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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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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不是因為沒買生氣,是因為你太小氣。 喵喵 傻瓜,我不是因為捨不得那一百塊錢才不給你買的。 主人 那為什麼? 喵喵 你總吃零食吃飯的時候就剩飯,本來肝就不好,不吃飯光吃沒營養的零食身體不就越來越差了嗎? 我徹底失敗了,這個傢伙可能是為了感動世人才降生的。 主人 嗚嗚,喵喵…… 喵喵 快回家吃飯吧,我給你做醬湯。 主人 (真的開始哭起來)啊啊啊啊! 喵喵 孩子們都看著呢,小點兒聲哭! 主人 這些話你剛才怎麼不說? 喵喵 那種情況下,怎麼說的出口? 喵喵拉著我往家走去。 喵喵 你真是個沒心沒肝的小壞蛋。 主人 怎麼了? 喵喵 你知道剛才吵完架我往家走的時候回了多少次頭看你? 主人 是嗎? 喵喵 可你呢?我沒想到你居然真的一次頭都沒回。 主人 我錯了。 喵喵 還犯不犯了? 主人 不敢了。 吃完飯以後,喵喵拿出來一袋「甜脆餅」遞給我。 我有個朋友認為世界上稱得上性感的男人只有「約翰尼普」和matt dillon,她曾經不解地說:「世界上最無法理解的東西是男人,隨地吐痰,只要是個穿裙子的女人就喜歡,真不明白女人為什麼會和那麼骯髒的生物墮入愛河?」 我的回答是「因為女人是女人」。 女人愛上一個男人的時候,會覺得連他吐痰的樣子都很有魅力,或者想幫他改掉這個壞習慣;如果他喜歡穿裙子的樣子,就會為他而穿裙子,或者讓他也喜歡穿褲子的女人。這就是女人。 就像我和喵喵相愛的理由數不勝數一樣,不相愛的理由也數不勝數。所有的戀人們在戀愛的時候都在愛與不愛的理由之間徘徊,尤其是在想到「我們要結婚」這件事之後更是如此——看到對方挖鼻孔的時候會想「我以後的幾十年都要面對這樣的人」,對方稍微有點酒後失態,就會想「結婚以後每天都要受這份罪了」。但是真走到結婚的那一天,一切不滿擔心都不見了。沒吵過架的戀人相互無法變得親密,更不可能一起走到結婚的那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句話,我們像約好了似的定期吵架,在吵架的過程中瞭解對方的想法。 戀人們一般不會為世界和平或者南北統一而吵架,只會為一百塊的餅乾或者一粒止痛片吵架。戀人們在這種荒唐瑣碎的事情中淚水漣漣,愛有多深,就傷人多深。 對門的惡犬 我和喵喵的第一個愛巢是胡同盡頭的一間半地下室。胡同口一共有三間房,左右中各一間。 除了右邊我們的這一間,左邊和中間的人家各養了一隻小狗——按身材倒是小狗。是年齡可決算不上小狗,它們可都是經歷了山水變幻、世事滄桑的狗。 但問題是這兩隻狗都是惡犬。 剛搬來的那一天,坐著計程車一進胡同,兩隻狗就拼命地叫起來,我當時心想這狗可真夠厲害的,但那天心情反而很好,好象受到歡迎一樣高興。 那以後我因為忙著準備參賽劇本兩個星期都沒出門,喵喵打工回來偶爾說起隔壁的那兩隻狗怎麼厲害,除了主人誰都咬過等等,但當時我根本沒放在心上,喵喵也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了幾句,所以聽聽就過去了。 現在想想,如果當時及早做防備的話,也不至於後來在那只狗面前癱成一團,比如先在家裡練些防身術,或者開個後門以供出入等等。 那天,我一出門終於出事了。我抱著被小狗咬能咬得多嚴重的天真無辜的想法,拿著一千塊出去買魚罐頭,一隻腳剛邁出去,另一隻腳還沒等著地,一個褐色的物體風馳電掣般的沖到我的面前,伴隨著巨大的狗吠聲。 我們暫且先把它叫做狗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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