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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他兩步沖到我面前,擋住我的去路,用一種異樣的眼光打量我,好像不認識我,半天,才說:「好,我第一次聽見有人說『俗』,蘭亭市這地方就沒人敢說這個字!就沖這一點,我今天請定你了!」

  「我說過,沒食欲。」

  「不是吃飯,裡面有個『閃吧』,我在裡面兼職,你幫我捧場。」

  「你兼職?做什麼?」

  「歌手。」

  「歌手?」

  「不像嗎?」

  我感到有點意外,猶豫了一下,就跟他走了進去。

  酒店裡面的豪華遠遠超出了我的想像,我想把電視裡看到的皇宮庭園搬出來比較,但顯然是遜色了。客人還不多,服務生都穿著統一的著裝,站得筆直,女生個個漂亮得像格格,男生個個瀟灑得像皇阿哥。我不免有些緊張,步子顯得僵硬,差點兒把右手和右腳同時扔出去。

  龐亮卻在前面大搖大擺,還不時沖服務生招手,不是禮節性的,而是很熟的那種。我看得有些眼熱心恨,正在這時,他忽然回過頭,用手勢告訴我不要緊張,走快一點,跟上他。我連忙咬了咬牙,鎮定情緒,調整好步子,不讓他看出我的緊張。

  走過了大廳,又走過了長長的走道,他終於在只能容一人出入的門口停住了腳步。門上,霓虹燈不停地閃爍,變幻出兩個字「閃吧」。他做了個請的手勢,然後拉開門。

  突然,一陣樂器聲猛撲出來,沒想到這扇門的隔音效果有這麼棒。

  裡面已經坐滿了人,一張張小桌上點著又粗又短的紅蠟燭。我是第一次到這種鬼地方,很不習慣這麼暗的光線,容易讓人想起很多不光彩的事。我真想轉身離開,可龐亮已經走得很前,音樂太吵,根本就喊不應他。我只好低著頭,看准地面,然後尾隨他過去。

  他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裡找到一張空桌,我們就坐下了。他點了一些亂七八糟的零食,最後又讓服務小姐上兩瓶啤酒。我說我不喝,他根本不理,硬是給我滿了一杯。我心裡氣極了,臉面卻儘量壓住。我想,現在正是訓練修養的時候。

  音樂很吵,不便聊天,只能交換眼色,或高聲喊話。很好,原來在最吵鬧的地方,也可以找到最純粹的安靜。

  他舉著酒杯向我示意,我沒理他,他就大聲喊:「聽歌!」然後,他就一邊有一口沒一口地喝著,一邊側身盯著舞臺上的歌手和樂隊。

  一位女歌手正在唱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實》,在昏暗的燈光裡,她竟還戴著墨鏡,手裡抓著一個銅鈴圈,暗暗為自己伴奏。她的動作很收斂,始終站在一個位置,只是身體跟著歌聲有一些抖動。她的歌聲卻飽含著憂傷,恰似這無邊的黑暗,彌漫了我的心際,我相信還有在坐的其它人。我似乎明白了她為什麼要戴墨鏡,那墨鏡背後,一定是一雙憂傷的眼睛。

  我太熟悉這首歌了,「也許放棄,才能靠近你……」,那樣的真摯,那樣的無奈,真是太精典了。我的眼角不知不覺有些泛潮。

  後面是一個搖滾歌手,我沉浸於內心的悲傷,沒太注意他在唱什麼。好像是催健的《一無所有》。

  龐亮突然拍了我一下,我醒過來,以為要走了,剛準備起身,他卻對我神秘地一笑,說:「看我的!」然後,他起身走向舞臺。

  我以為他一定會唱一首阿杜或周傑倫的什麼歌,那才夠新潮嘛。他卻唱了一首老歌,陳百強的《念親恩》。不知為什麼,我覺得這首歌從他嘴裡唱出來,極不相稱,有一種做秀的味道。我沒心情看他做秀,把目光移出舞臺。

  無意中,我看到了令人心驚的一幕:兩個青年男子和一個漂亮女孩坐在一張桌上,女孩很親密地和其中一位男子拉著手,耳唇相接,情侶式的竊竊私語。另一位男子卻在桌子下麵撫摸女孩的大腿。令人不解的是,女孩不僅沒有厭惡,反而偷偷地滕出另一隻手去迎接。

  我連忙將視線移開,可是,另一張桌子的舉動更讓我心驚肉跳:兩名男子對坐著,定定地望著對方,互相摸索著雙手,不時還把自己的酒杯送到對方嘴邊……

  我渾身長滿了麥芒,龐亮還在上面聲情並茂地唱著。我沒有耐心等他下來,就起身準備走。

  突然,站在一邊的服務小姐走過來問:「要上衛生間嗎?在那邊!」說著,她指了個方向。

  我搖搖頭,說:「我要離開。」

  她顯出驚訝的樣子:「走?你一個人走?」

  「要買單嗎?」我意識到了。

  她連忙擺手,說:「不,單他已經買過了。你不等他嗎?」

  「他派你監視我?」我沒好氣地盯著她。

  她笑了一下,給我讓道。我就在龐亮的歌聲中,逃也似地離開了「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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