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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於我來說,半刻的遲疑,是因為怔住了,沒想到會遇見他,更因為怕太快叫出口,從而讓他知道,我有多麼掛念他。

  於他呢?也許是忘了我這樣的一個人,慢慢在記憶中搜索,才回想起來。

  「十年了,你卻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略微清瘦了。」他站在過道中與我聊天。

  「可你卻認不出我了。」我隱匿心底淡淡的失望。

  「只是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你。」

  「是啊,我也未曾料到。」我笑了笑說。

  何止沒想過會在這裡遇見,我以為今生今世我們都無緣再見。

  「看來你過得不錯。」我貪婪地盯著他的臉良久,迅而又發現自己的失態,掩飾地說笑,「再不是十年前的瘦竹竿。」

  他笑了笑,「十年,可以改變許多事。」

  是啊,人生再長,也不過十個十年,每一個十年,我們都會經歷陣痛的改變。

  十年,的確可以改變許多的事,可以讓我們青春不再,可以讓我們容顏漸老,然而,卻改不了我一見他,甚至想到方維正三個字,就會顯露的失態。

  一晃,十年過去了。

  「你也買泡面?」他問我。

  我點點頭。

  「你仍然喜歡吃這個牌子的泡面?」我指著他手裡的「我中有你」問他。

  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迅速拿了十杯泡面放在購物推車裡,與他一道去收銀台結帳。

  「你買這麼多泡面?」

  「我習慣一次性買許多,一個人的時候,再泡來吃。」

  「一個人吃泡面很孤獨。」

  「如果吃這種有兩個麵團的泡面,就會減輕一些孤獨感。」我搖了搖手中的面。

  「你還是像從前那樣,有一腦子的稀奇古怪的想法。」

  我們把十二杯泡面堆在收銀臺上,高高的像一座小山。

  看著他把一杯杯泡面拿著給收銀員掃描,我站在一旁,仿佛回到十年前。那時候剛下晚自習,在高中校園的小賣部裡,方維正要請我吃雪糕。

  那時的我們,同桌近一學期,關係已經不錯。

  「這是你最喜歡的娃娃頭雪糕,為何不要?」他疑惑地問我。

  我皺著眉搖搖頭,「不想吃。」

  「你是不是病了?」他緊張地問。

  我想解釋,最後還是無可奈何地搖搖頭。

  當時的年紀,我怎麼好意思向一個男生解釋這幾天是月經期。關係再要好,也不行。

  「謝謝,一共三十六元。」

  收銀員的一句話將我從回憶中驚醒。眼前是燈光明亮的小超市,收銀台前,站著二十七歲的方維正與我。

  十年之後,一樣的兩個人,只是換了不同的場景,不同的心態。

  方維正搶著付帳,在他打開錢夾的那一刻,我無意間瞥見他的錢夾中,嵌著一個女人的相片。由於太匆忙,無法看見是怎樣的一個女人,但那是女人,我確定。

  這樣的確定,讓我心酸。雖然,我沒有理由,更沒有資格心酸。

  走出超市,我提著裝滿十杯泡面的大口袋走在他身邊。他依舊比我高出一個頭,這個比例,讓女人感覺到安全,這個比例,沒有因為歲月而改變。

  「重不重?讓我替你提一段?」一陣沉默後,他伸過手來,要替我提泡面。

  我搖了搖頭,手一縮,逃離他伸出的手,因為想起皮夾裡的那張照片,更因為想起郭雲天。

  身邊這個男人想減輕我負擔的重量,但他能替我提多遠?終歸要承受重量一個人上路,何必去享受僅只一刻的輕鬆。

  「你知不知道,這條路叫維正路。」稍頓後,我說。

  「我就住在這條路上,怎會不知?」

  「你住在這條路上?」我驚異地說。

  「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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