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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直到中午的時候,吳奇看到丁煜的助理開了車過來,不一會兒,丁煜換上運動裝,戴著鴨舌帽上了車。

  他忽然有種感覺,丁煜回來並不完全是為了治腿傷,一定還有別的事。

  丁煜上了車,讓助理往郊區開,他把帽檐壓得極低,然後仰著臉看車窗外的風景。

  回來幹什麼?為什麼要回來?

  他至今都沒有想出個所以然來。

  美國那邊幫他聯繫了最好的醫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國,不過是因為一場球後他翻日曆,猛然發現他一走,已經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裡可以發生很多事,改變很多事,當然,更可以忘記很多事,他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不再做那個夢,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順利,然而,他卻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個輪回,自己是否可以結束這段放逐?

  只是一時冒出來的想法,以為想過就算,最後卻成了執念,讓他越來越來強烈地想回國來,就像原來平靜的湖面被投入一塊很小的石子,波紋卻越來越大,想收也收不住,所以他幾乎有些迫不及待地提了自己的想法,並且固執地堅持下來。

  現在,他回來了。

  以為一切的念想到此為止,他可以安心地在醫院裡養傷,可是當胖子來看他,跟他說起有關那個小鎮的事情,其實只不過提了幾句,然後一天一天,他又強烈地想去那個小鎮,想回到那個半舊的社區,那個籃球場,還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過強烈的念想將他吞噬。

  原來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麼,記憶的匣子一旦被打開,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現在,他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著車去那個小鎮一樣。

  助理是在美國長大的年輕人,此時開了音樂,是黑人的說唱樂,邊開車邊手舞足蹈,丁煜看著他,揚了揚嘴角,又看向窗外。

  小鎮已近在眼前,他看著,原本仰著的身體下意識地坐直。

  助理問他怎麼走,他讓他往右拐。

  小鎮改變了許多,原來的老房子都已拆除,蓋了新的樓,但基本的格局沒有變,十年的時間並不能抹去他任何記憶,他依然熟悉地指著路。

  越到深處,裡面的建築越是沒有什麼改變,小鎮喜歡面子工程,馬路邊上的房子都翻新,裡面的還是保持原樣,只是象徵性地修了修路。

  很快,車停在了社區門口。

  丁煜原來想過要先去學校或是什麼地方,但不知怎的,指著指著,車已在社區門口。

  「就這裡吧,你在車上等我。」他下了車,低著頭進了社區。

  依然是那幾棵香樟樹,那個「運動角」,那個生銹的秋千,他停了停,想起以前秦暖風頭發零亂地邊哭邊蕩著千秋,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哭泣。

  微吸了口氣,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面前。

  上了樓,門緊鎖著,門上貼著斑駁的春聯。

  他站在門口,看著,許久,都沒有動。

  應該是沒人在家,裡面沒有任何聲音,如果有人,他會轉身逃開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牆上,看著走廊外的樹枝隨風晃著,他忽然問自己,為什麼要回來?

  為什麼要回來?這個他經歷喪父之痛,他恨過,想逃開過的地方,為什麼要回來?

  他伸手蓋住臉,心裡沒來由地冒出一個名字,然後像打到他痛處一樣,猛地放在蓋在臉上的手。

  秦暖風!

  一陣風自走廊的盡頭吹來,他輕輕地咳了一聲,然後再無聲息。

  許久,隔壁的門打開,走出一個老人來,手裡拎著垃圾準備下樓去。

  也許是丁煜這麼高大的人站在那裡實在讓人難以乎視,老人眯著眼看過來。

  好一會兒,他興奮起來,叫了聲:「丁煜!」人同時往前走了幾步,「你是丁煜嗎?」

  丁煜看過去,是隔壁開雜貨店的老頭,十年的工夫他又老了許多。

  「我是丁煜。」他應了一聲。

  「我們的球星回來了啊!」老人的聲音頓時大起來,表情就像自家的孩子回來了。

  丁煜笑笑,沒有說話。

  老人這才意識到什麼,指指那道緊閉的門道:「你,你是來找符蕾母女的嗎?怎麼?她們沒有跟你聯繫啊?」

  聯繫?怎麼可能會聯繫。丁煜還沒答話,老人卻自己接下去道:「秦暖風考取了大學後在城裡找了很好的工作,她媽媽就一起過去,偶爾才回來一下,你要到城裡找她們啊?」畢竟是鄰居,多少是知道一些她們家的事,老人回過神來,看著丁煜道,「她們留了聯繫位址和電話給我,說萬一有人找她們,就讓我轉告,你要不要我把聯繫方式給你?」

  丁煜從社區裡出來,直接坐上車後,對助理說了聲:「回去吧。」就靠在後座上再也沒有聲音。

  天氣漸暗,助理仍然放著那惱人的黑人說唱樂,丁煜用手肘支著車窗,手指放在唇上看窗外的景物迅速向後,好一會兒,他才輕輕地偏過頭,看另一邊緊握的手,微微鬆開,裡面是一張紙,他看著紙上的字自己也疑惑了。

  為什麼?

  鬼使神差般。

  就算真的有位址和電話,自己真的會找過去嗎?

  不會吧。

  手又握緊,紙曲起的尖角刺在掌心有微微的痛感,就像他此時的心。

  沒有忘記,原來始終都沒有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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