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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莫帆也笑,對胡為樂開玩笑的說道,如果你能將你腳上的耐克借給我穿的話,我也會很高興認識你的!

  胡為樂一聽,毫不含糊,直接將腳上的耐克鞋一遭兒脫了下來,隨後,又毫不客氣將莫帆腳上那雙冒牌的雙星鞋給扯了下來,穿在自己腳上。然後,沖莫帆嘿嘿一笑,說,現在,你可以很高興地認識我了吧。

  莫帆一邊迷迷糊糊地看著胡為樂給自己穿耐克鞋,一邊迷迷糊糊地說了一句,好高興認識你!

  好朋友就是這麼煉出來的!

  我總結了一下,胡為樂將莫帆征服成為好朋友的步驟如下:第一,電石火花的相視,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許;第二,語言上的率先出擊,造成莫帆的被動局面;第三,行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誤以為此小孩神經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發。由此,迅速同胡為樂結為兄弟,打算好好保護這個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為樂當天就將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給發揚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說,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國,就是因為,在美國,有兩個小洋妞,為了爭搶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雖然在國外那麼久,但是思想上還是很東方的。一看,自己的兒子竟然要發生早戀的行為了,為了杜絕兒子遭受洋妞的荼毒,兩夫妻毅然將兒子給遣送回國內,托親戚代為照料。

  莫帆一聽早戀兩個字,臉都紅成紅蘋果了,他問胡為樂,那倆美國小女孩,為什麼要爭奪你啊?有什麼好處嗎?

  胡為樂說,沒什麼好處,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繼續紅著臉蛋潛心求教,成為你女朋友好幹嗎啊?

  胡為樂很同情地看著眼前這個什麼都不懂的傻瓜,說,不好幹什麼,就是牽牽小手啦,擁抱一下啦,還可以親親。

  莫帆的腦袋低得更厲害了,當下,他就認識到了,眼前的這個從美國回來的小孩,不僅大腦不正常,而且還是個流氓。所以,莫帆在認識胡為樂的最初,將他定義成:從美國回來的腦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雖然,莫帆後來跟我講起胡為樂的時候,滿臉堆滿了對於這個「從美國回來的腦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隱隱約約地能感覺到,莫帆大概還有比這小流氓更「流氓」的問題想要問胡為樂,只不過他不好意思問出口。估計如果他的臉皮夠厚的話,他當天一定很想問胡為樂,怎麼個牽牽小手法啊?怎麼個擁抱法啊?怎麼樣親親啊?

  所以,當這兩個大齡的少年小流氓湊到一起後,生活並不是很單調,並沒有因為年齡問題,而顯得鬱鬱寡歡。相反,兩個人,生活得是風生水起。

  莫帆讀高中之後,就變得比較讓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師總是隔三差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讀的高中,就是我所讀大學的附屬中學。就算去聆聽他班主任批評,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個咖啡廳裡去喝上半杯咖啡放鬆一下心情,都不會遲到。

  其實,本來,這所高中也是我就讀的地方。因為白楚的出現,令我放棄了所有宏偉的目標和理想,一頭紮進了這所大學——因為我捨不得離開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顧不得它是一流大學還是二流學院。兩年前,十七歲,那個每天都要擺撲克算一算自己與白楚未來的年齡,我是不夠清醒的。而麥樂,也因為分數不夠所報考的學校的分數線,被調劑到這個學校。

  麥樂說,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無大志。當然,胸無大志這個本來就低俗的詞,讓麥樂在不久之後,就演繹成胸無大脂。她總是譏笑我,莫春,你絕對是那種「胸無大脂」的女人。

  而黃小詩,之所以被放養到這個學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願那天,她那寶貝後媽臨時決定,不讓她讀大學了。所以,她的志願表就由我來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讀大學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費腦筋給她報志願,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誰知道志願表交上去之後,黃小詩又神奇地從她後媽的鐵蹄之下逃脫出來了。所以,黃小詩枉費成績斐然,也只能跟著我和麥樂在這所神奇的學校裡混日子了。

  黃小詩決定繼續讀書那天,神情很凝重。她對我和麥樂說,一字一句的,屬於我的東西,我一樣也不會少!

  我和麥樂在一邊,聽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黃小詩這個一向柔聲柔氣的女孩,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來。有些莫名,但是卻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有種很不安的感覺,我覺得我當初不應該這麼馬虎地給黃小詩報志願,之於這個,我又多了一份內疚。

  說了這麼多,也做了那麼多,本來因為白楚而選擇的這所大學,在現在看來,倒成全了莫帆這個小渾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語文,而很多像莫帆這樣的小男生,似乎語言神經都不夠發達。所以,當他的班主任,將莫帆的語文試卷擱到我眼前時,我看了半天,臉都憋腫了,但卻不敢在春蠶園丁面前笑。

  試卷上的詩詞填空,讓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這個渾蛋的貧乏精神世界——試卷上的上聯:我勸天公重抖擻,莫帆給的下聯是:天公對我吼三吼;試卷上的上聯:蚍蜉撼大樹,莫帆填寫的是:一動也不動。試卷上的上聯:西塞山前白鷺飛,而我的寶貝弟弟填寫的是:東村河邊烏龜爬……

  我低著腦袋說,我一定回家後,嚴格要求莫帆,每天給他佈置上古詩詞讓他背誦。其實我挺想為莫帆狡辯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樹,確實是一動也不動的。莫帆還是蠻有邏輯能力的。像我語文這麼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過錯誤的,試卷上的「英雄寶刀未老」,我對了個「老娘風韻猶在」,淪為了全班同學的笑柄。

  但是,為了早點結束精神改造,奔赴與白楚的約會,我不得不在春蠶、園丁、蠟燭、靈魂工程師面前低眉順眼。

  因為是週末,所以,離開辦公室時,我順便將莫帆帶到一邊象徵性地訓斥一頓,然後跟他說,讓他放學後,去咖啡廳找我和麥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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