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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那時候胖的人死了家裡要派人守著,一連守好幾天,直到爛臭。早上還在幫忙抬別人,晚上別人已經幫忙抬你了。

  他有個女鄰居,嫁到不遠的村子裡,有一天在家裡餓得很,坐都坐不起了,就躺著,當時的板壁要麼是 竹子糊的泥巴,要麼是拼湊的幾塊板子,大晴天,太陽光都篩得進來,隔音效果差。她迷迷糊糊聽見她婆婆 和公公商量,要吃也要從外人吃起。她嚇得翻身下了床,連夜逃回娘家。她娘家人聽了都很氣憤,但是都已 經餓得走不動路了,也就放棄了上門聲討親家。她滿臉淚水地躺在自家床上,恍恍惚惚又聽見她自己的娘老 子低聲說,辛辛苦苦養這麼大,讓別人吃了還不如自己吃了。她一口氣逃到了河南。再也沒有回來。

  父親還說有個單身老頭子,平時裡老老實實的,哪曉得是個吃人魔。開始誰也不知道,就覺得他一天到 晚精神好。有天在他門前的篙子上,看見一件衣服,不是他的,也不是新的。大家才起了疑心。是附近一個 死人埋的時候身上的那件衣服,好多人都確認了。後來去挖那個死人,已經不在了。原來已經被他半夜裡挖 出來藏在家裡,一天吃三餐,幾下子吃完了。沒有看見他出門砍柴,死人肉總不能吃生的吧,就把死人的頭 砍下來當柴火燒,吃剩的骨頭也拿來當燃料。其實他完全可以不用暴露的,但是他捨不得那件衣服,還不怎 麼舊。他還打算把那件衣服縫幾個補丁再穿的,來不及晾乾就被捉走了,他被判了刑。放出來是很久以後了,我父親還在鄉里遇見過他一次,認得出他。

  第二十一節

  保護我。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那時候還是很難看,可能成績好,參加的活動多,比較出風頭。

  初一時,初三有個光頭男孩子,每天穿拖鞋,在整個學校都有頭有臉的,老師都不敢得罪他。他天天提 前下課,在我們教室門口等我。我要是不肯出來,他就打起赤腳來,把鞋子放在窗臺上示威,蹲在窗子下麵 喊我的名字。他用兩種喊法,一種喊法是倒著喊我的名字,又擅自加了兩個字,喊成一個成語,飛黃騰達。 另一種喊法是把我的名字後面加了一個鴻字叫成一個大俠的名字,黃飛鴻。

  隔壁班上的楊喝了酒吃了牛肉壯了膽,爬到我們班的一張桌子上,拿著兩尺多長的馬刀朝著旋轉的吊扇 砍了一會兒,又跳下來把這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叫我順從他,成為他的什麼幫派第幾位夫人。如果我願意,他可以為我休掉前面的那幾位,他發誓永不再娶。我寧死不從。

  我的桌子老是被盜,偷走了好幾個我祖母給我買的新筆記本,讓我覺得有人老想在我的日記本裡尋找被 愛過的蛛絲馬跡。至於偷走堂表借給我的耳機,那就純屬偷盜啦。堂表為此一直認為我是個靠不住的人。我 在被偷的桌子裡找到一塊別人的橡皮,上面精心雕刻了一個繁體愛字,把最中間的那一點雕刻成一枚小小的心,是盜賊遺失的。

  現在坦白出來,我一口氣拒絕那麼多人,不是因為我多麼自尊,有幾個我還是對他們相當懷有好感的。 惟一的原因就是當時我家裡窮得裝不起電話,談戀愛總是要聯絡感情的,要是總是我找不到他,他找不到我 ,那未免太淒涼了。那時候電話都快普及了,一聽說家裡連電話都沒裝,怕別人也看透我了。有人打聽過我 家的電話號碼,我也照實說了沒有電話號碼,誰叫他們不相信,以為我搬翹。

  一本書上說一個貧賤的姑娘第一次總會失身於和她同個階級的人。那我可破例了,儘管種種不測,我從 四十四中出來還是處女一個。可是我以後在大學裡失身於圍,這個將自己身世隱而不說的美少年,是不是也 並沒有逃脫這句話。真的,直到我們那次握著手說分手,我還只知道他是個獨生子,可以到他母親那裡領大 筆的錢,他很少提到他的父親。他說到的基本上能兌現,不過那都是在他自己身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他目前為止至少欠我一枚戒指,一場旅行,一生一世。

