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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主人 不是因為沒買生氣,是因為你太小氣。

  喵喵 傻瓜,我不是因為捨不得那一百塊錢才不給你買的。

  主人 那為什麼?

  喵喵 你總吃零食吃飯的時候就剩飯,本來肝就不好,不吃飯光吃沒營養的零食身體不就越來越差了嗎?

  我徹底失敗了,這個傢伙可能是為了感動世人才降生的。

  主人 嗚嗚,喵喵……

  喵喵 快回家吃飯吧,我給你做醬湯。

  主人 (真的開始哭起來)啊啊啊啊!

  喵喵 孩子們都看著呢,小點兒聲哭!

  主人 這些話你剛才怎麼不說?

  喵喵 那種情況下,怎麼說的出口?

  喵喵拉著我往家走去。

  喵喵 你真是個沒心沒肝的小壞蛋。

  主人 怎麼了?

  喵喵 你知道剛才吵完架我往家走的時候回了多少次頭看你?

  主人 是嗎?

  喵喵 可你呢?我沒想到你居然真的一次頭都沒回。

  主人 我錯了。

  喵喵 還犯不犯了?

  主人 不敢了。

  吃完飯以後,喵喵拿出來一袋「甜脆餅」遞給我。

  我有個朋友認為世界上稱得上性感的男人只有「約翰尼普」和matt dillon,她曾經不解地說:「世界上最無法理解的東西是男人,隨地吐痰,只要是個穿裙子的女人就喜歡,真不明白女人為什麼會和那麼骯髒的生物墮入愛河?」

  我的回答是「因為女人是女人」。

  女人愛上一個男人的時候,會覺得連他吐痰的樣子都很有魅力,或者想幫他改掉這個壞習慣;如果他喜歡穿裙子的樣子,就會為他而穿裙子,或者讓他也喜歡穿褲子的女人。這就是女人。

  就像我和喵喵相愛的理由數不勝數一樣,不相愛的理由也數不勝數。所有的戀人們在戀愛的時候都在愛與不愛的理由之間徘徊,尤其是在想到「我們要結婚」這件事之後更是如此——看到對方挖鼻孔的時候會想「我以後的幾十年都要面對這樣的人」,對方稍微有點酒後失態,就會想「結婚以後每天都要受這份罪了」。但是真走到結婚的那一天,一切不滿擔心都不見了。沒吵過架的戀人相互無法變得親密,更不可能一起走到結婚的那一天。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句話,我們像約好了似的定期吵架,在吵架的過程中瞭解對方的想法。

  戀人們一般不會為世界和平或者南北統一而吵架,只會為一百塊的餅乾或者一粒止痛片吵架。戀人們在這種荒唐瑣碎的事情中淚水漣漣,愛有多深,就傷人多深。

  對門的惡犬

  我和喵喵的第一個愛巢是胡同盡頭的一間半地下室。胡同口一共有三間房,左右中各一間。

  除了右邊我們的這一間,左邊和中間的人家各養了一隻小狗——按身材倒是小狗。是年齡可決算不上小狗,它們可都是經歷了山水變幻、世事滄桑的狗。

  但問題是這兩隻狗都是惡犬。

  剛搬來的那一天,坐著計程車一進胡同,兩隻狗就拼命地叫起來,我當時心想這狗可真夠厲害的,但那天心情反而很好,好象受到歡迎一樣高興。

  那以後我因為忙著準備參賽劇本兩個星期都沒出門,喵喵打工回來偶爾說起隔壁的那兩隻狗怎麼厲害,除了主人誰都咬過等等,但當時我根本沒放在心上,喵喵也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了幾句,所以聽聽就過去了。

  現在想想,如果當時及早做防備的話,也不至於後來在那只狗面前癱成一團,比如先在家裡練些防身術,或者開個後門以供出入等等。

  那天,我一出門終於出事了。我抱著被小狗咬能咬得多嚴重的天真無辜的想法,拿著一千塊出去買魚罐頭,一隻腳剛邁出去,另一隻腳還沒等著地,一個褐色的物體風馳電掣般的沖到我的面前,伴隨著巨大的狗吠聲。

  我們暫且先把它叫做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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