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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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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笨金魚唱歌 (1) 我很愛沁婷,很愛很愛。 三年前,我在麥當勞打工,她是我的同事。 本來,我跟她不會有什麼交集,因為我是打烊班的工讀生,我只負責收尾,店內的清潔及進貨搬運的工作,而她是晚班的工讀生,我上班的時候,是她下班的時間。 那個夏天,臺北很像夏威夷,一個讓人嚮往的地方及一種讓人感覺舒暢的天氣。 因為夏威夷只在午夜下雨。 她很善良的想幫打烊班的忙,但其實原因是因為她在等她的男朋友來載她。 於是她犧牲了自己下班的時間,在貨運車上幫忙卸貨。 在此之前,我只見過她幾面,連擦身而過都難的情況下,更別說有機會跟她說話。 但如果跟她說話的機會是必須要用脖子扭傷以及摔破眼鏡來換的話,那我寧願不要。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知道雞塊這麼重,你的脖子還好吧……」她第一句對我說的話。 「沒關係,沒關係,麻煩妳幫我撿一下眼鏡。」我第一句對她說的話。 「你的眼鏡在哪?」她跳下貨運車。 「呃……在妳的腳下。」我指著她的右腳。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知道你的眼鏡在這……」她第二次向我說對不起。 「沒關係,沒關係,麻煩妳離我遠一點。」 過沒幾天,我在打烊班的工作結束後,親眼看見她的男朋友在停車的巷子裡甩了她一巴掌,註定了我跟她之間的緣份。 三年後的今天,我畢業了,她將升大四。 跟她在一起將近三年的時間,其實,我是非常非常快樂的。因為她很少對我說「NO」。 或許是一種大男人主義的觀念作祟,也或許是習慣了她不拒絕。 所以在我下定決心要考研究所的那一天,我跟她立了一個大男人主義的約定。 「從今天開始到我放榜那一天,我沒有多餘的心力照顧妳,如果妳感覺到冷落或是忽略,請妳務必體諒。」 她一貫的回答「好」字。 我有絕對的信心考上研究所,天知道我有多努力。 每天回到住處,我跟沁婷聊不到兩句話,我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直到天快亮,直到她睡到不醒人事,我才會在她臉上輕輕的一吻,說句「親愛的,對不起」,然後才帶著疲累入睡。 這樣的生活過了十個多月。 雨聲是我的好朋友,跟我同窗四年,幾乎天天都要看到他那張欺騙女孩子的臉,天天都要替他打電話,寫mail推掉他不喜歡的女孩子的邀約,也時常要幫他整理上課的重點,有時候還得幫他送便當到宿舍,只因為他時常睡到下午一兩點。 我們一起報考了三所大學的物理研究所,但我幾乎沒見過他在念書,身為好朋友的我時常勸進提醒,但他總是回我一句: 「為了不讓你一個人孤單,我是去陪你考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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