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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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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涵,我記得你上學不會經過麥當勞啊?」 「對啊!漢堡是阿芳買給我的,小敏,因為阿芳早上突然給我漢堡,所以我才來不及叫你不要買飯團了!」 做作!無聊!想當牆頭草啊!一直到第四節課我都在猜測阿芳到底給了詩涵什麼好處,難道阿芳給詩涵生活費?不會吧!還是阿芳幫她包粽子?更不可能!詩涵家除了我以外,誰會去過呢?要不然就是阿芳收養了詩涵?天啊!我想哪兒去了!對了!莫非詩涵是同性戀,她們兩個已經「那個」了!不可能!再怎麼樣我也應該是詩涵選擇伴侶的第一順位!哎喲!愈想愈無聊,我想這麼多幹嘛咧?大家都是好同學嘛!不過我還是把買給詩涵的飯團重重的丟進垃圾桶。 如果我在放學之前無法奪回詩涵的話,我的地位鐵定會被那個一無是處、二無橫財、三三八八的阿芳所替代。 「小涵!今天下午我們去看電影好不好?」 「好啊!」 我就知道,我和詩涵兩個月的感情不是這麼容易被取代的,兩個月的飯團更不會是無謂的付出。詩涵接著說:「啊!小敏!我忘了!今天下午我跟阿芳約好了去逛街!」 忘恩負義的狗東西!如果我還貼著你的話,我就是狗!果然我發揮了狗的本能,放學後,我尾隨她們來到成都路的麥當勞。 她們一路上邊走邊玩、有說有笑、時打時鬧,她們愈開心,我就愈傷心,可是我就是找不出任何傷心的理由。 我想我還是回家好了,可是我又想不到任何回家的理由,但是不回家的理由又是什麼呢?我到底想要回什麼呢?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來到這裡,更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想哭的感覺。終於,我決定回家,可是卻被她們發現了——「小敏,你怎麼會在這裡?剛才我看到一件衣服,可是我不知道要不要買?你再陪我去看一次好不好? 勝利的滋味真好。可是真正讓我心情豁然開朗的原因,不是由我來決定她要不要買衣服,而是在逛街的一路上她一直挽著我的手。 其實我要的只是當我們在人群中,她只有跟我比較好。 我的誣陷離間法 像詩涵這樣的靚馬,如果沒有人「把」的話,就跟臺北的交通想在五年內整頓好一樣,是完全不可能的。 「小敏,有一個輔大體育系的男生想約我這禮拜六出去玩!」 「哦,我今天早上刷牙的時候牙齦流血!」 「你跟我講這個幹嘛?」 「對!那有人約你你跟我講幹嘛?」 每當我不爽的時候,我總是習慣以極端冷漠的態度來面對:可是每當我冷漠的時候就表示我極端地在乎。 「小敏,我只是在懷疑我到底要不要去啊?」 「去啊!可是不要怪我沒有提醒過你——」 「提醒什麼啊?」 「約會強暴啊?」 「那我應該怎麼辦?」 「第一、現在訂做鐵內褲也來不及了;第二、現在毀容的話又太無聊;第三、騙他說你有AIDS又沒必要;第四、他不可能會白癡到把自己闔掉;第五、所以你只有——」 「只有什麼?」 「你只有找一個聰明、機智、善於謀略的人陪你去!」 「這樣啊!那找隔壁班的王聰美好不好?」 從椅子上跌落地面的我,立刻大聲的告訴詩涵:「我說的就是我!」 就在確定由我陪詩涵去赴約之後,我突然有一種感覺——我到底去幹嘛?我為什麼一定要陪她去?為什麼我會在意有人約她?其實我隱約而清楚的知道,那是因為我希望出現在任何有詩涵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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