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小妮子 > 家之女神 | 上頁 下頁


  「嗯~~,不錯!眼睛再撐大一點!」這個小東西還蠻聽話的嘛,就這樣再拍幾張就還他海報放他走吧,反正天也快黑了,我也要快點趕到小至家,我可不想錯過晚餐啃泡面。(小妮子:這才是真實原因吧!)

  「要不要把衣領拉下來一點?」嗯……上道!孺子可教。

  「嗯,可以,再下點。」

  「姐姐,我幫你拿那個吧,你好對焦一些。」

  「嗯,真乖!」我順手就將海報交到了小男孩手中,好讓我的雙手更能捕捉精彩瞬間。而這時……果然……

  我聽到了第三遍那個讓我想撞牆的詞語……

  「大傻瓜!」

  大?傻?瓜?這次還有大字!我怎麼能接受呢?我怎麼能忍氣吞聲呢?

  「小鬼!」我箱子也不要了,張開雙臂向小男孩撲了過去。

  呵呵……這次我一下子就抓住了他,而且抓得牢牢的,把他完全鎖在了懷裡。看我怎麼教訓你!我輪起拳頭,被人侮辱到這個地步只有訴諸暴力可以發洩我心中的憤怒了。

  咦~?暴力實施前閃電一樣短暫的時間裡,我忽然發現一個問題——他怎麼動也不動了?雖然我的確是個很有震懾力的美少女,但也不至於使他突然變成木頭吧。

  喂,還有知覺嗎?小鬼?我用力搖了搖他,他終於在回頭看了我一眼後,緩緩地抬起了他的手。

  順著他手的方向,我看到……

  1、2、3、4……

  11!

  11!

  §4.

  11雙血紅的眼睛,11只垂著舌頭、饑腸轆轆的野狗。

  第一個問題:它們怎麼都像看到了食物一樣?

  第二個問題:它們怎麼都盯著我和男孩呢?

  第三個問題:我們是不是他們的食物?!!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Yes,第二個問題的答案就是第三個問題和第一個問題的結合,而第三個問題的答案也是……

  Yes!

  「媽媽!」我非常丟臉地和小男孩一齊喊出了這兩個字,然後緊緊地抱在了一起。如果是在別的地方,我一定會用紅色的水性筆在日記本上記下這值得紀念的一幕:我和Q版寒羽擁抱了。

  可現實卻是我在這個地方,在一群野狗的包圍裡。

  怎麼辦?觀音菩薩,短短的時間裡,我已經不相信耶穌先生了,給我指條明路吧。鎮定!阿木,一定要鎮定!媽媽好像說過狗也是怕人的,遇見野狗第一點是不能慌,然後蹲下來,假裝找石頭。

  對!蹲下來,假裝找石頭。

  我立刻放開小男孩,蹲了下來。石頭……這條街是哪位大伯管衛生呀?怎麼連石頭都沒有?

  突然,一個袋狀物被一雙天使般的小手塞到了我的手中。

  我拿起來一看,袋子上面用粉紅色無比鮮豔的卡通字寫著:香香的草莓糖!

  旁邊還有一行小字:吃時請避開家裡的寵物,這可是連狗狗也會抓狂的好東東哦!

  連狗狗……也會……

  抓狂!

  蝦米玩意?

  我嗖的一聲跳了起來,那個擁有著天使雙手的小男孩已經在我背後化為一縷青煙消失得無影無蹤。

  這個嘛,其實是很好理解的。他之所以能順利逃走,當然是他知道野狗們不會襲擊他。而他之所以知道野狗們不會襲擊他,是因為我手中正抓著他給我的那包連狗狗也會抓狂的香香草莓糖!

  惡魔!他一定是惡魔!披了小號寒羽外衣的惡魔!

  阿木……清醒點好嗎?現在——你面前還有11只抓狂的狗狗呢!

  「去啦!」我大叫一聲將那包草莓糖甩得遠遠的,但還是有幾隻餓紅了眼的狗狗朝我撲了過來!你們不去搶那些草莓糖嗎?再不去,就沒有了哦!不要管我啦!

  「啊!媽媽!」雖然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宇宙無敵……啊,沒空說這些廢話啦!我雖然不怕狗!不過我也不要當狗的食物呀!我一邊大叫著,一邊輪起我唯一的武器——箱子,拼命地阻擋那些傢伙。

  可是他們不但不知道後退,還越來越多,因為那些草莓糖根本就不夠吃,一下子就吃完了,吃完了的狗狗也把目標換成了我。不要啊!這是怎麼了?我記得半個小時前我還在前往小至家的路上,半個小時後,這是怎麼了?為什麼?都是他,那個長得像寒羽的惡魔,是他!我發誓!只要我今天能成功脫險,一定會讓他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一定!

  「去死。」

  「去死啦!」

  不斷甩動著那只巨重的皮箱的我,已經連喊話的力氣都快沒有了。難道我單身生活的第一天就要葬身狗腹?

  不!我一定要想辦法!

  「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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