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小妮子 > 214度惡龍王子③ | 上頁 下頁 |
三十九 |
|
啪——就在子太的左手要完全垂下去的最後一秒鐘,一隻手突然伸過來飛快地托住了它,抬起了它,並把它重新掌心朝上地舉到了我面前。 我震驚不已地看向那只「天外來客」手的主人——天啊,他居然是——居然是——穿著筆挺新郎服正要與我訂婚的——陽?旭! 他用自己的手抬起子太要垂下去的左手,嚴肅而堅定地看著他說: 「她願意!她會願意!因為——我不願意!!」 什麼意思?陽旭這話是什麼意思?他為什麼要那樣做?他又為什麼要這樣說? 「曉央,我不願意,我不願意跟你訂婚!!」早已跳下訂婚台走到子太身邊的陽旭抬起頭看著高高站在訂婚臺上的我說,而且表情還是前所未有的嚴肅認真。 這句話就好像一個巨錘「砰」地砸中了我的腦袋,整個腦子開始嗡嗡嗡地轟鳴起來,台下也是一片轟鳴,所有人都跟我一樣震驚不已。 「為什麼,陽旭?你為什麼不願意跟我訂婚?你不是親口對我說你很喜歡我的嗎?」我問他。 「是!我很喜歡曉央你,我喜歡曉央你的程度已經百分之千百萬百億百地超過了《泰坦尼克號》裡JACK對ROSE的喜歡程度,可是正因為我如此如此地喜歡你,我才更不能跟你訂婚啊~!因?為—— 你喜歡的人不是我,我看到剛才神父問你願不願意嫁給我時你沉默猶豫而且痛苦了半天就知道。跟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訂婚怎麼可能幸福快樂呢~?!可是我這一生最大最大的夢想就是想要我最最喜歡的曉央成為這個世界上最最最最幸福快樂的人啊~!」陽旭在努力地笑著對我說這些話,可是他漂亮無比的眼睛分明隱藏著滿滿的憂傷。 「嗚嗚……陽旭~……」 「呵呵,曉央,你真心喜歡的人其實是子太對不對?」 「陽旭,我~……」 「呵呵,曉央,你不要不承認哦~,我金陽旭也不是那麼好騙的咧~,你的眼神和眼淚都早已經告訴了我——你好喜歡好喜歡子太,你喜歡子太喜歡得不得了,你喜歡他的程度就像我喜歡你的程度一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而他剛才對你的表白以及他這段時間以來對你所做的一切也都證明——他也很喜歡你!!所以,我才會下定決心:要把你交給他!因為只有他才能夠讓你幸福快樂啊~!」 「金陽旭!你在說什麼傻話?我應該要怎樣才能幸福快樂我自己清楚,不用勞煩你管這麼多!!」我有點生氣地沖他大聲說。 他怎麼可以這樣?他怎麼可以擅自做主地把我交給子太?雖然我很早就明白我的幸福快樂只有子太可以給我,可是我爸媽以及我全家人的幸福快樂都需要我和陽旭的這樁婚姻去兌換啊~!如果陽旭不願意跟我訂婚,那我爸媽的公司、我爸媽的生命、我好不容易才擁有的這個四口之家……天啊,那一定是我怎麼也無法面對的殘酷毀滅……嗚嗚嗚…… 「你不清楚!」陽旭接過我的話嚴肅地說,這樣的他還真不像平時那個孩子氣十足的人,「曉央你根本就不清楚,人在這一生中遇到一個自己很喜歡、而對方同樣也很喜歡你的人有多麼多麼多麼的不容易!很多人一輩子也碰不到這樣一個人!我算是幸運的,我碰到了,那就是仙兒,可是她那麼快就離開我飛到天堂去了…… 雖然我現在早已經走出了那段悲傷,但是有時候還是會想,我以後可能真的是再也碰不到像仙兒這樣一個我很喜歡她、她又很喜歡我的人了,我如果在她在我身邊的時候就儘量做到最好地珍惜她該有多好,也許她就會健健康康地現在還活著……可是現在想什麼都沒有用了,她已經不可能再回來,不可能再回到我身邊來…… 曉央,你明白我的意思嗎?就是兩個字——珍·惜!!因為一旦錯過,就不可能重來!!就如同我當初失去仙兒她就再也不可能回來;就如同如果你現在拒絕子太你就可能永遠失去他,永遠失去你唯一真愛的人,從而與幸福永遠地失之交臂……」 「我明白我明白!我都明白了!可是陽旭,你明白我嗎?我如果不跟你訂婚,我爸媽的公司該怎麼辦?我不想他們因為公司拖欠的巨額債務而賠上自己的性命,我更不想我好不容易才擁有的一個溫暖四口之家又徹底地失去!嗚嗚嗚……」我哭著對他說。 「不會的,曉央!你爸媽不會有事的,你更不會失去你的溫暖四口之家!」突然,從台下坐著的人群裡響起這樣一個聲音。我一看——天啊,是陽旭的爸爸耶~,這句話就是他站起來對我說的。 「對!你爸媽不會有事,你更不會失去你的溫暖四口之家!」坐在陽旭爸爸旁邊的陽旭媽媽居然也站起來慈祥地微笑著對我說。 「因為——呵呵,即使你和陽旭不訂婚,我們也決定努力幫你爸媽的公司度過難關了!」陽旭爸媽異口同聲地笑著說。 「啊~?真的嗎?為什麼?」我驚喜無比又很不敢相信地大聲說。 「因為,我們的寶貝兒子陽旭剛才不是說——他這一生最大最大的夢想就是想要他最最喜歡的曉央你成為這個世界上最最最最幸福快樂的人嗎?!可是曉央你的幸福快樂只有這位子太同學可以給啊,所以就只能成全你和子太。我們想幫我們的寶貝兒子實現這個他這一生最大最大的夢想!我們當初提出這個訂婚作為幫你爸媽公司的交換條件,也是因為我們的寶貝兒子陽旭啊~,他現在都要這樣做了,我們當然是大力支持,呵呵呵呵……」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