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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夜涼如水

  與紀清明的舊帳理清後,顧可寧反而不知道該怎麼與他相處了。她的囂張與跋扈再也找不到任何發洩的藉口。

  他與她,應該是井水不犯河水的!除了那次在醫務室,他當著方奇之的面說他們在交往。

  說來也奇怪,為什麼每次別人問起自己是不是與王子在交往,她都能當即SAYNO,而那一次紀清明當著自己的面告訴王子,說她與他在交往。她怎麼沒有立即提出反駁呢?嗯啦,一定是那天被太陽曬昏頭了。以後要記住,太陽曬久了後與男人保持距離,否則暈了頭自己被賣了還幫人數錢呢!切記啊,同學們,這可是血的教訓!

  「你討厭我嗎?」紀清明忽然問道。

  顧可寧一愣,此話怎講?討厭?她討厭過他嗎?當年學生會選舉時,就因為他一句話,他們結下了梁子,從那天起,顧可寧就以打倒紀清明為人生信條。她要有一天讓他看到她的成功,讓他知道她是如何的優秀。可是,自己真的打心眼裡討厭過他嗎?

  討厭?!該死的,誰發明的這個詞彙,好討厭的字眼。

  「那你喜歡我嗎?」

  紀清明忽然正過身子,直面顧可寧,眼睛裡是異樣的光澤。

  他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她慌了神。

  「喜歡?!……呵呵……」她重複著他的話,笑得白癡。

  上帝請保佑這個孩子吧,她腦子已經開始缺氧呈真空狀態。

  紀清明歎了口氣,「好了,你可以不回答!」說著,他又轉過了身子,給顧可寧一個好看的側影。

  眼見紀清明不再逼問自己,顧可寧忙用右手安撫起跳得失去規律的心臟。紀清明怎麼了?她又怎麼了?

  難道真有東西在變化了?

  看著紀清明的側臉,顧可寧有些呆了,這種感覺是和方奇之在一起時不曾有過的。

  不用懷疑,紀清明和王子殿下都是男人中出類拔萃的品種。王子比女人還要俊美的五官讓顧可寧總是驚豔的,所以她才會留口水。而紀清明不同,他是沉默寡言的,他的行動一向比語言多。

  比如飛機上的那快口香糖,她後來才知道是為了防止飛機起飛時造成的耳鳴;還有她假裝暈倒時,他的急措與不安,那天她還是第一次知道他也能一口氣說那麼多的話。想著想著,顧可寧不禁傻笑起來。

  王子,是讓她看花眼睛的!

  而紀清明,卻是讓她心動的!

  終於,顧可寧的大腦裡的某根神經開始發揮正常功效。

  就在某一段被封印的記憶要被撕掉封條得以見到天日之時,顧可寧硬是牙一咬,眼睛一閉,不讓自己去想起那段過往。

  黃瓜失戀痛哭,茄子安慰她:愛情不單只是甜美、只是沉醉,還有心碎、還有流淚。唉!誰讓你愛上洋蔥的?

  最近網路盛傳這樣一組笑話:

  好NB的螞蟻

  一隻螞蟻在路上看見一頭大象,螞蟻鑽進土裡,只有一隻腿露在外面。

  小兔子看見不解地問:「為什麼把腿露在外面?」

  螞蟻說道:「噓!別出聲,老子絆他龜兒子一跤!」

  第二天,兔子看見整窩的螞蟻排著隊急匆匆趕路,問何故。

  螞蟻答道:「昨天有頭大象被我們一兄弟絆倒,摔成重傷,我們給那YA獻血呢。」

  沒多久,兔子見大批螞蟻又回來了,就問怎麼回事,一隻螞蟻說道:「哦,只有一個跟那大象的血型一致,留他一個在那抽血呢,足夠。」

  第三天兔子趕來問螞蟻:「那YA活了嗎?」

  螞蟻無可奈何地說道:「我把它抬回去了,他媽的真重呀,腰都累彎了,那YA也太不經摔了呀!」

  大象病好後要告螞蟻,法庭判決,螞蟻絆倒大象屬惡意傷害,監禁6個月。

  螞蟻不服,「人身傷害罪最多監禁2月,為何判我半年?」

  法官:「人身傷害罪判2月,絆倒大象為種族歧視罪,追加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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