  一個五十五中的人揚言追不到我就要派人打死我、奸死我。他要派一個叫蘿蔔仨的人,有名有姓的,我 不斷向人打聽,這個蘿蔔仨確有其人,曾經是敦梨小學的留級生。我心裡害怕極了。

  追求我的這個人我在溜冰場見過,那時候我們都愛往溜冰場跑,那個地方播放一些劇烈的音樂,很風騷。女孩子去溜冰,誰被人襲擊和扶助的次數多,就說明她蠻吸引人。

  他坐在我旁邊吸煙,我記得我當天穿了一件有帽子的衣服,頭上還帶了一頂帽子,頭上的帽子在溜冰的 時候掉在地上被別人拿腳上的輪子碾了好久我才察覺,撿回了不捨得再戴,就放在衣服上的帽子裡。可惜被襲擊的是帽子,不是帽子的主人。

  我也是突然自我感覺湧動起來,為了在我女同學面前表現我的優越,我面向身邊的他,我說我對煙味敏 感,要他為我熄滅這支煙。溜冰場也明文規定不許抽煙,煙頭會燒壞木質地板,他抽煙也沒人敢管。他不肯 ,他說這種煙很貴,一塊錢一支。我想他可能也是有生以來第一回抽這種煙。我覺得丟臉死了,我發誓再也不要到這些是非場所去。我想拿起冰鞋砸死他。

  他還好意思追我。他熄不熄滅這支煙我都不會喜歡上他。

  可是我要是被打了、被強姦了我怎麼回家向父母交代。他們肯定認為我自找的,是我犯賤。我要自己來化解。

  我不明不白地送他回學校,四十四中和五十五中之間相隔了大半個市區,我們走街串巷兜圈子,但是繞 過了西門西。被我家長看見了或者熟人看見了告訴我家長,都會挨打。我有經驗,有次我牽著一個女孩子, 女孩子牽著一個男孩子,也是初中,牽不牽男孩子那是人家女孩子的自由,熟人看見了,不知道是他沒看清 楚還是沒描述明白,把我說成了中間那個女孩子。我回到家裡被我母親故作鎮定地教育了半天,又是一頓打。

  走了大半天才到邊,他一天的課錯過完了,剛好只趕上個晚自習,乾脆不上了。他遠遠沒有我想得兇險,也只是個很溫順的孩子。

  我們繞到五中的後山,路過一小片墳地,看見風吹雨打後褪色的花圈和鞭炮皮子,他發出鬼哭狼嚎的聲音嚇唬我,他訴說我的美麗。

  和他分開以後回到家裡我馬上得意地找鏡子,照鏡子,想看看我今天是不是真的像他說的那麼美麗,結 果不幸發現我的人中偏右處粘了一粒黑色的東西。也許是一粒鼻屎,也許是一粒灰塵。

  他不見得是諷刺我,因為我一直走在他的右手邊,頭微微向右歪,我是左撇子,我的左手比較外向,總 是由它來接近人。他可能根本沒看見這個黑東西,在當時的情緒裡我再難看他都會覺得美。但是我在鏡子裡 絲毫沒看見美,只看見一個黑顆粒。從此我攢錢買了一面小鏡子,隨身帶著,壞了又買。大學裡我住在五樓 ,外出已經下完樓了,發現了忘記帶鏡子,都會爬到五樓返回去取,老是覺得自己臉上有一黑顆粒。揮之不去。需要不停地照。

  看出來經過墳地的這條路線是他精心設計好的,至少讓我疲憊,那麼他趁機可以牽我或者背我。如果能讓我恐懼,那他就可以更加接近我了。

  偏偏我一點也不累,一點也不怕。

  我的四肢滾圓,我的手臂是在課堂上打瞌睡睡粗了的,我的小腿是逛街逛粗了的,誰怕誰啊。

  我家裡後院以前就是一塊別人的墳地,很久沒有人來上墳,我父親說也許是清朝手裡的,胯裡還甩著根 油滋滋的大辮子,也許就是個斷子絕孫的鬼。他們把這塊墳地鏟平了,也沒看見幾根骨頭。據為己有。碑正 面抬到門口當墊腳石。進門時在碑上刮乾淨鞋底的泥巴。碑上有好多繁體字。小時候還是我的識字板。我祖母考過我上面的字的讀法。刻得深,剛好又可以在雨天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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