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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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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璃昂著頭,盡力縮短與他的身高差距,「當然有了,我替某個笨蛋補過不知多少次課了。」 久遠的記憶,無憂無慮少年時,煩惱的事情過不了幾天就拋在了身後,似乎連那時的天空也比現在更澄澈明淨。那段回憶裡還有一個人,笑顏如花的美麗少女。 難堪的沉默彌漫周遭,他們都還沒真正遺忘。有些事情雖然過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時刻提醒著曾經。 「黎璃,我要去廣州。」裴尚軒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髮已成了他的習慣動作。 她稍感驚訝,「去幹嗎?」 「我不是讀書的材料,我爸想帶我去廣州,做服裝批發。」 裴尚軒點上一支煙,吸了一口,惡作劇地沖黎璃的臉吐出煙霧。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隻手當扇子讓煙味散去。她故作歡快地說道:「做生意啊,將來發財當了大老闆,可別忘了我這個窮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瀟灑地轉身,舉起手朝背後的她揮了揮當做再見。 「你這塊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風順,笨蛋!多長點心眼。」黎璃提高聲音,怕裴尚軒聽不見。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點了點頭。 裴尚軒坐火車離開上海那一天,黎璃背著書包去給初一女生補課。穿行在狹窄的弄堂,看著熟悉的紅磚房,她想念過去的自己與他。 他們都離開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學生名叫沈潔華,留級重讀初一。女孩看上去呆頭呆腦,無論她重複講解多少次,給她的反應總是茫然以對,她當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軒都沒這麼累過。 黎璃免不了挫敗,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試卷。她已經把題目出到「I __ a student」,只要填寫「am」這麼簡單的份兒上了,假如沈潔華再做不出,黎璃決定甩手不幹了。 柳千仁從臥室走到客廳,聽到動靜黎璃微抬起頭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齊的樣子是準備出門。耳邊響起報到那天他說的話,「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顫,鋼筆尖在紙上重重戳出了一個洞。 他經過她面前,腳步不停。柳千仁走過去之後回頭看著黎璃的側影,兩年前發生的事情同樣也是他心中的陰影,她悲涼絕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過他的靈魂。他常常從夢中驚醒,愧疚在萬籟俱寂中洶湧而至,那個與他同處一城的女孩永不會原諒他帶來的傷害,這個事實讓柳千仁瀕臨崩潰。 他有個可笑的念頭:若是當年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脫?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會上,柳千仁看著裴尚軒將黎璃帶走,她從來沒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亂的淩晨。 目送他們離開的一刻,他的內心被某種名為「嫉妒」的情緒瘋狂啃噬。柳千仁不想愛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對她,厭惡才是正確的態度。 他決心離開上海去遙遠的美國,把黎璃完全捨棄。 此去經年,等他再見到她,柳千仁發現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後從沙礫中露出的光滑卵石——歷歷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滿二十周歲,室友嚷著要拿到獎學金的她請客。班長早上開信箱,有一張給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廣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筆跡。隨著年歲漸長,裴尚軒的字從行書一下子躍進到草書,潦草得比醫生的處方單更難辨認,還大言不慚說這就叫做「狂草」。黎璃當即沒好氣地說張旭保管能被他氣得再死一次。他蜷起食指,在她額頭輕輕彈了彈,笑眯眯地辯解:「這叫風格,懂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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