。

  黑皮給披頭找了個凳子,讓披頭坐在攤子裡的桌子旁,讓老婆切了一盤雞肉,放在桌子上,然後從櫃檯裡拿了幾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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