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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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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程若珊的番外 睡火蓮 那一年程若珊19歲,她的大學是在澳大利亞的一所貴族學校念的,像很多富家子弟雲集的學校一樣,這個學校也有很多celebutante,雖然這所學校的各種硬體軟體設施都是澳洲最好的,可是學習儼然成了藉口和擺設,公主幫們每天關心的是各種各樣的奢侈品和潮流資訊,每天三五成群地開著加長賓利或者林肯出去聚會「哈皮」,珠光寶氣的晚禮裙從來都不乏出現。 程若珊的圈子裡,大多是東方的女孩,都是移民或者留學澳洲的富二代,大家聚在一起的時候都很high,但是程若珊卻不一樣,無論是怎樣嘈雜喧囂的環境,她一直很安靜。雖然她不會主動參與但也從來不會不合群,所以當提議去拉斯維加斯玩的時候,盛情難卻,她也沒有落單地去了。 一行人是乘坐alaum家的專機去的,美女們嘰嘰喳喳和帥哥們哎呀喲喂的聲音不絕於耳,旅途的時間倒也不難熬,等到到達拉斯維加斯風時候,已經是暮色四合的十時分了。拉斯維加斯本來就是一個紙醉金迷卻混亂的城市,7月的賭城更是充斥著赤裸的欲望,閃爍的霓虹燈,大螢幕螢光屏,各種流光溢彩的燈光照亮了這個城市,是名副其實的不夜城。 初到拉斯維加斯,若珊的好友們就迫不及待地去了最為著名的sands賭場了,賭場裝潢得堪比皇宮,這裡有來自世界各地的富豪大亨和皇室成員、好萊塢明星,也有只是靠發牌得小費就成為百萬富翁的人。不過到底是學生,他們也不敢玩太大的,起初玩的是最小的碼25美元一把,可是運氣好,五個人中有四個人都翻倍地贏,於是越賭越大。後來折騰了一晚上,幾個人多多少少都沒虧本,就是東道主alaum輸了接近一萬美金,不過他牌品還行,輸了也不像旁邊的人一樣罵罵咧咧,只是心情特別沮喪,可他越是輸,想翻身的念頭越強。 「哎呀,賭桌上沒有常勝將軍,見好就收贏了就跑,我看咱們已經賺得差不多啦,就撤吧。」阿may提議說,她拍拍alaum的肩膀說,「帥哥倫,你的酒水費我包了。」 「不行不行,再玩玩嘛,這才11點鐘,這麼早回賓館你不嫌丟人啊。」 興致高昂說繼續的也有,嫌無聊了想離開的也有,於是後來乾脆分兵分兩路了,程若珊實在不喜歡昏天暗地的賭下去,她只是象徵性地玩了幾把就走了,但是只有阿may和程若珊兩個人去逛夜市。 「哎,這麼貪心,有他們哭的時候。」阿may說。 夜晚的拉斯維加斯,卻也熱鬧的不像話,兩個人逛了一陣,阿may的電話就響了,「親愛的……天啊,你在拉斯維加斯?現在嗎?」 看來是阿may的男友打來的電話,沒過多久,阿may就在十字路口見到了男友,兩個人便開始親親啃啃,阿may好不容易騰出點閒置時間對程若珊說:「我跟jenny走了,你一個人小心哦。」 程若珊揮揮手說:「去吧去吧,我知道回賓館的路。」 陌生的城市此刻只剩下她一個人,因為頭一天沒有睡好,程若珊只想早點回賓館休息,只是每走一段路,就有男人和她搭訕,白種人黃種人黑種人都有。更囂張的是,一群人中突然竄出來一個男人拍了兩下她的臀部,然後就跑了,那群人便在一旁大笑,嘴巴裡蹦出來不乾淨的詞語,程若珊此時只覺得受到了很大的侮辱。 她幾乎是用仇視的眼光瞪著占她便宜的人,可是那個人卻舉起拳頭來吊兒郎當的說:「喂,看什麼呢,別以為我不打女人。」 就算她在深圳是個千金大小姐,可是現在的拉斯維加斯不是她的地盤,她便只是個外來客,也拿這群流氓沒轍,只能忍氣吞聲不理罷了。 程若珊咬了咬牙,繼續往前走,可是那群人更加放肆了,一圈人齊齊圍住了他,正在此時,一個緊貼她的男人突然被一股力道拉開了去,來者說:「不想挨子彈就滾。」 「你睡啊。」其中一個人上來就是一拳,說時遲那時快,來人擋住了這一拳,想打人的人疼得齜牙咧嘴。 「別告訴我你們不知道安列夫,也別說你們不知道他有個中國助理。」 聽到男子的這句話,這群混混就懶洋洋的撤了,程若珊這才仔細的打量幫她解困的人來。男子年紀不大,大概二十五、六歲的樣子,瘦瘦的高高的,眉骨之間有股傲然之氣,更重要的是,他的身手不錯,這不是典型的英雄救美嗎? 「謝謝。」程若珊的心蹦蹦直跳,她除了說謝謝再也找不到別的話了,此刻她的詞彙那麼貧乏。 「不用,你是中國人是吧。」男子衣冠齊整,就算打架也一點不失風度。 「嗯嗯。」程若珊拼命的點頭。 「我是香港人,同胞嘛,互幫互助下而已。」 和男子最初的對話很淡,只是幾句簡單的介紹和問候而已,但是就是這樣的一個畫面,一直清晰的留存于程若珊的腦海裡,她仿佛覺得眼前的人就是他的命中註定。 「你叫什麼名字。」程若珊忍不住問道,她生怕他一轉身走了,她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李拓海,木子李,『拓展』的『拓』。『海洋』的『海』。」 程若珊把這個名字刻在了心裡,她不想和他失去聯繫,就撒了個謊說:「先生,我是被騙到這裡的,我在這裡舉目無親,你能不能告訴我你的電話嗎,拜託了。」 男子爽快地答應了,可是沒有筆和紙,程若珊迅速的從手提包裡拿出眼線筆,遞給李拓海說:「就寫在我的掌心上。」 李拓海看了眼眼線筆,笑了,但還是很快地把自己的號碼抄了一份給程若珊,末了,他說:「你住哪裡?」 「米高樓大酒店。」 「也不遠,我送你一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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